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9.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杰0316-55860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广玉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大城县2023年广安镇西马村等三个村产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城县2023年广安镇西马村等三个村产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城县2023年广安镇西马村等三个村产能提升项目已由大城县人民政府大政耕复[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灌溉工程:安装变压器3台,架设高压线1153米,铺设低压线109米,安装机井首部3套,清洗机井1眼,安装200QJ40-104/8潜水泵3台,铺设φ110mmpvc管道2074m(包括新增36个出水口),泄水井4座,购置移动泵车5台(每辆泵车配200m软管);田间道路工程:新修3m田间道8条,共4544m,砖路拆除235.44m3。其他工程:本项目计划设置土地整治标志牌1座。建设地点为:大城县广安镇西马村、东马村、阁里村。工期:180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2590380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零叁佰捌拾元整)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没有被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招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4 09:002023-1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4 09:2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城县南环东路26号 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2B-2-10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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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杰

联系人: 刘广玉
电话:

0316-5586006

电话: 158326695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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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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