招标公告名称: | 怀来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官厅水库南岸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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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10967001201 | ||||||||||||||||||||||||||||||||||||||||||||||
招标内容: | |||||||||||||||||||||||||||||||||||||||||||||||
怀来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官厅水库南岸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来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官厅水库南岸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建字【2024】167号、怀行审建字【2024】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来县小南辛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怀来县小南辛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怀来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官厅水库南岸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2.招标编号:HBLJY-2024-GC00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4 00:00至2025-01-11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评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办理场地预约手续时,应选择“省内远程评标”,应当结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和设置评标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小时,应当按照副场专家多于主场专家原则,合理设置主场专家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单位名称:怀来县小南辛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陈新海,联系方式:13333136000。代理单位名称:河北澜珏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聂凯,联系方式:1773277294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来县分局办公室 电话:03136860973 电子邮箱:hlhbbgs1@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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