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900074800636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铂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319582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青湖湾科创中心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0636500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4-06 09:30:00
公告标段(包)数量 1.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06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6365001001 是否延期开标 暂无数据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3-15 15:18:20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2023-04-06 09:30:00
公告性质 暂无数据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电子标
公告类型 暂无数据 评审办法 暂无数据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3-16 08:3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关联
公告发布媒介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源URL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publishId=8a1289ce86df90580186e31b68ab16ff&fcInfotype=1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4月0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365001001
招标编号: SSAQXI12311378
建设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铂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青湖湾科创中心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埔星东路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71441482.56元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10069.34㎡,总建筑面积349191.81㎡,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80194.95㎡,地上建筑面积268,996.87㎡,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剪力墙,业态形式:配套设施、研发办公、研发用房、制造厂房。包含1层地下室、6栋高层建筑、19栋多层研发用房及高层配套裙楼,最大高度小于100m。
发包范围:1、按照经甲方及建设单位确认的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青湖湾科创中心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施工图,包括图纸范围内的精装修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精装图与总包蓝图差异发生的变更拆改工作)的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及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吊顶、地面墙面装饰工程、橱柜、卫浴、洁具、精装水电等的加工制作、装卸、检验检测、运输(含二次运输及垂直运输)、水电(含生活水电)、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使用的操作架、吊篮等)、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协调、现场安全、包验收、包资料收集、保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保护膜粘贴及拆除等一切费用,包其他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要的一切内容。详见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精装修工程施工图(含精装水电)(乙方已查阅和理解总承包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按主合同约定遵照执行)。具体精装修范围示意图详见技术说明文件,实际施工范围以精装修工程施工图为准。 2、投标单位投标前应赴施工现场考察设计材料样板,未考察者视为认可设计材料样板投标;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实体样板间及样板层,施工样板间与样板层采用材料品质不得低于设计材料样板品质,并经甲方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承包人不得以清单及投标价格低等理由影响材料采购和使用。材料样板若三次修正重新送样后发包人对样板仍不满意,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或有权委托第三方采购相应的材料和设备,造成工期延期及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中标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材料定板定样及材料进场的计划申报,并报甲方和建设单位审批确认。如果承包人未进行试验和样板,就进行工序施工,承包人按5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承包人虽进行工艺试验和制作样板,但未按图纸和监理人要求进行,导致对后续施工有影响的,承包人按1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工艺试验和样板工程对后续施工有影响的,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不予顺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现场精装修大面积施工前,应执行样板引路制度。装修样板需有完全模拟实际工程情况,甲方在现场选择合适楼层中的标准层(标准间)做实体样板层(样板间),实体样板层(样板间)中应包标准层(标准间)所有装修类型和内容,并且在样板确认后60天内完成样板的施工。施工样板层(样板间)须经建设单位、发包人、监理及设计院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对其材料及施工工艺验收不合格的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验收为止。整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因此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当对施工样板加以充分的保护,以便时常通过此样板来审核并监督接下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工艺的质量。发包人要求对施工样板进行进一步检测的时候,应去掉所有的保护措施。施工样板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厂家深化设计的部位不得改变原设计功能、参数、品质要求,选用材料质量、效果不得低于原设计质量与品质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5.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开标室(8)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8)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3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0769-2242712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20-31958275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其他: 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7.没有正处于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4271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铂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31958275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青湖湾科创中心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评标程序附表.pdf
评审规则说明.pdf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pdf
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青湖湾科创中心项目一期-精装修工程SSAQXI12311378[2023-3-14 15:22].COS
招标文件(定稿3.15).pdf
技术标封面格式.pdf
精装修合同及相关附件.rar
精装修工程技术说明及物料表.rar
工程图纸.rar
最高投标限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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