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电厂11月34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mta8158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晓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2
公告正文


宿迁电厂11月3400大卡进口煤采购01
资源编号23MTA815801 交易方式煤炭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报价中 发布时间2023-10-19 15:19:22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华东神贸30 热值(KCal/kg)3400 硫份(%)0.4 产品别名 批次号 产品编码3161 产品参数查看参数详情 交易数量 45,000.00 计量单位吨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40,500.00 最小变量单位1.00 最大交易量45000.00 最小变价幅度0.10 交割地泰州杨湾码头 交割方式到岸舱底交货 运输方式海运 验收方式 港口第三方验收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
交易信息
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9 15:19:21 报价结束时间2023-10-22 15:19:20 交货开始日期2023-11-15 14:38:27 交货结束日期2023-11-30 14:38:31 交易保证金类型按元/吨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固定时间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3-10-22 15:19:20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合同需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是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1.数量验收:煤炭结算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权威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在卸货港进行水尺验收,并由其出具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为抬头的重量证书,以此作为结算数量。由供方进行委托,费用由供方承担。当卸货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水尺数量和卸货港皮带秤数量偏差率小于0.5%,则以卸货港CCIC出具的水尺重量证书作为重量最终结算依据;当偏差率大于等于0.5%时,需方有权提出商议,双方另行协商重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质量验收:煤炭质量代表样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采、制样为准。并由其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质量结算依据。由供方进行委托,费用由供方承担。备查样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CCIC)妥善封存并保存至少60天,时间自船舶在卸货港完卸之日起算)。如供需任何一方对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卸货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如确存异议,可将备查样送至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按国标进行复检化验(化验时全水分按照卸货港第一次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报告中的全水分进行计算),其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由提出异议方进行委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3.供需双方均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检验单位采、制、化、计量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4.数质量验收时,供需双方应共同派人到达现场参与验收。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到达,则视为认同检验单位的选择、验收结果以及需方保存备查样的有效性。要求Fe₂O₃含量小于15%。
考核条款1.最终以中标价减¥2元/吨签约。 2.投标价格应折算为招标热值基准,签约合同热值同招标热值(投标价格默认为招标热值对应价格,其他热值煤炭投标价格均需折算为招标热值进行投标,并按招标热值、价格签订合同),备注中的条件性条款(如有效期等)无效。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保留资源至我司报价截止时间后至少2个工作日。 4.参与投标即认可我公司统一合同模板,中标后按此签约。 5.对于前期在我司电商平台中标,但未在招标期限内正常履约、且未达成最终供货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信息1.最终以中标价减¥2元/吨签约。 2.投标价格应折算为招标热值基准,签约合同热值同招标热值(投标价格默认为招标热值对应价格,其他热值煤炭投标价格均需折算为招标热值进行投标,并按招标热值、价格签订合同),备注中的条件性条款(如有效期等)无效。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保留资源至我司报价截止时间后至少2个工作日。 4.参与投标即认可我公司统一合同模板,中标后按此签约。 5.对于前期在我司电商平台中标,但未在招标期限内正常履约、且未达成最终供货协议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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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 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晓波 手机号1861228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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