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园林管理处经济开发区区块二绿地养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丽娟
招标代理机构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益辉1386894985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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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园林管理处经济开发区区块二绿地养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04: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临[2023]1043号ZY-ZFCG-2023002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园林管理处经济开发区区块二绿地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82.2(%)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天城路神州白云大厦2幢9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永康市园林管理处经济开发区区块二绿地养护服务项目经济开发区区块二绿地养护服务项目九州路以南(不含道路中间绿化带),科源路以东(不含科源路),东永一线(铁路桥路口—科源路口)以南(含东永一线)承包区域所栽植或原存在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植物管理与养护和绿地用水设备、铺装、树池、护栏(含河边铁链)、垃圾桶、侧石、座椅、亭、台、榭、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维护维修。2年根据《永康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管理与养护。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部、省、市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绿化养护工作的新规程、新标准、新要求的,必须遵从其规程标准和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翔,李四海(采购人代表),陈旭明,龚红兴,吴笑明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78.063.074.068.077.072.08.5280.52
1浙江绿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6.061.081.074.066.071.68.7380.33
1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0.068.075.076.066.071.08.7579.75
1绍兴豪宇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72.561.076.073.066.069.79.4679.16
1金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72.071.069.074.067.070.68.2478.84
1浙江耀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76.060.076.069.067.069.68.9778.57
1浙江浙勤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70.068.068.074.066.069.28.7577.95
1浙江智慧悦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9.062.073.070.065.067.810.077.8
1杭州学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4.2563.2575.2568.2563.2568.858.0676.91
1杭州弘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75.061.076.068.066.069.27.6176.81
1浙江新绿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62.061.069.072.065.065.88.9774.77
1浙江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0.066.059.075.064.064.89.073.8
1宁波雅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62.059.061.071.066.063.89.3373.13
1金华市诗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8.056.053.052.063.056.49.2165.6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1112.4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园林管理处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龙川东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丽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792086/626854

质疑联系人:杨跃东

质疑联系方式:13758996027/696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66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益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949850

质疑联系人:黄海波

质疑联系方式:1565799695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 永康市园林管理处经济开发区二绿地养护服务项目 - 更正.doc

    724.1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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