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HP以上三用拖轮船舶作业服务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8000HP以上油气田供应船作业服务
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近期对“8000HP以上三用拖轮船舶作业服务”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项目概述
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南海东部荔湾3-1气田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海上气田,船舶服务是海上后勤支持的重要部分。本次拟寻求1艘8000HP DP2及以上船舶在西江、番禺、荔湾等南海东部油气田提供服务,包括油气田守护值班、甲板货物运输、ROV作业、甲醇及乙二醇存储运输、钻井作业泥浆和固井材料存储运输、支持海上维修作业、污染控制及处理等服务。船舶类型为油气田供应船,拟为长期用船,具体工作期限以实际用船通知为准。
二、主要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船舶以深圳赤湾码头基地、惠州物流码头基地为依托,在水深介于80-3000米、距离深圳基地和惠州基地80-300海里的海域范围内进行作业,主要作业为油气田守护值班、甲板货物运输、ROV作业、甲醇及乙二醇存储运输、钻井作业泥浆和固井材料存储运输、支持海上维修作业、污染控制及处理等。
主机功率 |
≥8000HP |
最大吃水 |
≤ 8米 |
甲醇仓体积 |
≥100立方米 |
乙二醇仓体积 |
≥1000立方米 |
定位系统 |
DP2 |
甲板面积 |
≥800平方米(中部有承重钢梁可焊接ROV基座) |
住宿 |
≥船员数+20乘客 |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和证书
1)承包商的资质要求:水路运输许可证、符合证明(DOC)。
2)船舶证书要求: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船舶有效证书,包括不限于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入级证书、船舶吨位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近海供应船符合证书、近海供应船散装运输有限数量有毒有害液体物质适装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安全管理证书(SMC)、IMCA/OVID格式的验船报告和DP测试报告等。 申请船舶要求为自有船舶,或供应商母公司、供应商下属全资子公司、供应商上级管理单位的自有船舶。
供应船东需牵头协助哈方联系相关部门(如船级社)进行ROV安装所需满足的相关要求或证书(船级社如有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有在中国海域为海洋工程或海上油田提供船舶作业的业绩。
4、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
四、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朱庆元 技术联系人:谢华
电 话:0755-23536766 电 话:0755-23536785
电子邮件: Tristan.zhu@huskyenergy.com 电子邮件:Hua.xie@huskyenergy.com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止。在此期间,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请于与联系人接洽。
哈斯基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 8000HP以上三用拖轮船舶作业服务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docx 8000HP以上三用拖轮船舶作业服务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