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 |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财政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24015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6-08 16:25:32 |
项目概况
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1302
项目名称: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第1包75.325万元,第2包2.3万元
最高限价:77.62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包,第1包为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服务,第2包为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建成并完成验收工作,系统验收通过后提供一年免费运维。第2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至该项目验收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09:00至2022年06月22日10: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2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2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本项目最高限价:第1包75.325万元,第2包2.3万元。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编号:2022BFAFN01302
二、项目名称: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贰仟柒佰元整(大写)(¥22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12345 热线与全国 12315 平台对接 |
服务范围 |
第 2 包为监理服务。 |
服务要求 |
制定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计划;对到货软硬件设备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对照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协助采购人审核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监督项目建设方遵照实施;配合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安全、信息和知识产权等实施规范的管理。 |
服务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该项目验收完成。 |
服务标准 |
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必须在项目关键节点向项目采购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绪安庆,王文联,詹宏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芳曼
电话:0551-66223196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公示材料.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编号:2022BFAFN01302
二、项目名称: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黄平路19号院2号16层1607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伍万元整(大写)(¥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12345 热线与全国 12315 平台对接 |
服务范围 |
全国 12315 平台与安徽省 12345 热线平台及各个市级 12345热线平台的系统对接。 |
服务要求 |
建设目标:完成全国 12315 平台与安徽省 12345 热线平台及各个市级 12345 热线平台的系统对接;建立“互联互通、业务规范、高效协同、便民利企”的衔接协同机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 个月建成并完成验收工作,系统验收通过后提供一年免费运维。 |
服务标准 |
本项目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内容及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项目服务需求,使整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绪安庆,王文联,詹宏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2345热线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0551-6335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芳曼
电话:0551-66223196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