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洞庭水库管理所湖南省宁乡市洞庭桥灌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水位流量测站建设一体化防水机箱太阳能充电控制器通信终端遥测终端机双LoRa采集数据翻斗式雨量计1路PI接口RS232接口RS485接口1个SDI-12接口模拟量输入接口8路开关量输入接口8路开关量输出接口4路继电器输出接口以太网接口TF卡接口支持本地数据状态查看设备参数配置人工置数蓝牙APP配置功能蓝牙APP对设备升级TF卡插入升级串口配置串口升级大容量数据存储空间外部32GTF卡数据存储摄像头图片人工抓拍定时抓拍报警联动抓拍可向8个中心站分发数据主备信道自动切换超上限报警低下限报警水位变化加报有雨加报中心站远程补数远程下载数据远程设置所有参数宽电源输入5~36V内置反相保护过压保护通信模块雷达流量计GPRS卡摄像机支架球机壁装支架无线视频采集传输模块太阳能板支架蓄电池电池箱室外防水箱通讯流量卡空开漏电断路器防雷器直流电源电线流量计信号电缆接地线流量计固定支架安装支架立杆基础简易地网立杆横臂支渠清淤工程办公设施办公及观测设施电脑显示器办公桌椅档案柜用水公示栏钢卷尺面积仪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安装调试软件开发数据结构软件端口功能关联市级平台硬件设备协调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堆放运行监督支付项目验收施工准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施工应用系统操作管理货物原材料产品目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操作手册技术资料伴随服务辅助服务运输保险技术协助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运行防野蛮装卸部件知识产权保护中文技术文件图纸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移动启动组装维修辅助材料运营新零件修补缺陷部分
金额
137.8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2110700692
预算金额137.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211070069-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洞庭水库管理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澜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湖南省宁乡市洞庭桥灌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21107006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湖南省宁乡市洞庭桥灌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洞庭桥灌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位于宁乡市老粮仓镇和灰汤镇, 项目区范围主要为主干渠渠系和杨柳分干渠渠系,以及项目区内山塘、河坝等。 1 1378369
 合计金额小写: 137836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柒万捌仟叁佰陆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水位流量测站建设
1.1
一体化防水机箱
1、一体化防水机箱,太阳能充电控制器、通信终端、RTU 等集成于机箱内。
2、板材:具有防锈能力的冷轧不锈钢板,厚度为 1.0mm。
澜翼/长沙
17套
1650
28050

1.2
遥测终端机(RTU)
1、支持 2G/3G/4G/Ethernet/LoRa/NB-IoT 等通信功能,且支持短信通信功能;
2、支持双 LoRa 采集数据方式,较低通信丢包率,确保数据完整
3、提供接口丰富、标准易用:提供 1 个翻斗式雨量计接口、1 路PI 接口、2 个 RS232 接口、2 个 RS485 接口、1 个 SDI-12 接口、8 路模拟量输入接口、8 路开关量输入接口、8 路开关量输出接口,4 路继电器输出接口、1 个以太网接口、1 个 TF 卡接口;
4、提供 4.3 寸触摸屏,支持本地数据、状态查看,设备参数配置人工置数等功能;
5、支持蓝牙 APP 配置功能,支持蓝牙 APP 对设备升级;
6、支持 TF 卡插入升级;
7、支持串口配置和串口升级功能;
8、大容量数据存储空间:提供 32MB 的内部 FLASH 可存储 10 年以上的采集数据;
9、支持外部 32G TF 卡数据存储;
10、低功耗设计:支持多种工作模式(包括自报式、查询式、兼容式等),静态值守电流<2mA@12VDC;
11、可接入 4 路摄像头,支持图片人工抓拍、定时抓拍、报警联动抓拍功能;
12、支持多中心上报模式:可向 8 个中心站分发数据,主备信道自动切换;
13、支持超上限报警,低下限报警,水位变化加报,有雨加报等;
14、支持中心站远程补数,远程下载数据,远程设置所有参数等;
15、宽电源输入 5~36V 内置反相保护和过压保护;
16、提供配套的中心站数据接收处理软件,具有数据纠错、冗余过滤、报文补报等机制,提供报文接收、解析、写库存储功能远程管理支持远程诊断、远程设置、远程维护、远程升级等功能;
17、工作环境温度: -35~75℃,存储环境温度: -40~85℃;
18、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25000H。
海川润泽/厦门
17个
7950
135150

1.3
通信模块
1、工作频率:支持双频 GSM/GPRS,符合ETSIGSMPhase2+标准
2、协议:支持 TCP/IP,标准的 AT 命令集;
3、发射功率:2W(900MHz)/1W(1800MHz);
4、功耗(mA@12V):≤150mA(工作),≤10mA(空闲);
5、电源:+5V~+35V;
6、频率误差:≤0.1ppm;
7、数据接口:RS232/RS485;
8、工作温度:-25℃~+60℃。
澜翼/长沙
17个
1050
17850

1.4
雷达流量计
1、雷达测量频率 24GHz
2、雷达波速角 11°
3、水位量测 40m,测量精度 ±2mm,测量分辨率 1mm
4、流速量程 0.1~20m/s,测速精度 ±0.01m/s;±1%FS,测量分辨率0.01m/s
5、流速俯仰角范围 30~60°
6、流速内置的垂直角度校正,角度精度±1°,角度分辨率 0.1°
7、雷达测流方向支持自动识别水流方向
8、提供 1 个 RS232 接口、1 个RS485 接口、1 路模拟量输出接口
9、内置固态存储器容量≥16MB,可存储 10 年以上采集数据
10、宽电源输入 7~36V 内置反相保护和过压保护
11、低功耗,待机值守电流 ≤0.3mA。
12、工作环境温度: -35~75℃,储存温度:-40~+85℃
13、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25000h
14、金属外壳,保护等级 IP68。
海川润泽/厦门
17台
29950
509150

1.5
GPRS 卡(3 年)
20M/月
联通/中国
17张
1050
17850

1.6
摄像头
1、支持声光警戒功能,全景 4Mp 红外 4mm;细节 4Mp 红外 32 倍
2、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提供精准的人车分类侦测、报警、联动跟踪;
3、支持声光警戒:报警联动白光闪烁报警和声音报警,声音内容可选;
4、支持同时检测 5 张人脸,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
5、支持双路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等智能侦测并联动跟踪;
6、内置加热玻璃,有效除雾;
7、支持高效红外阵列,细节照射距离最远可达 150 m,全景照射距离最远可达 30 m;
8、传感器类型:【全景】1/2.8"Progressive Scan CMOS;【细节1/2.8"progressive scan CMOS;
9、最低照度:
【细节】彩色:0.005 Lux @(F1.5,AGC ON),黑白:0.001 Lux @(F1.5,AGC ON),0 Lux with IR;
【全景】0.005 Lux @(F1.6,AGC ON),0 Lux with IR;
10、焦距:【全景】4 mm;【细节】5.9 mm~188.8 mm,32 倍光学变倍;
11、视场角:【全景】水平视场角:79°,垂直视场角:42.4°,【细节】水平视场角:60.2°~2.3°(广角~望远);
12、水平范围:360°;
13、垂直范围:-15°~90°(自动翻转);
14、主码流帧率分辨率:
【全景】50 Hz:25 fps(2560 × 1440);60 Hz:30 fps(2560 × 1440)
【细节】50 Hz:25 fps(2560 × 1440);60 Hz:30 fps(2560 × 1440) 15、视频压缩标准: H.265,H.264,MJPEG;
16、网络存储: NAS(NFS,SMB/CIFS),ANR;
17、支持循环跟踪功能,当全景视频图像中有多个目标触发报警事件后,细节视频图像可联动对多个目标循环跟踪;
18、网络接口: RJ45 网口,自适应 10M/100M 网络数据;
19、SD 卡扩展: 内置 MicroSD 卡插槽,支持 MicroSD(即 TF卡)/MicroSDHC/MicroSDXC 卡,最大支持 256 GB; 20、报警输入:2 路报警输入;
21、报警输出:1 路报警输出;
22、音频输入:1 路音频输入;
23、音频输出:1 路音频输出;
24、红外照射距离:【全景】30 m,【细节】150 m;
25、报警灯:30 m;
26、供电方式:DC36 V ± 25%;
27、设备功耗:最大功耗:60 W;
28、工作温湿度:-30 ℃~65 ℃;湿度小于 90%;
29、恢复出厂设置: 支持;
30、除雾:加热玻璃除雾;
31、全景通道和细节通道均支持区域入侵、越界侦测、进入区域和离开区域等 SMART 智能行为分析功能。
海康威视/杭州
17套
6450
109650

1.7
摄像机支架
球机壁装支架/白色/铝合金/110×145×189mm
海康威视/杭州
17个
110
1870

1.8
TF 卡
1、TLC 晶元,擦写次数 3000 次,标称容量 64GB,Class10,UHS-I
(读 90MB/s,写 45MB/s);
2、工作温度:-25 ℃~85 ℃;
3、存储温度:-40 ℃~85 ℃
闪迪
17个
190
3230

1.9
无线视频采集传输模块
1、全网通 4G 多模无线通讯设备,保证摄像头随时召测的视频流量要求,需要满足 720P 画质的码流传输;
2、支持 2 个 100Mpbs 网口,外接网络摄像机及其他网络设备;
3、支持 VPN 视频传输,保证视频传输的安全性;
4、支持摄像机电源管理,电池、电量、电流及监控采集及上报;
5、直流 12V 供电;具有过流、过压、过充、反极性自动保护;
6、防水,防雷、防潮;工作温度:-20~+70℃;工作湿度:≦95%(40℃)。
澜翼/长沙
17台
2450
41650

1.10
太阳能板
使用效率较高的单晶硅太阳能板;100Wp;峰值功率电压:17.9V 电流:≧5A;11.1V 过放保护开路电压:不低于 21V
澜翼/长沙
34套
640
21760

1.11
蓄电池
电池容量:不小于 12V,100AH;浮充电压:13.5 V ~13.8V;安全性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放电性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耐大电流性: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 2CA 放电 5 分钟或 10CA 放电 5 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澜翼/长沙
34套
840
28560

1.12
太阳能充电控制器
充电控制器电压:12/24V DC,最终充电电压:13.8V,气息电压:14.5V,工作环境温度:-25℃~50℃。
澜翼/长沙
17个
480
8160

1.13
电池箱
1、室外防水箱,上下双层结构,电池上下放置。
2、板材:具有防锈能力的冷轧不锈钢板,厚度为 1.0mm。
澜翼/长沙
17套
590
10030

1.14
太阳能板支架
按项目需求定制
澜翼/长沙
17个
170
2890

1.15
通讯流量卡(3 年)
20G/月
联通/中国
17项
4490
76330

1.16
空开、电源插座
漏电断路器 2P 63A;极数: 2P;漏电保护器类型: 2P;额定电流: 63A;灭弧方式: 磁吹断路。
澜翼/长沙
17个
190
3230

1.17
2 合 1 防雷器
工作电压:12/24/48/220VAC 限制电压:30/60/90/1100V 视频信号:5V
标称通流容量 In(kA, 8/20μs):5
最大通流容量 Imax(kA,8/20μs):10
响应时间(ns):≤25
视频响应时间(ns):≤1
视频特性阻抗:75Ω(K/K)
插入损耗:≤0.2dB
澜翼/长沙
17个
440
7480

1.18
直流电源电线
RVV 2×1.5mm?
贝世凯博/江苏
660米
3.9
2574

1.19
流量计信号电缆
按项目需求定制,满足流量计信号传输要求
贝世凯博/江苏
340米
35
11900

1.20
接地线
BVR 2.5mm?,450/750V
贝世凯博/江苏
17米
22
374

1.21
流量计固定支架
按项目需求定制
澜翼/长沙
17套
740
12580

1.22
PVC 管或镀锌管
DN32 线管
联塑
660米
4
2640

1.23
安装支架
按项目需求定制
澜翼/长沙
20个
420
8400

1.24
立杆
立杆上、下端管径为≥φ140mm,材质为热镀锌钢管,壁厚≥3mm, 高度不低于 3500mm,连接处应为无缝焊接。
澜翼/长沙
20根
1150
23000

1.25
立杆基础
1、基坑尺寸:600*600*1000
2、预埋地笼(地笼螺杆预留长度不低于 50mm),预埋穿线 25PVC穿线管
3、C20 混凝土浇筑,顶部浇筑尺寸:800*800*10
4、基础方正且平整
澜翼/长沙
20项
850
17000

1.26
简易地网
1、垂直接地体采用 1m 的 5×40mm 热镀锌角钢
2、水平接地体采用 4×40mm 热镀锌扁钢
澜翼/长沙
17个
620
10540

1.27
立杆横臂
1、横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尺寸调整,法兰固定于立杆顶部
2、球机电源线/信号线等于机柜内预留≥500mm 并做好标记
澜翼/长沙
17项
150
2550

1.28
设备安装及调试
按项目需求进行流量、视频等的安装与调试
澜翼/长沙
17项
2750
46750

A
小计




1161198

2
支渠清淤工程
2.1
导山支渠渠道人工疏浚机械运 3km
长度:2388米;流量0.36m?/s;水深:0.6m;安全超高0.42m;梯形断面
澜翼/长沙
215m2
48.5
10427.5

2.2
白竹支渠渠道人工疏浚机械运 3km
长度:4256米;流量0.3m?/s;水深:0.6m;安全超高0.45m;梯形断面
澜翼/长沙
298m3
48.5
14453

2.3
四联支渠渠道人工疏浚机械运 3km
长度:1022米;流量:0.3m?/s;水深0.57m;安全超高0.47m;梯形断面
澜翼/长沙
184m3
48.5
8924

2.4
共建支渠渠道人工疏浚机械运 3km
长度:1300米;流量:0.3m?/s;水深0.54m;安全超高0.49m;梯形断面
澜翼/长沙
312m3
48.5
15132

B
小计




48936.5

3
用水管理协会办公设施
3.1
办公及观测设施
3.1.1
电脑
1、CPU≥Intel 酷睿i5-9500
2、主板≥Intel B360及以上芯片组
3、内存≥4GB
4、硬盘≥1000G,SATA3接口,7200rpm;
5、显示器≥21.8寸
联想/北京
4台
6280
25120

3.1.2
办公桌椅
尺寸:长120cm*宽60cm*高75cm
鑫灿/长沙
4套
1480
5920

3.1.3
档案柜
A4文件柜,柜门材质:钢,材质厚度:0.6mm
鑫灿/长沙
3个
820
2460

3.1.4
用水公示栏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制尺寸及内容
澜翼/长沙
12套
1480
17760

3.1.5
10m 钢卷尺
尺寸:10m*25mm
得力/中国
8把
46
368

3.1.6
面积仪
按项目需求,用于测量面积
国产
8台
2980
23840

C
小计




75468

3.2
培训及宣传
3.2.1
培训
按项目需求定制
澜翼/长沙
2次
4950
9900

3.2.2
宣传
按项目需求定制
澜翼/长沙
3次
4950
14850

D
小计




24750

4
本年度量测和维修养护费
4.1
19 处量水设施、信息中心及量测水管理系统平台维修养护
19 处量水设施、信息中心及量测水管理系统平台维修养护1年费用
澜翼/长沙
3.882%
1752100
68016.5

E
小计




68016.5


合计




1378369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1 履行期限:壹年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09450.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918.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15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长沙市澜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02872347090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本项目运维期时长为壹年,自交付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硬件整体质保期限要求为壹年,厂家保修期超过壹年的部件,以厂家的保修期为准;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R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交付
(1)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交货之日起合计30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交付货物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交付软件开发产品,需提供数据结构、软件端口、功能关联、以便甲方后续二次开发及对接市级平台。
(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
(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硬件设备检验
硬件设备交付并安装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3、到货验收
到货验收是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到货后所进行的验收。到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初验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到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到货验收合格;到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竣工验收
(1)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竣式验收完成后,项目即进入正常运行阶段,开始提供正式的服务。
(5)项目验收标准与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和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的监督和管理。
2、提供材料堆放场地,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3、负责项目款项的支付、组织项目验收。
6.2、乙方责任
1、乙方开工前应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做好相关的施工准备。
2、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强行施工、违章施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乙方人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和财产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对设备、应用系统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3、保密
(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1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
(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迟延交付的,每迟延一天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5、乙方应当切实履行质保期内的维护义务,如怠于履行,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护维修,因此形成的维护维修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5%的质保金中扣除,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7.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则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7.7、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明示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或经甲方催告后10内仍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
7.8、本合同项下的损失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灰汤镇永兴村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958号克拉美丽山庄3栋102号1层2层全部-067

法定代理人: 唐喜华 法定代理人: 陈必超

委托代理人: 吴战胜 委托代理人: 陈必超

电话: 0731-87230299 电话: 0731-87705788

传真: 0731-87230299 传真:


附件列表:
湖南省宁乡市洞庭桥灌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合同清单.docx 湖南省宁乡市洞庭桥灌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成交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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