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tmd2019-y-g-010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朱帆13814729155
中标联系人姜虹13390897863
中标联系人王志龙18351274100
中标联系人-13812845692
公告正文
金鸡湖商务区三级标准化核查的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编号:SZTMD2019-Y-G-010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

联系人:徐闻杰

电话:17715186015

乙方:江苏恒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龙

电话:18351274100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SZTMD2019-Y-G-010号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资格。

服务项目

服务数量

投标综合单价

投标总价

期限

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

28

10000元/家

280000

2019年7月初到2019年10月底

注:1、服务要求、内容和具体服务对象由甲方提供。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完成采购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招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被服务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开展服务必需的资料,如有特殊原因(如企业关闭),甲方有权更改服务企业。

2 协调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开展工作。

2乙方在完成合同项目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相关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类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地震、疫情等),造成乙方无法履约开展服务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完成合同。

三、服务款的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乙方完成服务经甲方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服务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质量管控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四、服务内容

1、 完成标准化新创复审审计。按照《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金鸡湖商务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依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对服务企业进行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的辅导实施,如实评审,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帮助企业达到通过标准,完成整套新创复审流程。对第一次评审不通过的企业,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辅导,强化扣分项的整治,并负责整改后第二次评审,争取完成达标审核。每个单位培育不少于5家的标杆示范企业。

2、集中组织培训教育,制定2019年度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新创复审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以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基础,分别编印有针对性的教材,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培训操作。培训内容包含三级标准化创建、承包商及高危作业管理(重点为有限空间)、危化品管理等,每项内容准备专门的教材,每项内容培训学时不低于1学时,总计培训学时不低于4学时。

3、关注重点部位(粉尘产生场所及除尘器、液氨存储及使用场所、冶金工艺场所、危化品仓库及使用场所,危化品储罐及使用场所等位置),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4、关注承包商管理、高危作业管理、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防火灾、防中毒等“八防”管理,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5、对服务企业判定是否存在有限空间,对存在企业进行有限空间检查,含规章制度、人员教育、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提出指导整改意见,形成专篇及存在有限空间企业汇总名单。

五、违约责任

1、经甲方验收乙方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不合格的,包括抽查时中标专家不在岗,复核抽查企业超过3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10%,超过5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30%,全部不符合的重新评审。

2、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

3、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4、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定点供应商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

5、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

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

恒盛盖章页

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编号:SZTMD2019-Y-G-010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

联系人:徐闻杰

电话:17715186015

乙方:嘉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帆

电话:13814729155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SZTMD2019-Y-G-010号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资格。

服务项目

服务数量

投标综合单价

投标总价

期限

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

28

8200元/家

229600

2019年7月初到2019年10月底

注:1、服务要求、内容和具体服务对象由甲方提供。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完成采购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招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被服务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开展服务必需的资料,如有特殊原因(如企业关闭),甲方有权更改服务企业。

2 协调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开展工作。

2乙方在完成合同项目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相关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类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地震、疫情等),造成乙方无法履约开展服务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完成合同。

三、服务款的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乙方完成服务经甲方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服务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质量管控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四、服务内容

1、 完成标准化新创复审审计。按照《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金鸡湖商务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依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对服务企业进行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的辅导实施,如实评审,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帮助企业达到通过标准,完成整套新创复审流程。对第一次评审不通过的企业,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辅导,强化扣分项的整治,并负责整改后第二次评审,争取完成达标审核。每个单位培育不少于5家的标杆示范企业。

2、集中组织培训教育,制定2019年度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新创复审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以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基础,分别编印有针对性的教材,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培训操作。培训内容包含三级标准化创建、承包商及高危作业管理(重点为有限空间)、危化品管理等,每项内容准备专门的教材,每项内容培训学时不低于1学时,总计培训学时不低于4学时。

3、关注重点部位(粉尘产生场所及除尘器、液氨存储及使用场所、冶金工艺场所、危化品仓库及使用场所,危化品储罐及使用场所等位置),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4、关注承包商管理、高危作业管理、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防火灾、防中毒等“八防”管理,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5、对服务企业判定是否存在有限空间,对存在企业进行有限空间检查,含规章制度、人员教育、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提出指导整改意见,形成专篇及存在有限空间企业汇总名单。

五、违约责任

1、经甲方验收乙方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不合格的,包括抽查时中标专家不在岗,复核抽查企业超过3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10%,超过5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30%,全部不符合的重新评审。

2、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

3、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4、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定点供应商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

5、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

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

嘉泰盖章页

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编号:SZTMD2019-Y-G-010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

联系人:徐闻杰

电话:17715186015

乙方:苏州赛捷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虹

电话:13390897863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SZTMD2019-Y-G-010号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资格。

服务项目

服务数量

投标综合单价

投标总价

期限

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

28

9600元/家

268800

2019年7月初到2019年10月底

注:1、服务要求、内容和具体服务对象由甲方提供。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完成采购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招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被服务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开展服务必需的资料,如有特殊原因(如企业关闭),甲方有权更改服务企业。

2 协调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开展工作。

2乙方在完成合同项目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相关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类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地震、疫情等),造成乙方无法履约开展服务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完成合同。

三、服务款的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乙方完成服务经甲方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服务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质量管控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四、服务内容

1、 完成标准化新创复审审计。按照《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金鸡湖商务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依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对服务企业进行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的辅导实施,如实评审,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帮助企业达到通过标准,完成整套新创复审流程。对第一次评审不通过的企业,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辅导,强化扣分项的整治,并负责整改后第二次评审,争取完成达标审核。每个单位培育不少于5家的标杆示范企业。

2、集中组织培训教育,制定2019年度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新创复审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以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基础,分别编印有针对性的教材,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培训操作。培训内容包含三级标准化创建、承包商及高危作业管理(重点为有限空间)、危化品管理等,每项内容准备专门的教材,每项内容培训学时不低于1学时,总计培训学时不低于4学时。

3、关注重点部位(粉尘产生场所及除尘器、液氨存储及使用场所、冶金工艺场所、危化品仓库及使用场所,危化品储罐及使用场所等位置),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4、关注承包商管理、高危作业管理、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防火灾、防中毒等“八防”管理,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5、对服务企业判定是否存在有限空间,对存在企业进行有限空间检查,含规章制度、人员教育、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提出指导整改意见,形成专篇及存在有限空间企业汇总名单。

五、违约责任

1、经甲方验收乙方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不合格的,包括抽查时中标专家不在岗,复核抽查企业超过3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10%,超过5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30%,全部不符合的重新评审。

2、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

3、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4、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定点供应商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

5、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

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

赛捷盖章页

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编号:SZTMD2019-Y-G-010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

联系人:徐闻杰

电话:17715186015

乙方:江苏正大企业策划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庆浩

电话:13812845692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SZTMD2019-Y-G-010号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资格。

服务项目

服务数量

投标综合单价

投标总价

期限

2019年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服务定点服务商

28

10000元/家

280000

2019年7月初到2019年10月底

注:1、服务要求、内容和具体服务对象由甲方提供。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完成采购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招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被服务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开展服务必需的资料,如有特殊原因(如企业关闭),甲方有权更改服务企业。

2 协调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开展工作。

2乙方在完成合同项目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提交相关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类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地震、疫情等),造成乙方无法履约开展服务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延期完成合同。

三、服务款的支付: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40%,乙方完成服务经甲方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服务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质量管控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四、服务内容

1、 完成标准化新创复审审计。按照《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金鸡湖商务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依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对服务企业进行三级标准化新创复审的辅导实施,如实评审,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帮助企业达到通过标准,完成整套新创复审流程。对第一次评审不通过的企业,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辅导,强化扣分项的整治,并负责整改后第二次评审,争取完成达标审核。每个单位培育不少于5家的标杆示范企业。

2、集中组织培训教育,制定2019年度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新创复审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以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基础,分别编印有针对性的教材,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培训操作。培训内容包含三级标准化创建、承包商及高危作业管理(重点为有限空间)、危化品管理等,每项内容准备专门的教材,每项内容培训学时不低于1学时,总计培训学时不低于4学时。

3、关注重点部位(粉尘产生场所及除尘器、液氨存储及使用场所、冶金工艺场所、危化品仓库及使用场所,危化品储罐及使用场所等位置),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4、关注承包商管理、高危作业管理、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防火灾、防中毒等“八防”管理,通过核查发现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专篇描述。

5、对服务企业判定是否存在有限空间,对存在企业进行有限空间检查,含规章制度、人员教育、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提出指导整改意见,形成专篇及存在有限空间企业汇总名单。

五、违约责任

1、经甲方验收乙方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不合格的,包括抽查时中标专家不在岗,复核抽查企业超过3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10%,超过50%不合格将扣除相应合同金额的30%,全部不符合的重新评审。

2、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

3、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4、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定点供应商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

5、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

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

正大盖章页


附件:
1、SZTMD2019-Y-G-010合同书(上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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