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水性油漆)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1102-xj-2024-20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水性油漆)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203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贝雷片喷漆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070517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水性油漆

中绿色

国标

千克

16000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厂内

20247月至合同履行完毕


2

水性油漆

孔雀蓝

国标

千克

10000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厂内

20247月至合同履行完毕


合计




26000




.中心简介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成立于2023年(原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周转器材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公司周转器材管理及地材管理。物资集管运营中心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中心占地70亩,厂房面积7500平米,是一家集非标设备及钢结构开发研究、设计、制作、安装和建筑工程周转器材租赁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中心另外下设两个分中心,分中心面积40余亩。主要产品包含各类台车等隧道工装、钢模板、钢结构、钢支撑、贝雷片、梯笼等非标件加工租赁业务。

.有关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如有)。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采用固定单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6.货物验收方式:点数验收,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规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100%);

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50%货款,剩余货款6个月内付清,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90天。

10.技术指标:国标

11.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人:金吉涛(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679306234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04273391

20240702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203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ZT1102-XJ-2024-203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4-203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水性油漆

中绿色

国标

千克

16000





2

水性油漆

孔雀蓝

国标

千克

10000





合计

26000

-

-



注:含税单价固定单价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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