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绩溪县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及蓄水扩容工程等5个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6.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gc-gk-2023534003
预算金额166.6万元
招标公司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景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6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人 | 名称: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地址: 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黄山景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工业园区清凉峰路17号 | |
项目名称 | 绩溪县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及蓄水扩容工程等5个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 |
项目编号 | JXX-GC-GK-2023534003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抚宁巷66号 | |
投标报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 |
服务期:每个标段均为5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符合勘察设计等现行规范标准。 | |
综合得分:83.37分 | |
项目负责人:王军 | |
证书名称:水土结构设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G330029186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企业业绩: 1、安徽省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水利工程部分)勘测设计 2、“松阳水网”一松古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省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水利工程部分)勘测设计 2、“松阳水网”一松古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 |
其他: 企业奖项: 1、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大禹奖 2、萧山区钱塘江(七甲闸至五堡闸段)海塘加固及船闸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大禹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 |
投标报价:1666000元 | |
服务期:每个标段均为5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符合勘察设计等现行规范标准。 | |
综合得分:82.79分 | |
项目负责人:周亚军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20200160000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
企业业绩: 1、梁垛河(输水河~梁垛河闸)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2、淮河入水海道二期工程先导段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六安市裕安区西汲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2、凤阳县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板桥河防洪除涝治理工程(暨千亿硅谷园区防洪除涝 工程)勘测设计标 | |
其他: 企业奖项: 1、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奖 2、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里下河川东港工程—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一览表三标段.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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