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发改行审〔20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函[2017]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忠孝路1号,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8160.85m²,改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拆除业务用房7554平方米,重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等。本工程由已建建筑AB区、已建污水处理间及改建C区组成。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9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及以上公共建筑类项目的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9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30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南滨友邻中心4.5楼
邮编:646000
联系人:综合科
电话:0830-636455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3年09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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