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奎星湖公园景观灯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2.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cgwt2018-tp-0111
预算金额2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星群18753787075
中标公司济宁飞耀护栏有限公司22.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奎星湖公园景观灯项目成交公告

金乡县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奎星湖公园景观灯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奎星湖公园景观灯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JXCGWT2018-TP-0111

三. 谈判日期: 2018-06-07 09:00

四.成交公示期: 2018年06月07日 至 2018年06月0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预算金额 成交金额
A 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奎星湖公园景观灯项目 济宁飞耀护栏有限公司 金乡县霄云镇付庙十字路口西200米路北 225550.00 225388.00

七、谈判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经评审,确认成交单位:济宁飞耀护栏有限公司;成交金额:225388.00元 (大写:人民币 贰拾贰万伍仟叁佰捌拾捌圆整)

八、推荐潜在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评审专家推荐的潜在供应商:

1、山东金色阳光灯饰工程有限公司

2、济宁飞耀护栏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上述公司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采购人代表推荐的潜在供应商:

1、丰县恒路商贸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上述公司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九、 推荐小组及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赵艳芳,张建国,赵爽

十、公示时间:以上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2018年06月08日),自本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采购人将签发成交通知书。如有异议的,请以单位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金乡县园林管理局 地 址: 金乡县十里铺桥南路西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方式: 0537-323326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地 址: 金乡县水云台商业街

联系人: 李星群 联系方式: 18753787075

附件:成交通知书报价清单

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发布时间:二O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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