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交拾园雅集项目Q09-1地块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交拾园雅集项目Q09-1地块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名称:重庆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双龙湖街道悦港北路拾园雅集项目Q09-1地块,计划工期:暂定完工时间2024年9月30日,招标主要内容:拾园雅集项目一期Q09-1地块智能化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智能化专网系统、可视对讲、户内报警、周界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停车场管理、门禁管理、背景音乐、电子巡更、电梯五方对讲、信息发布、建筑设备管理(BA)、IBMS集成(设备通讯协议接口费用包含在合同内)、机房工程等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增项设计,智慧三星。 四、采购规模:Q09-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成立日期:不少于叁年 3. 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4. 业绩最低要求:类似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 5.人员最低要求:20人。 6.财务要求:良好。 7.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政府投标资格; (12)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9)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21)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本平台”在“投诉”菜单中以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名时间: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七、报名人需提交初审的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表格。 2.投标人报名表。 八、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18523386000 电子邮件:zjdccq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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