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根据采购人工程进度进行调整。
乙方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学校设施安全标准,并能达到学校使用要求),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乙方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
3、整体项目质保叁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向厂家购买。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5、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为优级品或相当于优级品。
1、产品安装完毕后,由甲方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并且及时组织验收。
2、验收前乙方提供整套完备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报修维护文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与合同所规定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不一致的产品,确因原厂商不能提供等原因,乙方事前提供更改产品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更改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单价对比表)经甲方技术组鉴定同意后,方可更改。
5、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日内提出。
6、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价格、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承担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标准件和板式拆装结构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性能。
2、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保证系统经正确使用、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因货物制造质量、技术施工等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及时更换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含法定节假日)。响应时间:一般情况保证2小时内到达客户处进行维修解决,4小时解决故障或更换设备。
4、按甲方要求时间完工。
1、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5‰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