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改造项目联丰中心校区教学楼室外墙保温工程
发布时间:2023-06-27 04: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明山区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改造项目(联丰中心校区教学楼室外墙保温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明山区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改造项目(联丰中心校区教学楼室外墙保温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4-00373
项目名称:明山区联丰教育集团中心校区改造项目
包组名称:联丰中心校区教学楼室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885,193.00元
最高限价:885,193.00元
采购需求:外墙保温及粉饰、屋面防水等图纸要求全部内容。
完成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25日(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完成地点:联丰中心校区校园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本项目三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7日 9时00分至2023年 7月3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及U盘)
六、开启
时间:2023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及U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网络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的电脑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执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
联系人:赵校长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
联系方式:024-42100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衍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一中街
联系方式:024-47162578
邮箱地址:2311618988@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衍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6009909100041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立
电话:024-4716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