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jacd-xj-zyfb-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骆晨一151028874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已由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 施工 总承包,现对其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 工程进行国内 公开竞谈 采购,具体工程情况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采购编号:ZMJACD-XJ-ZYFB-009
施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
一、拟分包工程概述
新津项目 拟将 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 工程进行专业分包,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报价方式。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施工所需的工具及周转材料。施工临时用房及房内水电。材料构配件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施工用房及生活用房、房内水电 。
分包作业范围和内容:对4座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穹顶进行找平抹光处理,包含对现有粮面进行覆盖的所有工序,提供覆盖所需的塑料布、14mm厚木胶板、胶带等,粮面覆盖严密且不留空隙;负责基层清理,提供抹灰所用的M15水泥抗裂砂浆、界面剂等材料,包括砂浆制拌、运输、现场吊运及二次倒运、砂浆抹面所需的工器具、电缆、开关箱等;提供脚手架并负责搭设、移动、拆除;提供木跳板、斜撑钢管、扣件等;负责清理落地灰,抹灰完成后对粮面、室外地坪、卸砂浆周边建筑物、设备进行清理,确保粮面无灰渣、塑料布等杂物,卸料点周边清洁无污染,对粮情观测平台损坏处进行修复,确保表面干净、整洁无破损等所有与抹灰相关的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国家部委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条例及设计要求的规范标准及规定。
4、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0天(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2.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等。
2.2.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报名资格审查:
(1)企业经营、资信情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
(2)近5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
参加本次采购需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报名,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等资料。
报名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1日16:00-2023年12月26日16:00。
三、分包采购流程
采购公告发布→报价单位报名→审核通过的报价单位报价→报价文件揭示→谈判→澄清报价→评审→确定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公示。
四、采购文件的获得:
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发布。
五、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递交方式: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报名报价,需上传报价明细等资料的扫描件上传到采购一体化平台。
(2)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1日16:00-2023年12月26日16:00。
六、成交单位选择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成交。
报价文件需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最低的分包商为成交候选人。
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项目所在地
联系人:骆晨一15102887422 卜登鹏 15632086797




第二章 报价单位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

工程名称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

3

工程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

4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

5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暂定为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方具体下发时间为准)。

6

采购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用以下第(3)种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
(4)询比价 (5)单一来源

7

标段划分

本分包工程共 1 个标段,拟选用 1 个报价单位成交。

8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要求

工程材料需由报价方负责采购的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现场随机取样检验及复验,提供合格证明。

10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工地要求。

11

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

1、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中煤易购一体化采购平台”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单位。
2、潜在报价单位应自行关注该平台,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报价单位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2

报价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13

是否接收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4

报价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5

报价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报价单位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期3天以前在“中煤易购一体化采购平台”上提出,并电话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问题澄清在平台上发送给各报价单位。

16

偏离

对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质量、工期、付款方式等不允许出现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

18

报价报价

本分包工程采用以下第 (2) 种报价方式;
(1)固定总价;
(2)固定综合单价;
(3)固定费率;
(4)总价下浮/直接费下浮。
(5)其他方式: 。
报价单位均采用人民币。

19

采购限价

不设置采购限价

20

报价保证金

是否要求报价单位递交报价保证金:无

21

标书费/工本费/报名费

均不收取

22

成交服务费

不收取

23

报价有效期

90 日历天

2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25

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

1、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上报名报价。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报名报价,需上传报价明细等资料的扫描件上传到中煤易购平台。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6:00-2023年12月26日16:00。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6:00。

26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27

成交结果通知

报价结果将在采购人评审/谈判结束并经审批完毕后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上通知各报价单位。

28

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分包合同。具体合同条款详见分包合同文本。

第三章 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1、采购公告
1.2、报价单位须知
1.3、合同条款
1.4、技术规格及要求
1.5、报价文件相关格式
2、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单位,均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通知其他报价单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报价截止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3.2、采购文件的修改通过中煤易购一体化平台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3.3、为使报价单位编写报价书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日期,并通知每一个报价单位。
二、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的组成
4.1 报价单位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4.1.1 报价函;
4.1.2 报价单;
4.1.3 授权委托书;
4.1.4 合同条款承诺函;
4.1.5 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
5.1、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各项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施工设备、劳务、材料、管理、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施工措施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季节性施工措施费、协调当地关系所发生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
5.2、报价单位还应在报价中考虑并自行承担的其他费用。
5.2.1施工临时设施、自有设备施工用油、交通、设备进出场等费用由报价单位自理。
5.2.2 报价单位的报价为本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施工环境、季节性变化等其他因素而进行调整。
5.2.3 报价单位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5.3 报价方式
报价方依据采购文件及图纸进行报价,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除设计变更产生且发包方认同的费用外一律不进行调整,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请各报价单位依据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后报价。
5.4 结算方式:
5.4.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除设计变更产生且发包方认同的费用外一律不进行调整,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施工用水电费(已装水电表的)按现场提供的水、电用量及确定的水电单价进行确认,水电费在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结算提供已扣水电费发票,计量用表由分包人提供。未装水电表的工程,按结算金额的0.5%随工程结算一并扣除。
5.4.2若发生合同价格约定之外的变更,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进行调整。
5.4.3因承揽本工程施工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费用如因国家税率调整,采用国家公布最新税率,合同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
6、报价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
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可征得报价单位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等。报价单位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报价单位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报价书,但要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 元。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缴纳到采购人,由采购人财务部出具缴纳手续后到采购人办公所在地签订分包合同。
8、报价文件的编制:
8.1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相关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8.3报价文件应采用A4纸打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8.4 报价文件。报价函内容与报价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函为准。
8.5 报价文件在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齐全。
9、评审/谈判小组
9.1 评审/谈判小组的成员由中煤建设集团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小组成员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和评分。
9.2 开标后,直到向成交的报价单位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授标有关的保密资料,评审人员均不得向报价单位及与评审/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9.3 在评审/谈判过程中,如果报价单位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10、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谈判期间可分别要求报价单位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有关澄清或答疑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若有影响报价文件实质性发生改变的内容不得澄清)。
11、 报价文件的初审
11.1开标后,评审/谈判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文件是否编排有序。
11.2 评审/谈判小组针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1.2.1 如果以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
11.2.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分两种情况修正:
1)当累积总价高于报价总价时,以报价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报价总价为评审/谈判依据。
2)当累积总价低于报价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总价作为评审/谈判依据。
11.3 如果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评审/谈判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竞谈 ,只对有效的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内容的报价文件进行谈判。
12.1评审/谈判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
12.2 谈判小组由中煤建设集团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业人员组成。
12.3 谈判程序
12.3.1 谈判小组审阅各报价单位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12.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承包商分别进行谈判或集中报价;
12.3.3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报价单位作最后报价(采用集中报价此程序不要);
12.3.4 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12.4评审/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在谈判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
五、
13、成交准则: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14、成交通知
14.1 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定标后3个工作日,通过中煤易购一体化平台通知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的日期即为成交接受日。
14.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4.3 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15、授予合同
15.1、采购人将合同授予成交单位。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分包合同。
16.2 采购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及其答疑或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
17、转让和分包
不得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报价文件格式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
专业分包




文 件
采购编号ZMJACD-XJ-ZYFB-009





工程名称: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人名称: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报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一) 报价函
(二) 授权委托书
(三) 报价单
(四) 分包商廉洁承诺书
(五) 合同条款承诺函




(一)报价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为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采购编号为:ZMJACD-XJ-ZYFB-009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报价总价(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价格),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我方随同本报价函提交了报价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 / 元。
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人姓名) 系 (报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后附法人身份证件),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为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采购编号为:ZMJACD-XJ-ZYFB-009的报价、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代理人在参加整个工程报价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同时我方承诺 (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正式职工,若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至合同终止为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分部分项报价单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报价表







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

合计

备注

1

抹灰

1、气膜仓穹顶混凝土内壁M15水泥抗裂砂浆抹灰随喷随抹光。
2、清理、修补、湿润基层、墙眼堵塞、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
3、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全部操作过程。
4、成品保护。

m2

3000


0


2

增值税

税率为: %

0


3

含税合计


0


注: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除设计变更产生且发包方认同的费用外一律不进行调整,报价为本工程结算的依据,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施工环境、季节性变化等其他因素而进行调整,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请各报价单位依据设计要求及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后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报价包括完成工程范围内所需各项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有分项),包括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及工器具使用费、所有各类辅材及耗材费、食宿、各种相关应缴纳的保险及社保、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相关成品保护、相关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类措施费(包括不限于且季节性施工措施费、协调当地关系所发生的费用)、人员及设备等的进出场费、人员体检费、维稳配合、相关检验检测费、相关风险费(含双方终止合同的进出场费,施工过程中的停、窝工费等在内、分包人管理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在内。以上工作内容由分包人负责实施,已包含在分包合同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3、相关验收规范按采购文件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
4、报价有效期为90天,自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文本相关条款。


报价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2023年 月 日


()分包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 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 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 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承诺函

致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我方报价的你方项目名称为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编号为: ZMJACD-XJ-ZYFB-009 ,我方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分包合同全部条款,并同意接到成交通知后于 5 个日历天内与你方签订分包合同。
特此承诺!


报价单位(全称): (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章 分包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承包人(全称)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分包人(全称)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 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专业分包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新津项目气膜仓穹顶水泥砂浆抹灰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对4座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穹顶进行找平抹光处理,包含对现有粮面进行覆盖的所有工序,提供覆盖所需的塑料布、14mm厚木胶板、胶带等,粮面覆盖严密且不留空隙;负责基层清理,提供抹灰所用的M15水泥抗裂砂浆、界面剂等材料,包括砂浆制拌、运输、现场吊运及二次倒运、砂浆抹面所需的工器具、电缆、开关箱等;提供脚手架并负责搭设、移动、拆除;提供木跳板、斜撑钢管、扣件等;负责清理落地灰,抹灰完成后对粮面、室外地坪、卸砂浆周边建筑物、设备进行清理,确保粮面无灰渣、塑料布等杂物,卸料点周边清洁无污染,对粮情观测平台损坏处进行修复,确保表面干净、整洁无破损等所有与抹灰相关的工作。
二、分包人资质、联系信息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专业及等级:
分包人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分包人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联系信息错误或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而无法送达的,则以文书退回或拒收之日视为送达。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1、设计标准
(1)国家、国家部委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条例;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及规定。
2、设计图纸要求:《原建筑施工图》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强制性工程质量标准及承包方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要求的标准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四、工期
1.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1个月。具体开完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作业总日历天数与前述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承包人审核确认的总日历天数为准。
2.因不可抗力、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由设计部门出具正式设计变更文件)、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顺延等,需经发包人、承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调整,,其余情况概不调整。
3.分包人应在调整事项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未批复,视为不同意调整工期。工程暂停施工时,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五、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该价款除工程量变更外不再进行调整。该价款不再进入鉴定程序。合同价款适用税率 %,税金 元,不含税合同金额为 元。
(2)采用固定单价,单价为: 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元,该价款适用税率 %,税金 元,不含税合同金额为 元。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合同价款暂定 元,该价款适用税率 %,税金 元,不含税合同金额为 元。
2.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3.分包人承诺该价格已充分理解和完全知悉本合同所述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与最终施工图设计存在的差异,工程量的变化,项目停缓建,合同执行期间设备、材料、人工等的价格变动等),由本合同所有相关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分包人就此承诺放弃向承包人主张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权利要求。
(二)付款条件
1.分包人名称及账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分包人银行账号:
以上付款信息由分包方提供,付款信息与合同签订的主体名称和账户信息必须一致,分包方承诺承担因付款信息有误、与合同签订后主体信息不一致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2. 进度款及结算款项支付
(1)进度款根据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报告的审核确认按期(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当期(月)已完进度的 75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5 %;发包人与承包人竣工结算完(如发包人接受上级单位审计或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单位审计或发包人接受国家委托工程造价单位审计的,为审计完)付至分包人最终结算价的100 %;余款(工程价款的 %)为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无息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最终结算价款的支付以分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如分包人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承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人给付分包人工程价款,以发包人给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为前提,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支付比例再向分包人支付相应比例款项。如发包人未及时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款相应顺延。分包人必须保证现场继续施工,不因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结算拨付滞后而影响其报价时所承诺的工程进度,须保证继续履行合同,所有延期支付工程款不计利息。
(3)分包人应按期足额支付聘用管理人员和雇佣的劳务人员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款项等,若因支付不及时导致纠纷及民工滋事等引发的各类责任完全由分包人负责。当上述事件有可能发生时,分包人同意承包人保留直接向上述人员支付款项的权利,费用从分包人的费用中扣除。
(4)分包人需积极配合分包工程的结算事宜,如分包工程结算需以发包人与承包人间结算为依据,分包人需积极配合确认,工程结算在承包人通过联系信息以短信、电联、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后15日内,分包人完成工程结算确认,逾期则视为分包人对工程结算认可。
六 、承包人的工作
1.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2.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
(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等,分包人按照承包人规定执行,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承包人指令和决定
分包人发生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或在承包人指令期限内未执行,承包人有权根据工期及现场情况将分包方的部分工程另行组织施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未付工程价款内予以直接扣除,不够扣除的部分,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追偿。
4. 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接受并执行经过承包人确认并转发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指令。分包人不得接受或执行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
七、分包人的工作
1.分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分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可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负责人,分包人必须更换。
项目负责人应常驻作业现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 天,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向承包人和分包人负责,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
2.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1)向承包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安全施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备案,提供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同时出具原件进行核实。
(2)根据承诺、承包人工作安排及合同有关规定完成施工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按承包人要求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资料;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3)遵守国家、发包人、承包人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防洪、防火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场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不能随意变更施工人员,服从承包人的统筹安排和统一调动。
(4)负责分包范围内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毁,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或赔偿。
(5)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治安保卫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材料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由分包人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安排现场值班人员,并承担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工程临设的安全、防火工作及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7)因发包人调整承包人的工程范围、工期,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做相应调整;分包人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承包人要求时,承包人亦有权对分包人做相应调整。分包人对以上调整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8)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分包人应积极配合。
(9)分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施工队伍,在签署合同时应被认为对现场的相关条件进行了周详的了解和考察,并已经充分掌握了合同履行成本、费用、税金、时间的影响,保证不因上述原因要求工期顺延或增加合同价款。
(10)负责提供岗位人员资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书、试验报告及竣工资料等承包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1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分包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相关资料。
(12)对于分包人所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并保证承包人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3)分包人不得以承包人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14)分包人订立合同时已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
3.劳动用工管理
(1)分包人在进场后向承包人提供人员花名册,分包人的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人员不符或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 2000 元。分包人保证分包事项所需特殊工种要求、有关责任及具备上岗证条件,分包人违反该项规定导致行政处罚、事故伤亡等一切后果应承担违约责任、处罚责任及事故责任等。
(2)为分包人雇佣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膳宿条件应达到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的标准和要求;为雇佣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保险凭据。
(3)分包人获得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分包人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分包人拖欠前述劳动报酬或劳务费用给本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总额 10 %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有权在工程价款内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追索。
4.劳动力保障
分包人应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劳动力投入,因分包人劳动力短缺导致分包工程进度滞后的,分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 5 日内补足劳动力,否则,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或取消分包人部分工作,且分包人应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5.交叉作业的工期管理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其他工程的施工,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分包工程施工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调整施工组织并取得承包人批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分包人承担。因其他工程原因将会影响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时由承包人组织协调,分包人应立即调整施工组织并按照承包人要求执行。
材料设备及供应
1、本工程材料由 分包人 负责提供。
2、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分包人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产品,否则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量进度的确认及支付申请
1.工程量按期(月)确认,分包人每月 5 日前向承包人报送当期(月)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完成实际进度计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进度款按期(月)支付,分包人每月 10 日前向承包人报送当期(月)进度款付款申请单,并将承包人确认的当期(月)已完工作量资料、当期已完进度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职工签字认可的上期(月)工资发放明细等作为进度款申请的附件。
2.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或按照承包人计量的实际完工量作为当月进度依据。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3.分包人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只作为指导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正常进行的依据,承包人予以审批,但方案中所列各种措施及物资消耗不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
、工程变更
1.分包人应根据承包人确认后的变更指令和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工程量减少的,据实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
2.未经承包人确认,分包人不得执行发包人和监理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执行此类变更指令,分包人承担相应后果,与承包人无关。
3.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后进行合同价款、工期或工程量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以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为前提。
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检验
1.分包人应认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和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承包人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因检查不合格而造成返工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由分包人提供的主要原材料、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抽样复验的必须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承包人同意并书面通知后方可使用。
3.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分包人必须及时返修或返工,期限不计入合同工期。
4.重新检验。无论承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分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工程结算与保修
1.分包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承包人对结算申请资料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分包工程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承担相应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的质保期限为 2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若分包人在接到承包人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维修,费用在分包人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时,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追索。
3.因发包人、承包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停缓建,分包人不收取停、窝工费,并自愿放弃向发包人、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未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
2.分包人违约
(1)禁止转包和再分包
分包人转包或再分包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已支付工程款应全部退回且分包人按合同总价款 30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2)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迟1天分包人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工期延误超过15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工程量的 60 %支付工程总价款。
(3)因分包人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分包人负责无偿返修或返工,并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如经修理或返工后仍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工程款应全部退回,工程款不予结算并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造成的损失;如分包人拒绝改正,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工程款应全部退回,工程款不予结算并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以及承担造成的损失,同时承包人有权另行调换施工队伍重新施工,分包人承诺对该另行施工工程款认可并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有权追索;因修理或返工造成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4)如因分包人情形引起诉讼、仲裁、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程序,将承包人列为当事人(包括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被处罚人等情形),分包人应承担合同额10%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有权于工程款中扣减,不足部分有权追索。
(5)第4条中分包人情形包括:①分包人违法分包、转包引起的诉讼或仲裁。②分包人存在挂靠以及其他情形引起的实际施工人进行诉讼。③分包人未及时支付报酬或用工不规范引起的劳动争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等纠纷。④分包人欠付材料款、商砼款等未及时付款引起的纠纷。⑤分包人施工不规范引起的各类行政处罚。⑥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列明等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纠纷情形。
(6)分包人承诺针对第4条、第5条情形,分包人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并承担承包人参与诉讼(仲裁)及衍生诉讼(仲裁)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保险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7)施工过程中,分包方违反有关规定,未按照进度计划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损害甲方信誉的,承包方给予分包方500—10000元罚款/次,并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承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按照已完工程量的60%结算,承包方不承担分包方其他任何费用。
(8)分包人无故中途退场承担的违约责任:已支付工程款应全部退回且分包人按合同总价款 30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9)分包人违反合同中的约定,承担参照上述违约金的同时均应承担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按实际计算。因分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款项,承包人有权从尚未向分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仍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其它
1.在履行分包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向成都仲裁委申请仲裁。
2.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按期撤离现场。如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分包人不能得到任何补偿,并赔偿承包人损失。
3.分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承包人、国家法律、业内标准对项目的安全、质量等规定,如分包人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由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收集违反行为资料并直接开具罚单,罚单无需分包人盖章或签字即可生效,发生的罚金按承包人规定扣除。
4.分包人对承包人承诺合同所有条款都已知悉并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5.本合同一式 肆 份,承包人 叁 份,分包人 壹 份。
6.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承包方住所地: 四川省成都市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另附附件:
(1)安全管理协议
(2)劳务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分包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有关事项,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5)供需双方廉洁共建互保协议








(以下无正文)

承包人(公章):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 分包人(公章):
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总部 地址:
经济基地3栋13层2-3号
电话: 028-67598540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