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沙县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
长沙县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东岸,湖南省会长沙市近郊,全县总面积1756平方千米,是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和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功能划分明晰、城市协同良好,拥有扎实的经济基础和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为了进一步推进招大引强,合作的客户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长沙县“3+5+8”现代化产业体系,即: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与轨道交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与医疗器械、新能源及装备、数控机床与新材料、智能建造、通用航空、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与旅游等特色产业。以三类500强、行业龙头、中国头部企业等境内外知名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
现计划委托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协助长沙县设立招商合作平台、梳理目标企业的需求、协助调整招商政策、提供目标企业信息搜集、渠道搭建及协同拜访等专业服务,最终形成第三方机构全方位参与产业招商网络建设工作的新突破。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目标客户导入
(1)引荐20家以上经采购人认可的企业与采购人对接,活动形式包含:1对1的企业考察或企业来县拜访、1对多家企业客户的闭门洽谈会及小型沙龙会。
落地要求:
1)在采购人行政区域内落地符合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是指重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及以上,轻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要求的企业达到4家,以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实际签约确定投资为准。(引荐企业在合作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本条落地要求,视为符合)
2)引荐落地企业到位外商直接投资累计需达到1000万美元,以FDI文件或商务部认定数据为准。
2.年度咨询服务
(1)在服务期间配合采购人完成日常招商涉及的前期项目研判分析,如遇重点项目本次服务包括三个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需包含:20个项目研判分析报告、10个项目包装报告、5个产业链分析报告;
(2)结合行业经验,在年度服务内完成至少四次季度楼宇市场数据分享;
(3)结合市场变化及产业热点,在年度服务内提供不少于10次线上/线下专题培训或交流会,主题内容由双方提前商议决定;
(4)每月至少派1名部门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交流主题由双方提前商议决定。
 
二、相关标准: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成果提交形式
1.对接经采购人认定的企业20家,活动形式包含:1对1的企业考察或企业来县拜访、1对多家企业客户的闭门洽谈会及小型沙龙会。
2.落地4家(重大产业项目是指重资产投资达到3亿元及以上,轻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企业,以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实际签约确定投资为准,其中到位外商直接投资累计需达到1000万美元,以FDI文件或商务部认定数据为准;
3.完成日常招商涉及的前期项目研判分析,如遇重点项目本次服务包括三个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需包含:20个项目研判分析报告、10个项目包装报告、5个产业链分析报告;
5.结合行业经验,在年度服务内完成至少四次季度楼宇市场数据分享;
6.结合市场变化及产业热点,在年度服务内提供不少于10次线上/线下专题培训或交流会;
7.每月至少派1名部门负责人与采购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
8.在具体合作项目过程中,派出优秀团队组成项目专案小组,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全流程服务;
9.提供合作期内整体工作计划书,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分工、进度等明确清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 款 人:长沙县商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供合作期内整体工作计划书,并向采购方提供相应发票,经采购方确认后45天内,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50%服务费用;
(2)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内,采购方服务完成情况对整体服务打分,并依据总分支付尾款。
得分
尾款支付金额
60-70分
合同金额的25%
71-80分
合同金额的35%
81-90分
合同金额的40%
91-100分
合同金额的50%

(3)评分标准
目标客户对接
40分
1-5家
5-10家
10-15家
15-20家
 
10
20
30
40
 
客户落地考核
20分
客户落地数量
10分
0家
1家
2家
3家
4家
0
4
6
8
10
外资落地
10分
50-100万美元
100-300万美元
300-600万美元
600万-1000万美元
1000万美元
2
4
6
8
10
年度咨询服务
40分
年度咨询服务:专题研究报告完成度
共计30分
1、项目研判分析报告
10分
4个
8个
12个
16个
20个及以上
2
4
6
8
10
2、项目包装报告
10分
2个
4个
6个
8个
10个及以上
2
4
6
8
10
3、产业链分析报告
10分
1个
2个
3个
4个
5个及以上
2
4
6
8
10
年度咨询服务:质量测评
10分
合格
良好
优秀
 
 
5
8
10
 
 

 
五、服务标准:
一、提交成果时间:在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完成以上服务内容。
二、提交成果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提交成果方式: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交。
若调研评估过程中需进行中期汇报或初步成果交流等,其时间安排可由中标单位根据自身方案提出,并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认定,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验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其他事项及说明: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研究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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