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YGJDQH-LLJZGR-WZ-010
|
项目名称: 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
|
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由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承建的吕梁市区长输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所用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吕梁市区长输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柳林华光电厂--吕梁市区长输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以及吕梁市离石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中标,中标金额约35亿元,项目采用BOT+EPC方式运作,中标后与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签订后与吕梁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管理局授权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为估算投资总额的20%,其中供热集团出资 20%,集团公司出资80%,项目运营期为以实际供热年度起计算25年,项目收益采用使用者集中付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的方式。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约51公里供热管网、寨东中继泵站、沙麻沟中继泵站和贺家塔隔压换热站及末端新建大温差热力站和既有热力站大温差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2.2.5本次招标委托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代理商(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3.3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近3年内(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有不良经营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投标;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必须满足厂验要求(厂验要求为质量保证能力,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供应运输售后、生产工艺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内容相符)业主组织相关人员厂验,如达不到标准,招标人不予中标人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 3.10其他要求: 投标时,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清单中设备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按技术规格书要求相应,若投标人的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则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合作意向文件,专项授权书或合作意向文件内容应载明投标事项,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若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自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7日内(包含节假日),物资必须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予以废标。 本次招标包件1需投标人承诺无息垫资500万元,无息垫资期限3个月。不能满足该项要求,予以废标。 包件2需投标人承诺无息垫资2000万元,无息垫资期限3个月。不能满足该项要求,予以废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不进入下步详细评审。 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1请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8日15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购买标书不提供发票,只提供收据。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8日15: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第**包件标书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于2022年11月8日15:00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351583926@qq.com,(标题栏填写“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第**包件标书费”)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6.3 本次招标包件1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包件2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5时投标截止前,不提供发票,可提供收据。以电汇的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备注栏填写“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第**包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公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将付款凭证于投标截止前发至邮箱351583926@qq.com,(标题栏填写“吕梁集中供热项目第四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第**包件投标保证金”)同时,必须将银行凭证(彩色电汇回单)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之中,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7.1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15时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3日15时。 8.2评标时间:开标后十五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3开标方式: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开标。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委托招标人:王之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 联系人:王之群 电话:18844158905 邮箱:351583926@qq.com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开户银行: 账号: 中国交建项目 年 月 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包件1-柳林外电线路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包件2-离石外电线路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