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55.3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51-20230129-1040
预算金额255.33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崔毅晶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51-20230129-1040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5122-652001316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53330元 (国库资金:255333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5333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53330.00
简要规则描述: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保洁、陆域保洁、设施养护、绿化养护、水质维护及日常巡查。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
(2)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3)具有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布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生活垃圾清扫(水域范围)】;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2月15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磋商人应在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磋商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磋商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666号
联系方式:5968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17室
联系方式:69696988转8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毅晶
电 话:69696988转8577
潜在供应商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51-20230129-1040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5122-652001316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53330元 (国库资金:255333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5333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镇级河道第三方社会化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53330.00
简要规则描述: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保洁、陆域保洁、设施养护、绿化养护、水质维护及日常巡查。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证书;
(2)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3)具有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布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生活垃圾清扫(水域范围)】;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2月15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磋商人应在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磋商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磋商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666号
联系方式:5968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17室
联系方式:69696988转8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毅晶
电 话:69696988转8577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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