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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股改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券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8774
2、项目名称: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券商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招标人: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服务时间:
本项目为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券商服务项目。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干电池行业的骨干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其年销量、出口量、出口额、业务收入等在中国干电池行业名列前茅。公司主要产品有干电池系列、蓄电池系列、电池原材料系列、照明系列、电池用电器具系列、应急电源系列、太阳能系列、运动品系列、日用品系列和食品系列等十大系列的产品。产品90%以上出口,主要销往非洲、中东、美洲、欧洲及东南亚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
①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对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提供券商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公司实现股改上市的战略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提供股份制改造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上市辅导、保荐及承销服务,协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并解决瑕疵问题,研究策划上市路径,制作IPO申报材料等首发上市全过程相关服务事项。本项目实施保荐及承销,本次招标选择1家保荐券商(主承销商)(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②项目最高限价:保荐承销综合费用费率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8 %,包含资产重组顾问费、改制顾问费、IPO辅导费、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持续督导费等全部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服务费率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③拟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暂定,以实际发行为准)。
④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⑤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股改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并完成持续督导。
6、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或承销保荐子公司,具有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且其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相关内容。
3、投标人在证券公司分类(以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中近两年(2018年、2019年)连续获得BBB 评级及以上;
4、业绩要求: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股权承销募集资金总计不低于100 亿元人民币或具有A股各类股权融资成功案例至少10 例(以Wind金融终端->沪深股票专题统计->一级市场->股权承销排行榜中2019、2020年度“股权承销总金额”和“总榜家数”数据为准,按上市日统计);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投标人或其所属的证券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净资产超过300亿元,(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或在投标人或其所属的证券公司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以其公开信息披露资料为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投标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包括但不限于IPO、并购、重组、增发等)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而导致暂停业务资格,或于投标截止日前正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期间。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在上述网址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记录,将查询的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须网上报名,供应商在网上报名的,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注册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平台操作指引详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是5-7个工作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④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内容需填写完整)
注: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22日下午14:00~14:30时(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的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3.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2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议。
注: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28楼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 020-323083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谷女士、宁女士
电话:020-83544332、020-83541795
传真:020-83565537
EMAIL:360310924@qq.com
附件:
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子包号(如有)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购买招标文件代表信息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电子邮箱(QQ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