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太浦河以北段)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博文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薇139155092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
(太浦河以北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091862000462001001)
1.招标条件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太浦河以北段)项目监理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核发【2023】2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黎里镇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2工程规模: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区太浦河以北段位于江苏省吴江区黎里镇,工程涉及河道整治8.90km,湖荡临湖护岸改造6.31km,口门建筑物2座,桥梁21座,以及沿线生态、景观、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通过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口门控制建筑物工程、桥梁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配套工程等“六大工程”,打造水系连通、串联组团、链接风景、承载水上游线的多功能水乡客厅蓝环,形成蓝道、绿道、风景道“三道合一”的环形生态景观游线体系;综合确定本工程为大(2)型工程,工程等别定为Ⅱ等,圩区外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圩区内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其中先导段范围:金家荡、冰林荡、荷花荡、金家荡河、冰林荡、荷花南河范围内,先导段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拓浚、湖荡及河道护岸、护岸后绿道景观、A-10#桥梁、水生态及两个临时码头等。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直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其中先导段展示区域要求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满足展示需求)及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太浦河以北段)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的建设监理(含设计变更、结余增补工程项目),即施工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3)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的系统里下载标明执业单位和有效期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具有水利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4)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后期另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5)投标申请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单位)组建联合体;且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仅限不同资质之间的联合,同一资质仅限一家单位),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要签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请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上线通”(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21108/f4338a58-106d-4293-b5af-87013a54fe97.html)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完善信息提交后5-10分钟后再登录【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开展交易业务操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6日17:00时止,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4.3特别提醒:
4.3.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4.3.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
34:60/TPBidder)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信息的,请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主体信息注册等入库备案。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30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注: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吴江业务接口【新】)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5.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63985015。
5.2.5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办法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2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
(3)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含2024年0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
(4)配备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的培训证书;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含2024年0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6)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
(7)企业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
(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审证明材料(如有)。
注:社保证明、承诺书出具时间应当以本公告日期(含)之后为准,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博文 联系电话:021-692926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薇、徐翔 联系电话:13915509201
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3月26日。
项目法人(招标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太浦河以北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091862000462001001)
1.招标条件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太浦河以北段)项目监理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核发【2023】2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黎里镇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2工程规模: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区太浦河以北段位于江苏省吴江区黎里镇,工程涉及河道整治8.90km,湖荡临湖护岸改造6.31km,口门建筑物2座,桥梁21座,以及沿线生态、景观、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通过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口门控制建筑物工程、桥梁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工程、配套工程等“六大工程”,打造水系连通、串联组团、链接风景、承载水上游线的多功能水乡客厅蓝环,形成蓝道、绿道、风景道“三道合一”的环形生态景观游线体系;综合确定本工程为大(2)型工程,工程等别定为Ⅱ等,圩区外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圩区内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其中先导段范围:金家荡、冰林荡、荷花荡、金家荡河、冰林荡、荷花南河范围内,先导段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拓浚、湖荡及河道护岸、护岸后绿道景观、A-10#桥梁、水生态及两个临时码头等。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直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其中先导段展示区域要求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满足展示需求)及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太浦河以北段)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的建设监理(含设计变更、结余增补工程项目),即施工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总监业绩和信誉 |
001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蓝环工程吴江段(太浦河以北段)项目监理 | 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具有水利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3)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的系统里下载标明执业单位和有效期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具有水利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4)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后期另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5)投标申请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单位)组建联合体;且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仅限不同资质之间的联合,同一资质仅限一家单位),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要签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请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上线通”(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21108/f4338a58-106d-4293-b5af-87013a54fe97.html)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完善信息提交后5-10分钟后再登录【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开展交易业务操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6日17:00时止,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4.3特别提醒:
4.3.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4.3.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
34:60/TPBidder)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信息的,请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主体信息注册等入库备案。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9日上午09:30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注: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吴江业务接口【新】)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5.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63985015。
5.2.5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办法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2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
(3)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含2024年0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
(4)配备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的培训证书;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含2024年0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6)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
(7)企业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
(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审证明材料(如有)。
注:社保证明、承诺书出具时间应当以本公告日期(含)之后为准,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博文 联系电话:021-692926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薇、徐翔 联系电话:13915509201
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3月26日。
项目法人(招标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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