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外立面幕墙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205-330294-04-01-4766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非财政资金)10590万元,银行贷款35271万元,项目业主为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旭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5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3936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适建保障性租赁住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4140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54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000㎡。项目由五栋租赁性住宅组成,地上12~18F,地下1F,地下停车数量约134辆。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东邻杨木碶河,南至丹桂路,西邻世纪大道、北至现状涨浦景苑小区。本次幕墙面积约 1500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外立面幕墙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3924884元(含税)。
2.3施工总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5月15日,日历天数:187日历天,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温馨提示: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自主下载系统监测的证明资料,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31日15:00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nbggzy.cn)上发布、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网站上发布。
9.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毛维蓓、梅洛、王政、毛旭君、丁哲杰、杨运运
电话:0574-88107620/15657409585
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205-330294-04-01-4766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非财政资金)10590万元,银行贷款35271万元,项目业主为宁波瓴城置业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旭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5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39368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适建保障性租赁住宅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4140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54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000㎡。项目由五栋租赁性住宅组成,地上12~18F,地下1F,地下停车数量约134辆。建设地点:宁波高新区,东邻杨木碶河,南至丹桂路,西邻世纪大道、北至现状涨浦景苑小区。本次幕墙面积约 1500 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瓴城置业保障性租赁住宅开发项目外立面幕墙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3924884元(含税)。
2.3施工总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5月15日,日历天数:187日历天,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温馨提示: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自主下载系统监测的证明资料,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 31日15:00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nbggzy.cn)上发布、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网站上发布。
9.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毛维蓓、梅洛、王政、毛旭君、丁哲杰、杨运运
电话:0574-88107620/1565740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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