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4年乡村振兴局防贫类保险(原扶贫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323-00176
预算金额192万元
招标联系人-1524127992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典鑫0412-75126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4年乡村振兴局防贫类保险(原扶贫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4年乡村振兴局防贫类保险(原扶贫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23-00176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2024年乡村振兴局防贫类保险(原扶贫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20,000.00
最高限价(元):1,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人身伤亡及基本生活补贴。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确定救助费用,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
医疗救助保险。 对符合当地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各类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需要救助对象个人自付部分。
1、自然灾害救助保险:由于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跑线、台风(热带风 暴)、海啸、风暴潮、巨浪、 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溃、地面塌陷、 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承保的自然灾害,导致保险单载明的救助对象人身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
(1)每人伤亡限额5万元;(2)每人医疗费用限额 5 0 0 0 元 ;(2)每人基本生活 费 用 补 贴 限 额 1000元(30元/人/天)
2、意外事故救助:因火灾爆炸、拥挤踩踏、精神 病伤人、高空坠物伤人、重大 恶性伤害事件、溺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找不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1)每人伤亡限额5万元;(2)每人医疗费用限额 5 0 0 0 元 ;
(3)每人基本生活费用补贴限额 1000元(30元/ 人/天)
3、医疗救助保险:被保险人罹患疾病,对符合当地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1)每人医疗救助限额为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或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同一总公司只能有一个分支公司参加)。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截至开标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响应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响应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参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liaoningxinfu@1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岫岩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锦丝路一段二号
联系方式:15241279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鑫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5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2-7512688
邮箱地址:liaoningxinfu@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岫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3080300001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典鑫
电 话:0412-751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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