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婧煜1478787266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琼1860889134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美景金湖畔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美景金湖畔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美景金湖畔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33586518-59d4-4210-8c3d-d1d355d17f2e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33586518-59d4-4210-8c3d-d1d355d17f2e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9378.00万元33586518-59d4-4210-8c3d-d1d355d17f2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24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0874-6195333
评审办法: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王婧煜
办公电话: 147878726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琼
办公电话: 18608891343 移动电话: 186088913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400674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美景金湖畔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9 18: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2 09:00
开标地点: 曲靖市资审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美景金湖畔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麒麟区沿江街道麒麟湖片区,需配套建设4条道路,建设内容:南侧道路,全长1241.911m,宽度42m,包含道路工程、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西南侧道路,全长946.688m,宽度24m,包含道路工程、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西侧道路,全长887.128m,宽度25m,包含道路工程、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北侧道路,全长280.027m,宽度25m,包含道路工程、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9378.00万元。 招标范围:对曲靖市麒麟区美景金湖畔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编制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 (3)审核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等; (4)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5)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与质量,以及协助业主确定无定额材料的单价; (6)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施工现场工程量(或工作量)签证,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8)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9)协助、配合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1080
计划工期(日历天):
10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道路工程2人,给排水1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不少于4人(具备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专业配置齐全)。 注:上述人员均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允许在本项目内兼职使用,且必须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社保证明及对应岗位证书;
业绩要求: 3、业绩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个单项投资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个单项投资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注:若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的,须附正在提供监理服务的建设单位出具的撤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其他: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后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无须提供审计报告)。 注:(1)本条规定的“财务报表”特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无须提供; (2)审计报告必须有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签字盖章无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③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上述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工程建设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x2024-09-23 09:26:4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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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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