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84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广安市烈士纪念园项目石材材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烈士纪念园项目石材材料。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878428.00元。
(四)供货期限:12个日历天。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78.3亩,主要建设纪念广场3000平方米、纪念碑1座、纪念馆1座、英烈雕塑及群雕、英烈墙30余米、烈士墓150座、停车位100个以及业务用房等配套设施。
(六)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控制合计(元)
1
芝麻灰花岗石(光面)
1000*100*30mm

15
124
1860.00
2
花岗石(毛面)
25mm厚

10
94
940.00
3
芝麻白花岗石(光面)
300*300*10mm

84
60
5040.00
4
中国红花岗石(光面)
540*300*30mm

16
317
5072.00
5
芝麻灰花岗岩(光面)
600*180*30mm

14
124
1736.00
6
芝麻白花岗石(光面)
600*300*20mm

215
75
16125.00
7
芝麻白花岗石(光面)
600*300*20mm

140
75
10500.00
8
芝麻白花岗石(毛面)
600*600*30mm

238
119
28322.00
9
芝麻白花岗石(光面)
600*600*30mm

154
119
18326.00
10
芝麻白花岗岩(毛面)
600*600*30mm

125
119
14875.00
11
芝麻灰花岗石(光面)
700*100*30mm

10
124
1240.00
12
红色花岗石(天山红)(火烧面)
800*800*30mm

60
159
9540.00
13
灰色花岗石(芝麻灰)(火烧面)
800*800*30mm

291
124
36084.00
14
天山红花岗石(火烧面)
800*800*30mm

180
159
28620.00
15
五莲花花岗石(火烧面)
800*800*30mm

116
118
13688.00
16
芝麻白花岗石(火烧面)
800*800*30mm

1065
119
126735.00
17
芝麻白花岗石(哑光面)
800*800*30mm

33
119
3927.00
18
芝麻灰花岗石(火烧面)
800*800*30mm

170
124
21080.00
19
芝麻灰花岗石(光面)
880*180*30mm

24
124
2976.00
20
中国红花岗石(光面)
930*600*30mm

47
317
14899.00
21
中国红花岗石(光面)
30mm厚

24
317
7608.00
22
珍珠白花岗石(毛面)
600*600*30mm

1063
210
223230.00
23
芝麻白花岗石(毛面)
600*600*30mm

998
119
118762.00
24
天山红花岗石(毛面)
600*600*30mm

36
159
5724.00
25
芝麻白花岗石(麻面)
600*600*30mm

135
119
16065.00
26
芝麻白花岗石(麻面)
30mm厚

675
119
80325.00
27
芝麻白花岗石(毛面)
600*600*30mm

51
119
6069.00
28
芝麻白花岗石自然面(麻面)
600*600*30mm

163
119
19397.00
29
芝麻白花岗岩侧缘石(光面)
150*350*600mm

3
2100
6300.00
30
芝麻灰花岗石(麻面)
600*600*30mm

12
123
1476.00
31
芝麻灰花岗石装饰线(麻面)
宽100×600mm
m
24
38
912.00
32
水刀加工30厚弧形切割(主体广场和公祭广场地面)


29
135
3915.00
33
加工切30厚切等腰梯形(主体广场和公祭广场地面)


562
30
16860.00
34
墓碑刻字
930*600*30mm

17
600
10200.00
35
合计(不含税)




878428.00

注:1.以上价格已包含材料费、加工费、材料损耗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完成石材供应的所有费用,不含税费。
2.本项目石材涉及异形加工,供应商须按图纸加工并编号供货。图纸详见附件,采购方收货按成品面积据实结算,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加工损耗。
(二)服务期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12个日历天内完成。分批次供货,7日内完成主题广场石材供应,12日内完成全部石材供应。
(三)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暂定不含税总金额的20%,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2.结算款:所有材料到场并验收合格且供应商以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提交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担保之后,采购人于次月支付全部结算价款。质保期一年,待质保期满后,以现金缴纳的质保金据实无息退还,以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质保金的,保函或保险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3.供应商在申请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采购人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4.在采购人支付货款前,供应商需按要求足额开具正规、合法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
5.所有材料收货及验收至少需要采购人2人及以上签字方能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五)询价保证金:
1.缴纳形式为:现金转账或保函。以现金转账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现场询价活动开始前,需缴纳人民币8700元(大写:捌仟柒佰元整)作为询价保证金。(户名: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广安市分行;账号:22670101040011822)
2.截止现场询价活动开始时,保证金未到账、未提供保函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现场询价活动;除成交供应商外的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中光发【2022】23号、广发建工纪【2022】5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报名、报价表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表的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时至2023年8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表将被拒绝。
五、报价表接收时间:2023年8月15日10:00-10:30(北京时间);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表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表方式: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
2.提交报价表的地点: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报价表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表不予接收。
3.提交报价表所需资料:(1)经密封的报价表;(2)手持件,手持件组成: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④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拆封、唱价。
(二)中选原则: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当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人最高限价的90%,并且低于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时,按报价低于成本,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报价表中供应商填报的下浮比例与下浮后不含税总价不一致时,以下浮比例为准进行修正,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五)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六)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本次公告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47520795(微信同号)
邮箱:417166014@qq.com
附件.图纸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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