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22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3212021886000007
预算金额223.5万元
招标联系人牟保如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23-868980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0]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3212021886000007 项目名称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D3212021886000007001001 标段名称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321202188600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发[20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4A级旅游景区泰州市凤城河景区西南侧长岛、枫叶岛(含西侧河道)及筒仓区域。 2.2工程规模:长岛、枫叶岛、筒仓绿化面积约108511平方米,新建道路面积约16100平方米,硬质化等铺装面积约2340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建设桥梁、园路等,河道疏浚约25亩。 2.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D3212021886000007001001 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长岛枫叶岛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223.5
2.5付款方式:房建主体结构封顶后付合同价的10%,桥梁工程主体合拢后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2)在监情况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③?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有一个在监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3 年 9 月- 2024 年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3.4 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②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能力和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  81  分?项目监理机构: 6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分?监理大纲: 10 分?类似工程业绩:  3   分□奖项 :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注:1.以上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两个及以上开标时随机抽取。2.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2.2.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81分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质量控制方案根据质量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1分
进度控制方案根据进度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3分
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资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3分
安全控制方案根据安全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2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根据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1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监理大纲总页数不得超过80页,否则评标委员会将酌情扣分。
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 1 分,专科学历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2)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 1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  1  分;(3)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4)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5)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 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 注册证书的得 1 分;(6)取得国监执业资格满  12  (8~12)年以上(含)的得 1 分;满 8 年以上(含)的得 0.5  分;{注:以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没有签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如果投标人未提供监理工程师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则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7)国监注册专业类别(建设工程类)为 /  的,得 /  分。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分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项。
?投标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90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内容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物、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项。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②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3分
奖项□投标企业    □投标项目总监承担的(□房建、□市政)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注:1.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2.加分依据以奖项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3.奖项须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列明的奖项,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
附件
1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A: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东南园10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牟保如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8752618786 电话: 0523-868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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