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一路(兴慈三路-兴慈一路)市政工程 (设计)(重招)
发布时间:2023-08-04 02: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兴一路(兴慈三路-兴慈一路)市政工程 (设计)(重招)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222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6276.5万元。建设规模:中兴一路按城市主干路(兼顾公路)标准设计,道路宽36m,长1790m,设计速度60km/h,全线设置桥梁4座,箱涵1座。建设地点:前湾新区南洋小城范围内,西起兴慈三路,东至兴慈一路。
2.2招标范围:中标人中标后完成可研、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推荐性施工措施方案编制(若需要,深度需满足预算编制要求)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及环境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可研及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兴一路(兴慈三路-兴慈一路)市政工程(设计)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三)其他: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迅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 系 人:陈航
联系电话:0574-82375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29号永利大厦5楼
联 系 人:范奇挺
联系电话:1378003662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