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审批投资[2023]82号(项目代码:2310-130274-89-01-88425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区; 3.建设规模:海滨大道(兴业大街-新沿海公路)、乾坤街(和谐路-海河路)、锦绣街(海港大道-海河路)、海城路(兴业大街-富强街)、富民街(海港大道-海河路)、富强街(海城路-东风大路)、乾坤街(繁荣大路-海港大道)、港支一路(繁荣大路-海港大路)、港支二路(海支二路-海港大路)、海支二路(锦绣街-富民街)、海支三路(锦绣街-老沿海路)、海支四路(兴业大街-港支一路)、9号路东延,以上路段的道路、管网工程以及相应附属、公服配套、修复设施等内容。 4.资金来源:政府补助; 5.质量标准:合格; 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7.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以及后续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1.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FCA、CQC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1 09:30:00 至 2023-12-07 09: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2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