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随州市第二中学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5.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qgs20220616
预算金额100.78万元
招标公司随州市第二中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22-3810928
中标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5.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随州市第二中学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SQGS2022061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随采计备【2022】XM1223号
三、项目名称
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北端
中标(成交)金额:95.7(万元)
工程类 |
名称: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预算交底说明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27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星星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22799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祥云,孙东平,肖冬霞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7-06
2、评审地点: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4层402)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
2、收费金额:0.95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第二中学
地址:随州市舜井道65号
联系方式:13886883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4层402
联系方式:0722-3810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22-3810928
相关下载- 磋商-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pdf磋商-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7/notice_1e2cf927651e46eeb0ffcb49477ae271.html
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SQGS20220616
招标人:随州市第二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4层402
传真电话:0722—3810928
二○二二年六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表
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公司代理的“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同意送审备案。
采购人:随州市第二中学(盖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和细则
第五章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一览表
六、报价汇总表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八、主要施工人员表
九、拟派建造师简历表
十、近三年承建类似工程一览表
十一、其他资料
十二、投标承诺书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3.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
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4层402)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QGS20220616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随采计备【2022】XM1223号
项目名称: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785354万元
最高限价:96万元
采购需求: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预算交底说明及图
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3.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相应专业(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
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
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
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
投标处理;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
4层402)
方式:报名时供应商持以下资料,到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报名:(1)法
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
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
须为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承诺函)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
(3)报名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材料真实性承诺(格式见附件);以上资料复
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
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
4层4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
4层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曾
都区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2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如
下:建设银行联系方式:裴行长:15572225366;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刘行长:
15972789789;
2、曾都区政府采购监督举报电话及政策咨询电话:0722-3325863;
3、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及参加开标时的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绿色
健康码、14天内运动轨迹在范围内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
检测证明,做好防护措施并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第二中学
地址:随州市舜井道65号
联系方式:13886883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双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1幢2单元4层402
联系方式:0722-3810928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 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项 目 名 称 | 随州 市二 中新 教学 楼配 套广 场铺 砖工 程项 目 |
2 | 采 购 人 | 随州 市第 二中 学 |
3 | 政府 采购 代理 机构 | 湖北 双全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 |
4 | 最高 限价 | 最高 限价 96 万元 ,大 于或 等于 最高 限价 的投 标文 件作 无效 投标 文件 处理 。 |
4 | 资金 来源 | 上级 拨款 |
5 | 监 督 机 关 | 随州 市财 政局 |
6 | 质 量 标 准 | 合格 |
7 | 招 标 范 围 | 随州 市二 中新 教学 楼配 套广 场铺 砖工 程项 目 工程 量清 单范围 内的 所有 内容 |
8 | 工 期 要 求 | 30 日历 天 |
9 | 投标 人资 质等 级及 条件 | 符合 第一 章竞 争性 磋商 公告 中 “二、 申请 人的 资格 要求 ” 的相 应条 件 |
10 | 成交 后分 包 | 不允 许 □ 允许 ,分 包内 容要 求: / 分包 金额 要求 : / 分包 人资 质要 求: / |
11 | 资格 审查 方法 | 资格 后审 |
12 | 计 价 方 式 | 工程 量清 单 计价 法 |
13 | 投标 有效 期 | 为 60 日历 天( 从开 标之 日算 起) |
14 | 投标 保证 金 | 无 |
15 | 履约 保证 金 | 无 |
16 | 促进 中小 企业 、监 狱企 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发展 政策 | 依 据 财 政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办 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的规 定,对参 加政 府采 购活 动的 小型 和 微 型 企 业 评 标 时 在 采 用 原 报 价 进 行 评 分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其 价 格 得 分的 3%作 为 其价 格分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小 企业 声明 函》(见附 件),否则 在评 审 时不 享受 上述 评审 优惠 。 根据 工业 和信 息化 部 、国家 统计 局、国家 发展 和改 革委 员会 财政 部《中 小企 业划 型标 准规 定 》(工信 部联 企业 〔2011〕300 号)的规 定 ,本项 目采 购标 的对 应的 中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其 他未 列明(专业 技术 服务 )业 。 依据 财政 部 、司法 部《关于 政府 采购 支持 监狱 企业 发展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财 库 [2014]68 号 ) 的 规 定 , 监 狱 企 业 视 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审 中价 格扣 除等 促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的政 府采 购政 策 。监狱 企业 应当 提供 由 省级 以上 监狱 管理 局 、戒毒 管理 局 (含新 疆生 产建 设兵 团 )出具 的属 于监 狱企 业的 证明 文件 。 依据 财政 部民 政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于 促进 残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 )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审 中价 格扣 除等 促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的政 府采 购政 策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属于 小型 、微型 企业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声明 函》(见附 件 ) 满 足 本 磋 商 文 件 第 9 条 的 规 定 且 接 受 大 中 型 企 业 与 小 微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或者 满足 本磋 商文 件的 规定 且允 许大 中型 企业 向一 家或 者多 家小 微企 业 分包 的采 购项 目 ,对于 联合 协议 或者 分包 意向 协议 约定 小微 企业 的合 同份 额 占到 合同 总金 额 30%以上 的,对联 合体 或者 大中 型企 业的 报价 评标 时在 采用 原报 价进 行评 分的 基础 上增 加其 价格 得分 的 2%作为 其价 格分 。 供应 商应 当对《中小 企业 声明 函 》、监狱 企业 证明 文件 、《残疾 人福 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的 真实 性负 责, 上述 材料 与事 实不 符的 依照 《政 府采 购法 》 第七 十七 条第 一款 的规 定 ,处以 采购 金额 千分 之十 以下 的罚 款 ,列入 不良 行 为记 录名 单 ,在一 至三 年内 禁止 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有违 法所 得的 ,并处 没 收违 法所 得 ;情节 严重 的 ,由工 商行 政管 理机 关吊 销营 业执 照 ;构成 犯罪 的 , 依法 追究 刑事 责任 。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中“ 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 的, 评审 时不 予价 格扣 除。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中非“政府 强 制采 购产 品 ”的,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与评 审 。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 环境 标志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范 围的 , 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与评 审。 |
17 | 响应 文件 份数 |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二 份 。 正 本 与 副 本 应 使 用 A4 纸 幅 面 按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规 定 的内 容和 格式 填报 ;要求 采用 打印 、复印 或不 能擦 去的 墨水 书写 ,文字 要清 晰 ,语意 要明 确 。必须 胶装 ,不允 许出 现活 页或 类似 活页 ,否则 作为 不合 格 投标 响应 文件 处理 。 |
18 | 获取 竞争 性磋 商文件 | 地点 : 湖北 双全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 时间 : 详竞 争性 磋商 公告 |
19 | 投标 人提 出书 面问 题及 解答 时间 | 地点 :送 或传 真至 湖北 双全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 时间 :2022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前 提出 2022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解 答 |
20 |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及 投 标截 止日 期 | 地 点:湖北 双全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随州 市北 郊清 河路 汇泓 佳苑 1 幢 2 单元 4 层 402)。 时间 :详 竞争 性磋 商公 告 |
21 | 开标 地点 、时 间 | 地点 :湖北 双全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随州 市北 郊清 河路 汇泓 佳苑 1 幢 2 单元 4 层 402)。 时间 :详 竞争 性磋 商公 告 |
22 | 开标 要求 | 法定 代表 人 或拟派 的项 目 经理 或授 权委 托人 持本 人身 份证 到场 |
23 | 评标 标准 及方 法 | 评标 标准 及方 法附 后 |
24 | 联系 方式 | 0722—3810928 |
25 |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取费 标准 |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收费 标准 参照 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 件 规定 费率 标准 。 |
26 |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交费 办法 | 经采 购人 同意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由中 标人 支付 。中标 人接 到已 中标 的电 话通 知 后 在 领 取 中 标 通 知 书 前 将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一 次 性 汇 入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账户 ,然后 领取 中标 通知 书,超过 该期 限而 不缴 清招 标代 理服 务费 的中 标人 将被 视为 放弃 中标 资格 。 代理 机构 名称 : 湖北 双全 工程 咨询 有限 公司 开户 行: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随州 曾都 支行 账 号: 42050181366209776666 |
十一、其他资料
(相关承诺、声明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十二、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
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我方不存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4.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开标会议当
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5.到本项目开标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到本项目开标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企业名单。
7.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本项目开标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
列重大违法记录: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若我单位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实,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名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
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等。
2、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和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
(2)主要施工设备表;
(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须附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劳动力和材料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布置图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则填写,无则删除)
序 号 | 行业 | 大型 企业 | 大型 企业 | 大型 企业 | 中型 企业 | 中型 企业 | 中型 企业 | 小型 企业 | 微型 企业 | ||||
序 号 | 行业 | 营业 收入 (万元 ) | 从业 人员 (人) | 总资 产 (万元 ) | 营业 收入 (万元 ) | 从业 人 员 (人 ) | 总资 产 (万元 ) | 营业 收入 (万元 ) | 从业 人员 (人) | 总资 产 (万元 ) | 营业 收入 (万元 ) | 从业 人员 (人) | 总资 产 (万元 ) |
1 | 农、林 、牧、渔业 | ≥ 20000 | ≥ 500 | ≥50 | < 50 | ||||||||
2 | 工业 | ≥ 40000 | ≥ 1000 | ≥2000 | ≥ 300 | ≥300 | ≥20 | < 300 | < 20 | ||||
3 | 建筑 业 | ≥ 80000 | ≥ 80000 | ≥5000 | ≥ 5000 | ≥300 | ≥ 300 | < 300 | < 300 | ||||
4 | 批发 业 | ≥ 40000 | ≥200 | ≥5000 | ≥20 |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 业 | ≥ 20000 | ≥300 | ≥ 500 | ≥50 | ≥100 | ≥10 | < 100 | < 10 | ||||
6 | 交通 运输 业 | ≥ 30000 | ≥ 1000 | ≥3000 | ≥ 300 | ≥200 | ≥20 | < 200 | < 20 | ||||
7 | 仓储 业 | ≥ 30000 | ≥200 | ≥1000 | ≥ 100 | ≥100 | ≥20 | < 100 | < 20 | ||||
8 | 邮政 业 | ≥ 30000 | ≥ 1000 | ≥2000 | ≥ 300 | ≥100 | ≥20 | < 100 | < 20 | ||||
9 | 住宿 业 | ≥ 10000 | ≥300 | ≥2000 | ≥ 100 | ≥100 | ≥10 | < 100 | < 10 | ||||
10 | 餐饮 业 | ≥ 10000 | ≥300 | ≥2000 | ≥ 100 | ≥100 | ≥10 | < 100 | < 10 | ||||
11 | 信息 传输 业 | ≥ 100000 | ≥ 2000 | ≥1000 | ≥ 100 | ≥100 | ≥10 | < 100 | < 10 | ||||
12 |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务 业 | ≥ 10000 | ≥300 | ≥1000 | ≥ 100 | ≥50 | ≥10 | < 50 | < 10 | ||||
13 | 房地 产开 发经 验 | ≥ 200000 | 或,≥ 10000 | ≥1000 | 且 ,≥ 5000 | ≥100 | 且,≥2000 |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 管理 | ≥ 5000 | ≥ 1000 | ≥1000 | ≥ 300 | ≥500 | ≥100 | < 500 | <100 | ||||
15 | 租赁 和商 务服 务 业 | ≥300 | 或,≥ 120000 | ≥ 100 | 且 ,≥ 8000 | ≥10 | 且 ,≥100 | < 10 | 或,< 100 | ||||
16 | 其他 未列 明行 业 | ≥300 | ≥ 100 | ≥10 | < 1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则填写,无则删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签章):
日,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有则填写,无则删除)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签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则填写,无则删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签章):
日,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
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有则填写,无则删除)
1)节能产品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制造 商名 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 价 ( 万 元) | 总价(万元 ) | 属 强 制 采 购 或 优 先 采购 |
1 | ||||||||
2 | ||||||||
3 | ...... |
2)环保产品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制造 商名 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 元) | 总价(万元 ) |
1 | |||||||
2 | |||||||
3 | ...... |
特别说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如为节能环保产品,则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八条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并将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签章):
日,期: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
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
的约定和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
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
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对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
3.工程量清单
3.1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的有效工程量若与本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出入,结算时可据实
调整。
3.2工程量清单(后附工程量清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随州市第二中学的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随州市二中新教学楼配套广场铺砖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随州市曾都区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0人,营业收入为7716.92万元,资产总额
为6992.9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人,
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下二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立责任。
企业名称(章):随州市曾都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伟
日期:2022年7月6日日
年度数居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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