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后台管理系统的学情管理功能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名师讲堂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化工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网络直播与运营教师校外培训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管理专家在线答疑模块审计邮政仓储教师共建共享资料平台学生管理汽车工程支持数据的自动定期备份市场营销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技术外派培训课程资源方案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系统开发工业设计教师在线咨询数据统计思政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规范编制对事件进行分析教师发展报告教师生涯规划思政教育线上预约直播培训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教师新媒体运营能力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网络培训教师交流旅游管理在线学习功能在线培训物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视频课程仿真课机械工程名家讲堂住宿数据备份与恢复批发业职业发展规划职场办公运行维护服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教育教学研究零售业数据集成短视频运营教师发展咨询功能建筑交通运输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中心信息发布系统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车辆工程故障排查数据对接人工智能资源协调承载软件开发信息传输物流管理房地产开发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商务服务业教师发展培训教师写作能力提升教师职业能力发展记录应用日志电子商务后台管理模块教师培训功能租赁全媒体电商运营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安装调试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咨询答疑服务餐饮业后台管理系统的新闻管理功能
金额
47.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2022c083
预算金额47.2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屈老师1365833494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梦雪15730414129
中标公司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
J2022C083
二、评审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三、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四、结果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单价、数量及规格型号 | 其他要求 |
---|---|---|---|---|---|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 | 472,000.00 | 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1-1,1-2号)1-1幢1层A栋1001室 | 单价:472,000.00 数量:1.0 规格型号:套 |
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交付时需提供本地化软件平台和课程资源1套。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许磊、蔡江伟、何静
六、其他事项
无
七、联系人
采购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经办人:屈老师
采购人电话:1365833494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傅梦雪、冉玉钊、魏川
代理机构电话:1573041412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一期)9栋21楼
八、附件
(发布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docx
(发布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docx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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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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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ec123.com/notices/detail/1178700098469793792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2022C083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二、资金来源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目录
第二篇磋商项目服务需求4八、联系方式3七、其它有关规定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五、磋商保证金2四、磋商的有关说明1
四、付款方式7三、售后服务要求7二、报价要求7一、交付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6第三篇磋商项目商务需求6一、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4
三、无效响应13二、评审标准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等9六、其他8五、知识产权8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5三、磋商要求1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4一、磋商费用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四、采购终止13
八、签订合同1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五、成交通知15(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5(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15
四、资格条件25三、商务部分23二、服务部分21一、经济部分2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8
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0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分包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 | 47.50 | 0.9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2)报名方式:1)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07日17时00分(四)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1月30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1月30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或“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3.1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分包,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3)文件售价:2.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http://cgyzb.cqipc.edu.cn:9666/)动态指南栏目里下载。2.3登录系统后在“我要报名”入口选取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附件(附件包括:1、投标人廉政诚信承诺书,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报名表,3、营业执照副本,4、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磋商保证金转账(电汇)凭据,以上附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2进入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cgyzb.cqipc.edu.cn:9666/)“供应商注册”入口注册,如已注册请直接登录系统报名。2.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一)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五、磋商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一期)9栋21楼)3.2特别提醒:为维护招标采购正常秩序,加快推进采购人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采购人利益。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报名表》及《投标人廉政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一、二),签字盖章后于投标当天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无需密封)。未提交者,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报名。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1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未成交的所有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二)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9万元(大写:玖仟元整),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汇提交(需注明XX单位XX项目内容))。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 |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
银行账号 | 3100027619200023442 |
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磋商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电话:13658334948联系人:屈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第二篇磋商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一期)9栋21楼电话:15730414129联系人:傅梦雪、冉玉钊、魏川(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具体功能模块技术参数要求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教师培训、在线学习、教师交流、发展咨询、数据统计、数据对接、资源协调、新闻中心、学情管理、后台管理模块等系统软件布置实施。项目须在验收时提供所有系统验收,严格按照需求进行交付。交付日到期后1-3个工作日进行初步验收,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则由校方提交修改意见给软件系统厂商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并保障最后交付效果。如有方案外其他优化需求,则根据需要与软件系统厂商进行二次迭代方案沟通。(一)项目概述二、采购项目服务需求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 | 1 | 套 | 交付时需提供本地化软件平台和课程资源1套。 |
序号 | 功能模块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教师培训 | 承载和提供教师发展相关的各类培训活动。可通过后台模板快速创建培训,相关教师收到通知后可以及时了解培训情况,在线报名,线下签到。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活动要求上传心得,后台管理员根据上传的材料进行考核。线上预约直播培训:专家、名师可通过直播方式进行公开或私密的直播培训、讲座、交流等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要求上传培训心得/作业。外派培训:针对机会比较珍贵的外派培训,支持在创建培训时设置“择优报名筛选”模式,前台教师申请报名后管理员择优确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支持上传培训心得或证明材料。教师校外培训结果认定:对于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教师也可以在个人中心上传证明,审核后记录留存在教师档案中,同时也支持增加学分。 | 项 | 1 |
2 | 在线学习 | 教师可在平台在线学习。平台支持断点继续学习,个人中心可查看学习进度,学习时长,近期课程等信息。后台记录和监控教师学习进度,可形成统计报表。支持导入系统课程和后台管理员创建课程两种管理模式,课程按“教师职业能力发展”和“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两大分类展示。要求首次播放学习课程不能快进,保证学习时长的真实有效性。 | 项 | 1 |
3 | 教师交流 | 教师可自主发起交流沙龙、活动或会议,与其他教师交流分享经验。可使用“无纸会议系统”。交流结束后可上传过程资源,并进行权限管理。交流空间:所有参与本次交流的成员可以创建交流话题,使用论坛的形式开展讨论,增加学员之间互动性和趣味性,支持上传、下载附件,支持对本话题内所有成员回复,评论。 | 项 | 1 |
4 | 发展咨询 | 教师可预约专家咨询、学习关于教育教学研究、职业发展规划等事项,后台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成功后系统自动为预约完成教师和被预约的专家发送预约成功短信提醒。支持管理员创建专家信息库,录入专家相关信息,定期更新或维护专家可预约时间段,前台教师预约界面同步更新。支持教师在线咨询,被咨询的专家在线答疑,支持在线私密咨询(仅咨询者和专家可见)。 | 项 | 1 |
5 | 数据统计 | 通过对课程、培训、交流、活动、资源等数据的统计,可根据管理员设置的教学目标等不同维度生成教师发展报告和统计图表,为中心科学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 项 | 1 |
6 | 数据对接 | 与人事处系统对接,数据互通,信息同步。有效利用教师发展平台对我校教师进行专业化培养与高效管理,创新教师管理方式,积极整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进我校教师管理信息化,提升教师发展中心的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 项 | 1 |
7 | 资源协调 | 承载教师共建共享资料平台,支持发布文件、图片、音频、视频等主流文件格式。支持新闻等模块创建的资源附件在此处归档,高效管理;支持管理员即时下发公文、共享类资源或文件。 | 项 | 1 |
8 | 新闻中心 | 信息发布系统,包含红头文件、新闻公告、事件动态、行业动态等,支持附件上传。 | 项 | 1 |
9 | 学情管理 | 可根据中心的实际目标计划创建教学目标,按年度、学期、时间段等维度创建教师发展培训目标,支持随时查看总指标和完成统计情况,各目标内可单独设置在线学习目标、教师培训目标、发展咨询目标、教师交流场次目标等。 | 项 | 1 |
10 | 后台管理 | 可通过后台对各模块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和权限设置。实现学习情况跟踪、培训发布、咨询交流审核、课程上下架、学分管理、运营管理、课程分类管理、学分补录管理等。 | 项 | 1 |
培训课程资源要求以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满足教师专业需求为导向,以教师全面发展职业化、专业化为核心,为教师量身打造不少于1200课时不同类别的在线课程。培训课程资源主要包括教师职业能力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两大课程体系,通过学习要求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养、综合水平,培养“双师型”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教师具备相应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资源方案本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技术要求(三)项目技术指标及要求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统一身份认证要求 | 1.统一身份认证接口要求:(1)实现与学校统一认证中心统一身份认证;支持方式可以是CAS认证或LDAP认证。(2)支持开启或者关闭系统自身的登录入口页面。2.单点登录要求:(1)通过学校智慧校园平台办事大厅实现系统入口,无需在系统中再次进行用户登录验证操作,实现单点登录。(2)数据服务平台用户信息从系统获取。(3)单点登录系统后的权限控制,交由系统进行管理。系统根据用户所属角色赋予不同权限使用本系统。 |
数据统一交换要求 | 1.系统需支持开放相关的数据,并提供相关数据模型说明,供数据服务平台使用;支持从数据中心接收所需要的其他数据的功能,具体数据交换内容按照学校要求实施。2.所有数据交换通过学校智慧校园数据服务平台进行;与数据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通过中间数据库实现,两个系统的数据交互界面位于中间数据库。3.第三方微应用与系统自身数据库数据交换采用共享视图或API操作方式,确保系统数据库与外界访问的隔离。4.系统的数据交换日志及运行情况可进行查阅,异常情况支持告警通知。5.数据基准由学校进行定义,系统必须以基准数据作为运行条件。基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数据、岗位数据、教师信息数据、统一身份账户数据、学生信息数据、教学数据、财务数据、科研数据、迎新新生数据、一卡通数据等。 |
业务流程整合要求 | 1.统一消息中心要求:(1)支持与学校智慧校园平台实现消息中心的数据接口,将各类待办推送到数据服务平台任务消息中心。(2)通过点击数据服务平台的待办,可实现对应业务的处理页面打开及处理,或跳转到系统对应功能页面处理;具体形式按照学校需求进行定制。(3)根据学校需求开放自身消息数据到学校智慧校园数据服务平台,支持短信、邮件、待办等消息数据。2.业务流程一体化要求:涉及业务流程与其他系统交互的情况,相关数据交换通过学校智慧校园数据服务平台完成。 |
移动应用技术要求 | 1.移动微应用必须按照H5方式实现,由学校统一移动应用APP端进行访问。2.移动微应用必须与学校智慧校园平台界面风格保持一致。3.必须支持Weblogic或Tomcat Web应用服务器部署方式。 |
软硬件部署要求 | 1.支持服务器虚拟化(华为FusionCompute虚拟化)部署。2.数据集成必须支持与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进行对接,包括Oracle、Microsoft SQL Server、My Sql等。3.采用主流数据库软件Oracle、Microsoft SQL Server、My Sql等。4.采用主流操作系统CentOS、Windows Server等。5.支持数据的自动定期备份,并上传备份数据到远端服务器。6.WEB端支持主流浏览器,包括IE11及以上、Chrome 50及以上、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 |
安全性要求 | 1.认证授权:保证用户的合法性和用户使用应用信息资源的权力,避免内部敏感信息泄漏和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源被非法访问,造成严重的安全事件。2.信息保密:充分利用密码技术,对于需要保密的信息,采用密码技术进行加解密处理,防止信息的非授权泄漏,确保涉密信息在产生、存储、传递和处理过程中的保密。3.数据完整性:建立数据完整性检验机制,保证收发双方数据的一致性,防止信息被非授权修改。4.审计:记录应用日志,对事件进行分析,并能提供预警信息。5.数据备份与恢复:利用数据库的备份功能将建设的平台和系统数据备份到指定的服务器或存储系统上,在数据意外删除、更改或者由于外界原因(物理或操作系统原因)导致系统操作出现异常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库,保证用户数据能够正常使用。6.要求供应商需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数据备份安全等几个方面提出配套的安全体系完善方案,以便防范安全风险。 |
序号 | 课程体系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教师职业能力发展 | 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直接影响着高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是提高高校办学质量的重中之重;面对新的教学需求,为开课和教学打下基础,帮助高校专业教师解决这些难题,打造“教师职业能力发展”课程体系,该体系涵盖高校教师写作能力提升、高校教师新媒体运营能力提升、教师生涯规划、教师心理健康、名家讲堂、名师讲堂、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职场办公、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等模块,全方位提升教师职业能力。 | 课时 | 600 |
2 | 教师专业能力发展 | 随着新媒体行业迅猛发展,短视频运营、直播电商等正式成为新的营销风口,同时也催生了对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高职高专新增“网络直播与运营”、“全媒体电商运营”专业等等,另外辅导员队伍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大意义。本模块要求围绕学校各大院系专业课程,积极响应教育部相关政策,打造“教师专业能力发展”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涵盖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数据与会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管理、旅游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人工智能、市场营销、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应用化工技术、云计算技术、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等模块,让老师快速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及教学能力。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两个模块应教学需求,需涵盖仿真类课程。 | 课时 | 600 |
第三篇磋商项目商务需求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上线运行,系统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数据库平均恢复时间小于1小时;系统故障在2小时内响应,系统平均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同时提供技术咨询答疑服务和用户数据的灾备服务。如遇突发事件和其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妥善做好相关的处置工作。平台需兼容主流浏览器,如谷歌、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系统设计和开发时充分考虑高效性、可靠性、稳定性、可维护性,建立合理的索引,满足大数据量的处理,并保证数据长期保留不会影响系统的运行效率。平台要求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教师学习不间断。页面响应不高于2秒,检索响应不高于3秒,视频点播响应不高于4秒。系统设计满足大规模用户使用、本校部署部署、服务器采用磁盘阵列RAID技术实现数据保护。系统性能与安全
1、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使用部门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双方签字确认。按国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标准,合同内未作约束的服务按照现行的适用于该服务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执行,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规格、配置、型号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需整体达到验收合格,若仅完成部分内容,不给予验收合格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并经采购人综合验收合格。采购人在综合验收前对产品部分指标进行的初步验收不是本条所指的综合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投标书响应情况低于采购文件要求而未被评审专家发现,采购合同签订时仍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验收时按采购文件技术协议要求执行。验收方式:(二)服务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6楼信息中心机房(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如期完成项目,超过合同约定到场期限1天,应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3‰计算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项目款支付顺延十五天,以此类推,但服务方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日历日;超过5个日历日(含),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及与合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承诺书等)。于服务的整体质保,同时为防止成交供应商通过在招采环节将能够交付的服务报高价,将无法交付的服务报低价,从而以较低总价的方式中标,进而扰乱采购人正常招采程序,双方确认:采购人解除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退回全部货物并不采纳乙方的全部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货物的回收运输工作,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货物或服务费用。一、交付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3.4若投标书与招标文件要求或其它内容不一致而未被评标专家发现,采购合同签订时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验收时按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执行。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2技术资料等资料齐全(用塑料袋密封)。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货完整,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二、报价要求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服务(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5、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检测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5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二)该项目完成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的全额合格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如遇采购人正常放寒暑假,支付时间顺延至采购人正常上班后起算支付时间)。(一)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前必须向采购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供应商提供一年的免费运行维护服务,免费运行服务期内,应对软件系统进行免费维护,并进行其他技术支持(包含安装调试、故障排查、培训);免费运行维护期结束后如采购人需要原成交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以优惠的价格为采购人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三、售后服务要求磋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及方案。
(一)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组织对甲方各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六、培训要求(二)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一)参加本次采购所投标的服务活动及其成果,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五、知识产权(三)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及免费维保期满,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理,对因成交供应商违约扣缴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罚没财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等(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三)每次培训须有签到及原始培训记录以便追溯。(二)针对实际操作系统人员进行点对点的培训,直至使用人熟练掌握。
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按供应商递交签到先后顺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和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1 | 报价部分 | 磋商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 | 现场演示(40%) | 40分 | 现场提供完整功能演示得40分。不能满足“★”演示要求的,一项扣4分,累计三项不满足的演示部分得0分;不能满足非“★”演示要求的每项扣2分。★(1)要求现场(或网络)演示已完成的在线平台及所有功能对应的具体产品设计原型(Axure、墨刀格式)。★(2)要求现场(或网络)演示平台所有页面的UI界面设计原稿(png/jpg格式),要求验收时真实平台与现场演示的UI界面设计原稿完全对应。要求所演示平台的真实数据联动性,即后台创建人员/课程/学情计划等内容,前台实时展示。★(4)要求演示教师培训功能,支持线上培训、线下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要求演示在线学习功能。 (6)要求演示用户在前台申请并举办交流活动。(7)要求演示交流活动的审核功能。用户申请后需要管理员在后台审核,审核成功活动方可生效。★(8)要求演示论坛功能。针对每个交流活动主题,参与用户自主交流,上传心得体会。(9)要求演示教师发展咨询功能。★(10)要求演示专家在线答疑模块功能。(11)要求演示资源共享,资源协调,共享的资源支持下载,统计下载次数等功能。(12)要求演示数据统计功能,以表格和图表的形式呈现。(13)要求演示平台的学分补录功能,支持上传证明材料和文档。(14)要求演示后台管理系统的新闻管理功能,随时创建动态新闻。(15)要求演示后台管理系统的学情管理功能。(16)要求演示用户管理、教师管理、运营管理和消息管理等功能。★(17)要求演示短信通知功能。培训通知,学分不足通知,教学目标开启通知,预约成功通知等。(18)要求演示在线资源下载功能(针对共享资源)。(19)要求演示在线课程实时检索,查询,学习,播放等功能。(20)要求演示课程视频断点续播,记录学习进度功能。(21)支持演示用户自主一键生成并导出《教师发展报告》。(22)要求演示平台防作弊功能,即第一次观看课程不能快进播放。 | 1.投标人需自行准备演示所需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招标方指定的场地进行演示。2.演示用笔记本电脑带有HDMI接口,由投标人自备并提前进行软件运行环境配置。3.每位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25分钟(演示期间评委将进行提问,并有权酌情延长时间)。 |
2 | 技术部分 | 课程资源(25%) | 25分 | 教师职业能力发展模块包含不少于250课时思政教育类别的视频课程。满足条件得5分,不满足得0分。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模块包含不少于200课时汽车工程、机械工程专业的仿真课。满足条件得5分,不满足得0分。培训平台线上授课讲师中,副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人数: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或职称任职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提供1人材料得0.5分,满分为9分,不能提供得0分。版权评分:平台使用的课程资源必须拥有知识产权。另外,为保证思政课程的意识形态方向正确,内容足够严谨和权威,需提供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的版权证书或著作权证明复印件。每提供1家得2分,满分为6分,不能提供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 企业资质(6%) | 6分 | 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不能提供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 团队实力(2%) | 2分 |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且具备PMP证书或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以上两个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 性能安全(2%) | 2分 |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2级或第3级)和等级保护测试报告,且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结论均须达到75分以上。 提供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和等级保护测试报告最高等级为第2级的得1分,最高等级为第3级的得2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 业绩(5%) | 5分 | 供应商具备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线培训、网络培训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及相对应的一份发票。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不能提供得0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合同及一份发票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最终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
(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定额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签订合同银行账号:310002761920002344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开户名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项目验收(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合同签约地点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联系电话:023-61879216传真:开户银行:建行重庆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50108650000000095 | 供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 | |||||
备注: |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联系人: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附件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本单位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的竞标,郑重承诺如下:投标人廉政诚信承诺书附件二:采购与招标中心制采购与招标中心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项 目 号: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座机 | |
单位地址 | |
标书购买费(元) | |
投标保证金(元) | |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
□ | 分包1: |
□ | |
□ | |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四、若中标,积极履行供应商的义务,认真执行采购合同。若未中标,不得无理取闹。三、尊重专家评审结果,切实维护招标采购的正常秩序,维护采购结果的严肃性及权威性。二、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一、严格遵守国家及重庆市物资采购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不做任何损害采购人及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结束)年月日
爱迪科森
项目编号:J2022C083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第二
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分包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示范中心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项目(第二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北京爱迪科森教
8万元,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6391.88
资产总额为4442.76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10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8人,
其他人员0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人,营业收入为
称),从业人员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
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地育列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c000oci0
日期: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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