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TC249XN64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3
二、 采购文件说明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公开竞争性磋商与评审 18
六、 授予合同 27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30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41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6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56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62
第五部分 服务部分 68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7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
项目(第二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TC249XN64
三、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
瑞金市分公司本部、寄递事业部员工健康体检服务;
使用范围:全体在岗合同制员工、派遣2年以上的劳务工和退休人员;
体检人数为171人。
四、采购预算:
预算总金额为184000元。
费用标准为:
类别 |
在职员工 |
男(人) |
女(人) |
男标准(元/人) |
女标准(元/人) |
合计(元) |
邮政 |
35周岁以下 |
18 |
24 |
600 |
800 |
30000 |
35周岁(含)以上 |
34 |
37 |
1500 |
1500 |
106500 |
|
小计 |
52 |
61 |
136500 |
|||
寄递 |
35周岁以下 |
1 |
0 |
600 |
800 |
600 |
35周岁(含)以上 |
10 |
1 |
1500 |
1500 |
16500 |
|
小计 |
11 |
1 |
17100 |
|||
退休 |
32 |
14 |
600 |
800 |
30400 |
|
合计 |
95 |
76 |
184000 |
注: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3)本项目选取一家入围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体检服务或提供同类业绩证明。(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界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表情形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出具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平台注册咨询010-62108037;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磋商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在系统操作期间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七、响应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4年1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唱价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二单元15A层15A10室。
注:(1)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参与现场磋商,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红都大道338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570012896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二单元15A层15A10室
项目联系人:李金阳、罗会京
电 话:0797-8118006、0791-83850801
电子邮件:zzgjzbyxgsjxfgs@163.com
十、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注:该账户对公账号,仅用于收取及代理费,不收取保证金。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1.1 |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体检服务或提供同类业绩证明。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界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表情形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出具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1.商务条款偏离表。 2.企业情况信息表。 3.成交服务费承诺函。 4.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如有) 5.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技术(服务)规范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填写相应应答表(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或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承诺函。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部分 服务部分 1.采购文件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2、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对比表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备选方案。 |
2 |
响应报价 |
2.1 |
1、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含税响应报价(元)=预算金额*响应折扣率; 2、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8.4万元/年(含税)。供应商报价如高于预算金额,其响应将被否决。 3、响应供应商报价内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税费及这个项目所有一切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成交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 |
2.2 |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响应,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服务)规范书》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采购人评审时不予考虑。 3、报价单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单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所有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单价。 4、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 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2.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报价货币 |
3.1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4 |
报价保证金 |
4.1 |
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响应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到账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在汇款用途栏注明“XX项目(或项目编号)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柜台汇款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响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成及合同签订完成后需将合同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zzgjzbyxgsjxfgs@163.com ,保证金一次性原路全额退还。 |
5 |
响应有效期 |
5.1 |
响应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
6 |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6.1 |
1、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2、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不允许活页。 3、封装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4、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5、如果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操作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
7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7.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7.2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
8 |
唱价 |
8.1 |
唱价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唱价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9 |
答疑 |
9.1 |
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站,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3、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站,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站上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
10 |
成交服务费 |
10.1 |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成交服务费。如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
10.2 |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7、成交服务费 服务费收取标准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总则
- 适用范围
-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定义
- “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系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采购方”系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 “货物”系指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 “服务”系指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列相关服务。
- 合格的供应商
-
-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 合格的货物
-
-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以及磋商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供应商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 磋商费用
-
-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
- 采购文件说明
- 采购文件的构成
-
-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采购文件的澄清
-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 采购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采购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
- 采购文件的修改
-
- 采购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期。
-
- 响应文件的编写
- 要求
-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采购方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 响应报价
-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 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响应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 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价格的增加、成交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响应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 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供应商成交后须免费补足,并使采购人满意。
- 报价货币
- 响应文件中适用的报价货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 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否决。
-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 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 报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予以否决
-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
17.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4 传真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的标记
18.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采购代理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 迟交的响应文件
- 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
-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
- 公开竞争性磋商与评审
- 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 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 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公开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磋商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 磋商小组
-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 评审原则
-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响应文件的初审
-
-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报价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 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原报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报价将被否决。
-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响应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响应的;
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0)报价超出预算价的。
2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25.1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1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5.1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5.1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1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5.12.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
25.13.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5.13.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5.13.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5.13.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5.13.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响应文件的澄清
-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响应被否决;
-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 响应文件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经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响应不足3个,使得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评审委员会未否决全部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说明理由。
27.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3.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2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7.3.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7.4资格性检查:评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体检服务或提供同类业绩证明。(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界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表情形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出具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7.5符合性评审标准:
27.5.1符合性评审标准: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将被判为未实质性响应:
(1)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响应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响应的;
(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0)报价超出预算价的。
27.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设最高响应限价。评审委员会按下表评分细则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对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价格分(5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折后价合计/本方折后报价合计)×5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折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1.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2.报价折扣为统一值 3.使用响应报价合计计算价格分 |
根据采购方提供的一份体检套餐,按照预算总价进行折扣报价。 |
技术分(40分) |
一、实验室认证(2分) 投标供应商具备国家级以上权威资格认证证书的,每个计分1分,最高得2分;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组医务人员须保证“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响应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医务人员中检验科、超声科、影像科、内科、外科、妇科中每科室,每科室负责由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从事主检工作的得1.5分,最高得9分。不提供及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提供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当地卫生局注册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审,以及2024年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三、综合实力(5分) 响应供应商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科的得5分。 |
提供医院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四、体检设备实力(15分)
投标人在用心电图设备数量最多者计3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减至0分;在用CT设备数量最多者计3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减至0分;在用彩超设备数量最多者计3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减至0分。
投标人每用如下一项设备计1分:MRI、螺旋CT、高清电子胃肠镜,最多计3分;同时按供应商每项设备平均价格排序,每项设备平均价格最高者计1分,依次递减0.5分,最低减至0分,价格最多计3分。 |
提供上述设备清单附配置许可证,心电图、CT、彩超设备数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MRI、螺旋CT、高清电子胃肠镜另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五、项目服务方案(9分) 在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表达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提供的具体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运作流程; 2.体检时间安排; 3.体检报告管理; 4.质量控制措施及保障措施; 5.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方案; 6.安排专业人员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指导员工选择体检项目。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与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综合对比,每个小项由评委按0.5-1.5分进行计分,最高得9分,不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 |
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 |
|
商务分(10分) |
一、类似项目业绩(7分):响应供应商具有自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完成600人以上(或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的)的企事业单位集体体检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7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或人员页、签章页、签署日期页)或其他可以证明的业绩材料并加盖公章; |
二、客户评价(3分):以上第一条对应客户提供评价为优的,每份可计1分,最高3分。 |
提供客户评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8、与采购代理和采购人的接触
28.1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唱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事项与采购方接触。
28.2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8.3采购活动因故中止的处理方式
28.3.1首次公开采购
28.3.1.1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立即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28.3.1.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立即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28.3.2第二次公开采购
28.3.2.1报名供应商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只有两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3.2.2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只有一家,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转单一来源谈判。现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需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书面同意。
29、竞争性磋商及最终报价
29.1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29.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30、推荐成交候选人
30.1在满足我方所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其中排名前1名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人。
30.2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30.3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0.4不保证最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
30.5磋商小组有权利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30.6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30.7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0.8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公示期为3日。
30.9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10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进行评标结果汇总。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30.10.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0.10.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0.10.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0.10.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
31、确定成交人
31.1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人。
31.2排名第一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或者终止磋商。
32、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32.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响应,以 及宣布本次采购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2.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1.3 如果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骗取中标(成交)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中标(成交)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并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和废除已签订的本项目合同。本采购文件另有其它相关约定的,另从其约定。
六、授予合同
33、合同的授予标准
33.1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33.2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4、成交通知书
3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方确认。
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合同期限: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36、履约保证金
36.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7、成交服务费
37.1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交纳成交服务费。如成交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服务费收取标准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不足2500元,按2500元收取。
项目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折扣率 |
100以下 |
1.500% |
1.500% |
1.0% |
58% 保底2500元/项 |
100-500 |
1.100% |
0.800% |
0.70% |
|
500-1000 |
0.800% |
0.450% |
0.55% |
|
1000-5000 |
0.500% |
0.250% |
0.35% |
|
5000-10000 |
0.250% |
0.100% |
0.2 % |
|
10000-100000 |
0.050% |
0.050% |
0.05% |
|
100000以上 |
0.010% |
0.010% |
0.01% |
注:代理服务费仅接收对公账户转入,不接受个人账户转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瑞金邮政2024年员工健康体检服务协议
甲方(受检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乙方(体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受检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红都大道338号
乙方(体检方):
地址:
鉴于甲方为具有健康体检服务需求且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乙方为经营/管理专业体检服务的机构,享有的健康体检品牌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其关联医疗机构遍布全国且均具有健康舒适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健康体检及健康管理服务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统筹安排医疗机构为?甲方员工□甲方新入职员工□甲方员工家属提供健康体检等相关健康服务,体检项目、体检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甲方应当在体检前告知参检人员携带身份证、体检凭证等相关身份证明资料以进行检前身份确认,并将《体检须知》详细告知相应的参检人员,若参检人员违反上述注意事项或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而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不完整、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鉴于乙方为全国性医疗机构,各体检门店体检项目略有差别。甲方知晓上述情况并同意,若遇个别体检项目实际体检门店无法提供的,乙方有权对体检项目做适当调整,如替换其他同等价位的体检项目等。前述调整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因此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本着对参检人员健康高度负责的原则,甲方不能组织已确诊或疑似各类传染疾病患者、危重病情人员及各类具有重大疾病突发隐患的人员参检。对于高龄人员(60及60周岁以上)和行动不能自理的人员,必须由甲方派专人看护,积极协助乙方实际体检门店进行健康体检,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特殊人员名单以便于实际体检门店的准备和接待工作。如因甲方故意隐瞒参检人员真实健康状况或拒不配合协助导致参检人员发生意外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因此给乙方人员或乙方其他客户健康状况造成损害的,还应向乙方人员及乙方客户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但由于疾病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和突变性,且个体差异和疾病发展的窗口期以及医学技术本身的限制增大了疾病的不可预知性,现有的医疗技术手段对于疾病的筛查仍具有局限性和时效性。因此需要甲方参检人员积极配合乙方的检查,主动提供既往病史和已经发现的身体异常,为乙方医生做出准确判断提供重要参考。因项目自主选择、医疗技术限制、参检人员自身过错等非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失误造成的意外,乙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为受检人提供体检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产生的信息包含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体检报告,统称“个人体检信息”),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我国法律法规的保护。乙方向受检人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的个人体检报告。乙方只有在依法获取个人的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能向甲方提供受检人的个人体检信息,即:(1)由受检人通过乙方的信息系统或纸质导检单,明确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个人体检信息;或(2)由受检人通过甲方提供的线上或线下方式,明确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个人体检信息,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能够证明该等同意的证明材料。对于未明确同意的受检人,乙方无需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该等受检人的个人体检信息。
七、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包括体检套餐、体检价格等在内的所有体检项目及接受体检的权利均限于甲方员工和/或员工家属(若有)即参检者个人使用和享有,甲方或甲方员工不得将涉及的任何体检项目和接受体检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或享有。如甲方或甲方员工将本协议项下任何体检项目和接受体检的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进行二次销售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且取得乙方的第三方代理授权资格,并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八、如甲方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或有不满情绪,甲方应协助乙方阐明或积极协调甲方参检人员与乙方之间的纠纷,若甲方参检人员不配合协调,甲方应引导参检人员通过医调委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出现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等损害乙方(包括乙方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 体检事项约定
一、体检人数、时间、地点等:双方以订单形式确定并在《体检订单》中明确。经甲、乙双方确定的体检时间及地点,甲方应告知其参检人员严格执行。因甲方原因需变更团队体检时间或个别人员不参加已确认的团队体检的,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联系人;乙方将在接到变更体检时间的确认通知后尽快协商重新安排团队体检时间或安排未参与团队体检的参检人员另行体检。若甲方人员仍未能按时体检的,则视为放弃体检,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与乙方的结算。如甲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变更体检时间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体检服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部人员无法参加体检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若因参检人员特殊生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或尿常规化验延迟)未能完成当次全部体检项目的,甲方应在10日内配合乙方另行安排体检时间。参检人员若再次未按预约时间体检的,则视为放弃未检项。因此给甲方或甲方参检人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体检出勤率: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取消已确认的体检预约,甲方应保证受检人员实际出勤率不低于体检总人数的 [ ]%(其中:集中团检实际出勤率不低于预约人数的 80%、不超过120%)。
三、甲方指定联系人(姓名: 杨女士 ,联系方式: 15570012896 ,电子邮箱: / )作为本协议的业务对接人,对接人需提前 个工作日将准确的甲方需体检员工(以下称“参检人员”)名单,包括参检人员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女性婚否、部分人员加项体检项目、参检人员所选体检城市等信息以电子文本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如前述信息有任何变更的,甲方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甲方需确保实际参检人员与所提供的参检人员资料一致。如因参检人员身份不符或甲方变更联系人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的不利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乙肝检测:乙方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非入学、就业体检,参检人员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等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需经参检人员本人自愿签字同意方可执行,并只能向参检人员本人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甲方未经参检人员同意无权得知参检人员该项目检验结果,否则乙方将不予为甲方参检人员提供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等乙肝项目的检测。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参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承担,应由甲方向参检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条 体检报告事宜
一、乙方应在甲方当批/次体检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或体检中心休息日则顺延),按合同约定的体检项目,将甲方当批/次参检人员体检报告上传至电子系统平台,甲方参检人员可通过登录乙方指定软件或网站自行下载本人电子版本体检报告,查阅本人体检结果信息。
二、因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乙方不再免费提供纸质体检报告,原则上只提供电子体检报告。如甲方参检人员需乙方提供纸质体检报告的,甲方应统计需纸质体检报告的参检人员名单并提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纸质体检报告费用由甲方统一与乙方结算;由甲方参检人员自行在乙方或实际体检门店前台支付(乙方所在地区体检门店 / 元/份,其他地区乙方关联门店(若涉及)以当地要求为准);缴费完成后,甲方参检人员可在约定时间内前往体检门店自取本人纸质体检报告或与乙方协商邮寄(到付)。
若纸质报告由甲方统一代领的,乙方在甲方参检人员体检全部结束且甲方完成纸质报告费用支付后将书面体检报告以如下第 2 种方式统一递交至甲方,由甲方及时将书面体检报告按照原样完整转交至参检人员本人:
(一)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人员自取;
(二)乙方快递至甲方联系地址,由乙方承担快递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送达至甲方联系地址,由甲方承担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用,且签署书面送达回执确认已收到所有参检人员的书面体检报告,甲方未签署相关送达回执不影响乙方送达的有效性。
三、无论甲方参检人员个人的体检报告为电子或书面形式,均只能由参检人员本人查看,甲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私自查看任一参检人员的体检报告或要求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提供参检人员体检结果信息。如甲方经其参检人员合法授权获得参检人员体检报告信息,甲方应对该等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如因甲方未获得相应授权获取了参检人员的体检报告信息或泄露该等参检人员体检报告信息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四、因甲方参检人员未按期体检等原因造成参检人员个人/所在团队体检报告延期的,则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甲方参检人员应及时领取并查看本人体检报告,参检人员如对本人体检报告结果有异议或疑问的,可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将根据参检人员反馈情况进行核实解答,甲方参检人员身体如有不适或出现疾病症状的,请立即前往医院治疗以免耽误病情。如因甲方未及时将体检报告转交参检人员或甲方参检人员未及时领取、查看体检报告、未及时复查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采用以下第【 2】付款方式:
1、在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体检服务款总额的 / %,即人民币 / 元作为预付款。余款待甲方根据实际参检的人数及对应的体检套餐价格同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进行对账,以对账单为依据结算,结算周期为体检结束季结月结(月结即每个月月底前支付当月产生的体检费;季结即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支付该季度产生的体检费);甲方新入职员工现场付费。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实际参检的人数及对应的体检套餐价格同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进行对账,以对账单为依据结算,结算周期为体检结束季结月结(月结即每个月月底前支付当月产生的体检费;季结即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支付该季度产生的体检费);甲方新入职员工现场付费。
3、甲方参检人员体检前在乙方体检分院处自行付费。
二、无论采用本条第一款中的哪一种付款方式,若甲方体检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若有)之日起,甲方应于□每月□每季度根据实际参检的人数及对应的体检套餐价格与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进行对账结算。否则,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有权暂停/终止向甲方提供体检服务,并按照逾期付款的情形,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若在体检过程中因部分参检人员的体检事宜或者部分金额争议发生纠纷的,甲方不得因此拖延与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的结算,甲方仍应就无争议部分的金额按照上述约定予以支付。尚有争议的款项,待双方确认后进行支付;双方应于提出异议之日起5日内提供对应的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无法提供的,以提供证明文件一方的金额为准。
四、体检服务款按□支票 /?银行转账/□其他方式 进行结算。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体检费用,逾期支付的,以应付未付额为基数按每日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欠付款项。甲方应将体检服务款全额支付至乙方下述收款账户,不得将任何体检服务款或加项费用支付至乙方任一工作人员处,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关体检服务款项。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 :
开 户 行 :
银行帐号 :
五、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体检费用后 30日内,由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向甲方开具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 医疗服务*体检费(免税)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 位 名 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60781705695906C
联 系 地 址: 江西省瑞金市红都大道338号
联 系 电 话: 0791-2328196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瑞金支行
银 行 账 号: 1510207629000025539
六、因甲方原因或参检人员个人原因在预约后放弃体检或只体检约定项目内容中的部分项目,均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该等人员列入实际参检人数结算,该等项目按约定项目结算,乙方不退补或降低相关体检费用。
七、如甲方参检人员在乙方处临时增加体检项目,乙方承诺给予乙方所属体检门店【5.5 】折、其他关联门店【/ 】折的优惠,加项费用由:□甲方统一结算;?参检人员在乙方体检门店前台自付。
八、参检人员是否包含家属。
若包含家属,甲方员工家属体检费用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家属体检费;甲方员工家属在乙方和/或各体检门店前台自行支付个人体检费用后方可进行体检。
九、如甲方参检人员实际参检了本合同中已事先约定项目及优惠价的加项包,加项包费用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参检人员在乙方体检门店前台自付。
第五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动乱、突发公共事件、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待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由双方协商后续合同履行事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发生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并承担本协议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甲方提供全部体检服务的。
二、有下列情形发生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收取本协议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不免除甲方对乙方已经提供的体检服务的款项支付义务: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体检,且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知乙方的;
(二)甲方未按期支付任一笔体检服务的款项超过三十日的。
三、保密义务:本协议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营销方案、参检人员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体检信息、检测信息和体检报告等)等被视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予以保密,且未经参检人员本人授权许可,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如有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将不影响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协议内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提前终止,但应当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因诉讼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处置费等及其有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为便于本协议履行沟通,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 名: 杨女士
电 话: 15570012896
公司注册地:
联系人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 名:
电 话:
公司注册地:
联系人地址:
电子邮箱:
四、根据本协议规定,需由任何一方发出的发票、函件或其他通讯(以下简称“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并由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递送或传真的方式发至另一方本条第三款所填联系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的指定地址。甲方同意,对其提起任何仲裁和诉讼而发出的传票和通知,发送至本条第三款约定的联系地址,即视为送达。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式确定:
(一)由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被视为已有效送达;
(二)由特快专递递送的通知,则按照本协议联系地址发出之日后的第三(3)天,即被视为已有效送达;
(三)由传真发送的通知,则在有关文件显示的传送日之后的第一(1)个工作日,即被视为已有效送达。
五、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另一方按照上述载明的联系信息进行通知的仍视为有效送达,未及时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六、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的,甲方应先结清已体检尚未支付的所有体检费欠款后再另行与乙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补充条款: 无
(本页以下为甲方、乙方的《健康体检服务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组成应依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写,其中有关文件应按照本部分所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如需要,其他必要的格式供应商自拟格式提供。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1、报价函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 报价一览表
- 分项报价表(如有)
-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 资格证明文件
- 报价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 所附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 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唱价日起180 日历日。
- 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报价保证金。
- 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2、初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内容 |
含税响应报价(元)=预算金额*响应折扣率 |
备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 |
注:
- 初次报价表应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体现。
- 供应商另需提供一份所有体检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体检套餐所有项目)价格表(原价不高于体检机构门店标价)。提供的不在项目体检套餐目录内的体检项目结算价格=原价*投标最终折扣。(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的第七点内容)
3、报价应为含税价格,“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保留两位小数。
4、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5、本次采购总额为预算金额,采购人不做具体承诺,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为准。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体检项目价格表
2-1、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内容 |
含税响应报价(元)=预算金额*响应折扣率 |
备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 |
注:
- 最终报价表用于磋商环节,无需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体现;
2、供应商另需提供一份所有体检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体检套餐所有项目)价格表(原价不高于体检机构门店标价)。提供的不在项目体检套餐目录内的体检项目结算价格=原价*投标最终折扣。(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的第七点内容)
3、报价应为含税价格,“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保留两位小数。
4、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5、本次采购总额为预算金额,采购人不做具体承诺,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为准。
6、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负责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体检项目价格表3、报价保证金(电汇底单、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体检服务或提供同类业绩证明。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响应,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或响应截止日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界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供应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加盖公章。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 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 (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表情形承诺函加盖公章。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承诺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供应商)承诺非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和分包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资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出具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1、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或填写以下承诺函(格式)。
供应商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日 期:
1.1商务条款偏离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对贵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中的商务条款无偏离。
如果以上承诺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全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企业情况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员工总人数 |
管理人员 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采购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供应商如成交,成交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提供详细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必须包含: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仅供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填写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单位固定电话 |
|||
地址 |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日 期:
- 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或填写以下承诺函(格式)。
供应商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日 期:
1.1技术条款偏离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我公司对贵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条款无偏离。
如果以上承诺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全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技术(服务)规范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填写相应应答表(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或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承诺函。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1应答表
序号 |
技术(服务)规范条目 |
满足/不满足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 :(全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供承诺函(格式)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
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我司承诺完全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
如果以上承诺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部分 服务部分
1.采购文件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分公司2024年员工体检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内容和预算:
瑞金市分公司本部、寄递事业部员工健康体检服务;使用范围:全体在岗合同制员工、派遣2年以上的劳务工和退休人员;体检人数为171人。
*三、采购预算:
预算总金额为184000元。
费用标准为:
类别 |
在职员工 |
男(人) |
女(人) |
男标准(元/人) |
女标准(元/人) |
金额合计(元) |
邮政 |
35周岁以下 |
18 |
24 |
600 |
800 |
30000 |
35周岁(含)以上 |
34 |
37 |
1500 |
1500 |
106500 |
|
小计 |
52 |
61 |
136500 |
|||
寄递 |
35周岁以下 |
1 |
0 |
600 |
800 |
600 |
35周岁(含)以上 |
10 |
1 |
1500 |
1500 |
16500 |
|
小计 |
11 |
1 |
17100 |
|||
退休 |
32 |
14 |
600 |
800 |
30400 |
|
合计 |
95 |
76 |
184000 |
注:费用由市邮政公司、寄递事业部分别承担,按实际量据实结算。
*四、体检项目套餐:
在职人员(35岁以下)体检套餐 |
|||||||
序号 |
分类 |
项目 |
男性(35岁以下) |
女性(35岁以下) |
|||
未婚 |
已婚 |
||||||
1 |
一般检查 |
血压、身高、体重、体 重指数 |
√ |
√ |
√ |
||
2 |
内外科 |
内外科 |
√ |
√ |
√ |
||
3 |
眼科 |
眼科体检视力 |
√ |
√ |
√ |
||
4 |
裂隙灯 |
√ |
√ |
- |
|||
5 |
体格检查 |
耳鼻咽喉科体检 |
√ |
√ |
√ |
||
6 |
静脉采血(含材料) |
静脉抽血(含材料) |
√ |
√ |
√ |
||
7 |
临检项目 |
血常规(五分类) |
√ |
√ |
√ |
||
8 |
肝功能检查 |
肝功能普查 |
√ |
√ |
√ |
||
9 |
肾功能检查 |
肾功三项(含尿酸) |
√ |
√ |
√ |
||
10 |
血脂检查 |
血脂四项 |
√ |
√ |
√ |
||
11 |
血糖检查 |
空腹血糖 |
√ |
√ |
√ |
||
12 |
尿液检查 |
尿液分析 |
√ |
√ |
√ |
||
13 |
幽门螺旋杆菌 |
C14呼气试验 |
√ |
√ |
√ |
||
14 |
腹部彩超 |
腹部彩超(肝胆脾胰双肾 |
√ |
√ |
√ |
||
15 |
膀胱输尿管 |
√ |
√ |
√ |
|||
16 |
前列腺彩超 |
√ |
- |
- |
|||
17 |
子宫、附件彩超 |
- |
√ |
√ |
|||
18 |
甲状腺疾病筛查 |
甲状腺彩超 |
√ |
√ |
√ |
||
19 |
乳腺疾病筛查 |
乳腺彩超 |
- |
√ |
√ |
||
20 |
心脏功能检查 |
十二导联心电图 |
√ |
√ |
√ |
||
21 |
妇检 |
阴道分泌物常规(未婚女职不 做) |
- |
- |
√ |
||
22 |
妇科检查(未婚女职不 做) |
- |
- |
√ |
|||
23 |
TCT(液基博片细胞学检查) |
- |
- |
√ |
|||
24 |
宫颈HPV-DNA检查25型 |
- |
- |
√ |
|||
25 |
肿瘤标志物 |
甲胎蛋白(AFP) |
√ |
√ |
√ |
||
26 |
癌胚抗原(CEA)定量 |
√ |
√ |
√ |
|||
27 |
CA125 |
- |
√ |
- |
|||
28 |
CA153 |
- |
√ |
- |
|||
29 |
放射科 |
低剂量胸部螺旋CT扫描 |
√ |
√ |
√ |
||
在职人员(35岁(含)以上)体检套餐 |
|||||||
序号 |
分类 |
项目 |
男性(35岁(含)以上) |
女性(35岁(含)以上) |
|||
未婚 |
已婚 |
||||||
1 |
一般检查 |
血压、身高、体重、体 重指数 |
√ |
√ |
√ |
||
2 |
内外科 |
内外科 |
√ |
√ |
√ |
||
3 |
眼科 |
眼科体检视力 |
√ |
√ |
√ |
||
4 |
裂隙灯 |
√ |
√ |
√ |
|||
5 |
体格检查 |
耳鼻咽喉科体检 |
√ |
√ |
√ |
||
6 |
静脉采血(含材料) |
静脉抽血(含材料) |
√ |
√ |
√ |
||
7 |
临检项目 |
血常规(五分类) |
√ |
√ |
√ |
||
8 |
肝功能检查 |
肝功能全套 |
√ |
√ |
√ |
||
9 |
肾功能检查 |
肾功三项(含尿酸) |
√ |
√ |
√ |
||
10 |
血脂检查 |
血脂8项 |
√ |
√ |
√ |
||
11 |
心血管 |
心肌酶三项 |
√ |
√ |
√ |
||
12 |
超敏C反应蛋白(hs-CRP) |
√ |
√ |
√ |
|||
13 |
血清同型半胱氨酸测定(HCY) |
√ |
√ |
√ |
|||
14 |
血糖检查 |
空腹血糖 |
√ |
√ |
√ |
||
15 |
糖化血红蛋白(HbAlc) |
√ |
√ |
√ |
|||
16 |
尿液检查 |
尿液分析 |
√ |
√ |
√ |
||
17 |
幽门螺旋杆菌 |
C14呼气试验 |
√ |
√ |
√ |
||
18 |
胃功能 |
胃功能三项 PGⅠ、PGⅡ、PGR |
√ |
√ |
√ |
||
19 |
甲状腺疾病筛查 |
甲功三项T3、T4、TSH |
√ |
√ |
√ |
||
20 |
腹部彩超 |
腹部彩超(肝胆脾胰双肾 |
√ |
√ |
√ |
||
21 |
膀胱输尿管) |
√ |
√ |
√ |
|||
22 |
前列腺彩超 |
√ |
- |
- |
|||
23 |
子宫、附件彩超 |
- |
√ |
√ |
|||
24 |
甲状腺疾病筛查 |
甲状腺彩超 |
√ |
√ |
√ |
||
25 |
乳腺疾病筛查 |
乳腺彩超 |
- |
√ |
√ |
||
26 |
颈动脉 |
颈动脉彩超 |
√ |
√ |
√ |
||
27 |
心脏功能检查 |
十二导联心电图 |
√ |
√ |
√ |
||
28 |
妇检 |
阴道分泌物常规(未婚女职不做) |
- |
- |
√ |
||
29 |
妇科检查(未婚女职不做) |
- |
- |
√ |
|||
30 |
TCT(液基博片细胞学检查) |
- |
- |
√ |
|||
31 |
宫颈HPV-DNA检查25型 |
- |
- |
√ |
|||
32 |
肿瘤标志物 |
甲胎蛋白(AFP) |
√ |
√ |
√ |
||
33 |
癌胚抗原(CEA)定量 |
√ |
√ |
√ |
|||
34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
√ |
- |
- |
|||
35 |
FPSA(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
√ |
- |
- |
|||
36 |
CA125 |
- |
√ |
√ |
|||
37 |
CA153 |
- |
√ |
√ |
|||
38 |
放射科 |
低剂量胸部螺旋CT扫描 |
√ |
√ |
√ |
||
39 |
核磁共振(一个部位) |
√ |
√ |
√ |
退休人员体检套餐(需上门体检) |
||||
序号 |
分类 |
项目 |
男性 |
女 |
已婚 |
||||
1 |
一般检查 |
血压、身高、体重、体 重指数 |
√ |
√ |
2 |
内外科 |
内外科 |
√ |
√ |
3 |
静脉采血(含材料) |
静脉抽血(含材料) |
√ |
√ |
4 |
临检项目 |
血常规(五分类) |
√ |
√ |
5 |
肝功能检查 |
肝功能全套 |
√ |
√ |
6 |
肾功能检查 |
肾功三项(含尿酸) |
√ |
√ |
7 |
血脂检查 |
血脂六项 |
√ |
√ |
8 |
血糖检查 |
空腹血糖 |
√ |
√ |
9 |
尿液检查 |
尿液分析 |
√ |
√ |
10 |
幽门螺旋杆菌 |
C14呼气试验 |
√ |
√ |
11 |
心血管 |
心肌酶三项 |
√ |
√ |
12 |
血清同型半胱氨酸测定(HCY) |
√ |
√ |
|
13 |
腹部彩超 |
腹部彩超(肝胆脾胰双肾 |
√ |
√ |
14 |
膀胱输尿管) |
√ |
√ |
|
15 |
前列腺彩超 |
√ |
- |
|
16 |
子宫、附件彩超 |
- |
√ |
|
17 |
甲状腺疾病筛查 |
甲状腺彩超 |
√ |
√ |
18 |
乳腺疾病筛查 |
乳腺彩超 |
- |
√ |
19 |
颈动脉 |
颈动脉彩超 |
√ |
√ |
20 |
心脏功能检查 |
十二导联心电图 |
√ |
√ |
21 |
肿瘤标志物 |
甲胎蛋白(AFP) |
√ |
√ |
22 |
癌胚抗原(CEA)定量 |
√ |
√ |
|
23 |
CA125(女) |
- |
√ |
|
24 |
CA153(女) |
- |
√ |
|
25 |
放射科 |
胸部正位DR |
√ |
√ |
*五、服务要求
- 体检机构应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据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为我公司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 体检机构免费为采购单位体检人员提供营养早餐一份。
- 体检机构为采购单位体检人员提供体检报告纸质版一份,接受采购单位就体检费用明细进行查询。
- 体检机构为采购单位人员免费提供检前指导(即针对每个人实际情况进行体检项目选择指导)以及体检报告解读。
- 体检机构拟投入项目组医务人员须保证“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 体检机构需在赣州市章贡区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蓉江新区、经开区)或瑞金市内有独立的体检中心。
*六、费用构成:
本项目采购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采购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保险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
- 体检机构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套餐及体检人数,根据预算总价*投标最终折扣率进行结算。
- 体检机构应在响应文件里提供一份本体检单位所能提供的所有体检项目的价格表(原价不高于体检机构门店标价),用于采购方员工等价替换套餐目录内所不需要的项目。各体检机构提供的不在统一体检项目套餐目录内的体检项目结算价格=原价*投标最终折扣。
- 体检结束后,按照实际参加体检的人员和项目据实结算,体检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八、履约保证金
每个入围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前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1年,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转账方式收取。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成交供应商过错)后,在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采购人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九、采购结果有效期: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限为一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合同周期为壹年。
*十、兜底条款: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技术(服务)规范中加注星号( “*” )的为关键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响应被否决。
邮政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的管理规定
一、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认定
(一)根据采购供应商行为对江西邮政发展建设、生产经营和企业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和经济损失不同,对应纳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的负面行为认定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和重大负面行为。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详见《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认定属于一般负面行为:
-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的;
- 其他经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认定属于严重负面行为:
-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
-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认定属于重大负面行为: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江西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5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的;
- 其他经认定为重大负面行为的。
二、黑名单处罚措施
- 供应商因其负面行为被纳入黑名单的,其基于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仍应继续承担。对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的处罚措施不替代对供应商合同项下法律责任的追究。对于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如拒不接受按合同承担责任,应视情节延长禁入期限。
- 对列入黑名单的采购供应商,应视其负面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限定品目或全品目为期1至5年直至永久的禁入措施。在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范围,相关单位不得采购其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 对于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应对其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 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处罚期满后且符合解除惩戒条件的,限制措施自动解除。省分公司采购中心组织更新黑名单,并将相关数据进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