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路面养护工程2025-L1、2025-L2标段招标公告
2025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路面养护工程
2025-L1、2025-L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路面养护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4〕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4〕235号 批准。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衡水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2025-L1标段:衡水市国道保台线(G240)周辛庄村至葛村南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工程桩号范围为K255+614至K257+000,长 1.386公里,二级公路,路面宽1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025-L2标段:衡水市省道韩辛线(S336N)沧州衡水界至东大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工程桩号范围为K0+000至K27+455,长27.455 公里,二级公路,路面宽9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025-L1标段:衡水市国道保台线(G240)周辛庄村至葛村南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2025-L2标段:衡水市省道韩辛线(S336N)沧州衡水界至东大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 |
起屹点桩号 |
养护 性质 |
技术 等级 |
总里程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2025-L1标段:衡水市国道保台线(G240)周辛庄村至葛村南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
K255+614至K257+000 |
大修 |
二级 |
1.386 |
1.路面工程:铣刨9厘米旧路结构层,对基层病害进行处治,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 15800 平方米,路面标高抬高 18 厘米。 2.平面交叉:处治公路平面交叉7处,面积882平方米。 3.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 597 平方米。 4.其它。新建路肩石,计2668延米。 |
2025-L2标段:衡水市省道韩辛线(S336N)沧州衡水界至东大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
K0+000至K27+455 |
大修 |
二级 |
27.455 |
1.路面工程: (1)K0+000至K4+650、K6+113至K7+650、K9+100至10+190、K11+450至K17+000、K18+370至K19+800、K21+000至K21+983、K24+400至K25+850段,7段共计16.69公里,挖除28厘米旧路结构层,对底基层病害进行处治,铺筑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 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 149683 平方米,路面标高降低1厘米。 (2)K4+650至K6+113、K7+650至K9+100、K10+190 至K11+450、K17+000至K18+370、K19+800至K21+000、K21十983至K24+400、K25+850至K27+455 段,7段共计10.765公里,挖除10厘米旧路结构层,对旧路16厘米二灰碎石基层进行18 厘米冷再生,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 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94655平方米,路面标高抬高 19 厘米。 2.桥面工程:对霞口桥等8座桥梁铣创重铺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计374延米、4196平方米。 3.平面交叉工程:处治公路平面交叉 31 处,面积 3140平方米。 4.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11782平方米,新增单柱式标志 59 处、单悬臂式标志 105 处、附着式标志 14 处,里程碑 27块、公路界碑 108 块、百米桩 247 块、道口标柱 28 根。 5.其它:新建路肩石,计 50645 延米。 |
2.5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1日09:00至2025年01月26日09: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hebca.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2、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工、03182125376
电子邮箱:hsglcyhgck@163.com
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工、19033280401
电子邮箱:1412965167@qq.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永安街46号金裕花园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8-2103091、0318-2120538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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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标准(元) |
2025-L1标段:衡水市国道保台线(G240)周辛庄村至葛村南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2025-L2标段:衡水市省道韩辛线(S336N)沧州衡水界至东大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 |
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永安街46号金裕花园 |
邮政编码: |
0530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程工 |
电 话: |
0318-2125376 |
电 话: |
19033280401 |
传 真: |
0318-2693867 |
传 真: |
/ |
12.附表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要求 |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件1-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3或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
附件1-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件1-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5年(2020年02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件1-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 要求 |
2025-L1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
2025-L2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附件2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三名时,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直接进入第二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侯选人。若投标价相同,则比较2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200章报价也相同的,按照300章、400章的顺序采用上述办法比较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 e.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f.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使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并经河北 CA 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函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保函原件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永安街46号金裕花园,联系电话:19033280401。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 (1)暗标部分(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对暗标部分的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提交给招标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本单位基本账户在银行的相关备案资料(需包含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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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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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后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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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 |
科学、合理、完善,得4.8-6.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3.6-4.7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3.5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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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须含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管控方案) |
4 |
科学、合理、完善,得3.2-4.0分 |
||
较合理、较完善,得2.4-3.1分 |
||||
较不合理、较不完善,得0-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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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要求,得9分; |
|
近五年(2020年02月0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以上任意证明文件中至少有一项能显示拟委任项目经理姓名。)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要求,得9分; |
||
近五年(2020年02月0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项目总工业绩认定标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以上任意证明文件中至少有一项能显示拟委任项目总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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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40分) |
技术能力 |
10 |
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得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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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15 |
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得15分 |
|
|
企业业绩
|
15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9分; |
|
近五年(2020年02月0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中修(含预防性养护)或新改建路面施工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6分。 企业业绩认定标准:以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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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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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3.4.2、3.4.3、3.4.4条款 |
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保留一位小数点,评分值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