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重点区域(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FGP-2022-F-0158)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9.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fgp-2022-f-0158
预算金额239.4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15602186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2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8-22
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重点区域(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2-F-015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重点区域(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2-F-0158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一期)项目---重点区域(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4万元
最高限价:239.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负责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半年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到 2022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工 15602186933。并根据要求编辑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费用后,以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到供应商报名邮箱。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超过6家时磋商地点在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供应商超过6家时磋商地点在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党委办公室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022-84906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联系方式:1560218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602186933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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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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