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含轮胎更换)、公车保养服务项目(FW2024020)自行采购邀请书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工业大学服务项目自行采购邀请书
欢迎服务商参与我校服务自行采购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自行采购邀请书和项目需求,按照采购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自行采购邀请书的内容和要求有疑问,请即向采购联系人提出;
3、根据我校对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 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授权代表全部从江浦校区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黄慧,手机号:02558139230,工号:2618。
一、采购项目编号:FW2024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含轮胎更换)、公车保险服务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预算
2、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3、报价要求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4、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5、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踏勘的响应供应商请联系樊博文18651616764。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服务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分包一响应供应商应为2023-2024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区级、江北新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入围供应商;分包二响应供应商应为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对企业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分包二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险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保准;遵守并严格执行采购人每台车锁购买的险种的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每台车的实际需求、保险到期时间,每台车单独签一份保险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以下表格均须完整提供)(见附件2)
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索引表》;
2、响应服务商资格证明材料;
3、《响应函》;
4、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服务商应对照邀请书的服务要求,对本项目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如实准确描述,并附《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服务商按照邀请书要求提供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履约保证金等服务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6、《报价表》:响应供货商需完整填写《报价表》;
7、所投产品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8、响应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9、响应服务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0、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四)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服务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
2、响应服务商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3、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不符合的;
4、对项目需求中的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其他要求不能满足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6、响应供应商为三年内参与学校采购活动中无合理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经营的其他企业。
(五)响应文件的封装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服务名称及响应服务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自行采购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按分包顺序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实质性响应采购邀请书并提交最终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将评审得分次之的响应供应商递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七)公告与通知书: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服务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成交服务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三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服务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2、发票:成交服务商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注:支持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
六、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接受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30;
(二)接受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33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18日9:30;
(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18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三楼
九、本次自行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曹老师 咨询电话:13739186885
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8139230 邮箱:ztbywk@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中心联系人提出。服务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FW2024020项目需求》
2、《响应主要文件格式》
3、《入校申请二维码》
4、《服务类采购合同模板》
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0日
欢迎服务商参与我校服务自行采购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自行采购邀请书和项目需求,按照采购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自行采购邀请书的内容和要求有疑问,请即向采购联系人提出;
3、根据我校对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 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授权代表全部从江浦校区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黄慧,手机号:02558139230,工号:2618。
一、采购项目编号:FW2024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含轮胎更换)、公车保险服务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预算
分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一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含轮胎更换) | 1年 | 32万 | |
二 | 公车保险服务 | 3年 | 30万 | |
2、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3、报价要求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4、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5、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需踏勘的响应供应商请联系樊博文18651616764。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服务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分包一响应供应商应为2023-2024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区级、江北新区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入围供应商;分包二响应供应商应为2023-2024年度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入围供应商;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对企业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分包二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险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保准;遵守并严格执行采购人每台车锁购买的险种的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每台车的实际需求、保险到期时间,每台车单独签一份保险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以下表格均须完整提供)(见附件2)
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索引表》;
2、响应服务商资格证明材料;
3、《响应函》;
4、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服务商应对照邀请书的服务要求,对本项目项目需求及响应情况如实准确描述,并附《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情况:响应服务商按照邀请书要求提供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履约保证金等服务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6、《报价表》:响应供货商需完整填写《报价表》;
7、所投产品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8、响应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9、响应服务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0、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四)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服务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
2、响应服务商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3、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不符合的;
4、对项目需求中的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其他要求不能满足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6、响应供应商为三年内参与学校采购活动中无合理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经营的其他企业。
(五)响应文件的封装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服务商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服务名称及响应服务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自行采购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按分包顺序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实质性响应采购邀请书并提交最终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将评审得分次之的响应供应商递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七)公告与通知书: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服务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成交服务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三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服务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2、发票:成交服务商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注:支持银行借记卡、微信、支付宝支付)
六、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接受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9:30;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30;
(二)接受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33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18日9:30;
(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18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三楼
九、本次自行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曹老师 咨询电话:13739186885
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8139230 邮箱:ztbywk@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中心联系人提出。服务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1、《FW2024020项目需求》
2、《响应主要文件格式》
3、《入校申请二维码》
4、《服务类采购合同模板》
南京工业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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