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北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需求
(仅供参考,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1.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 纳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 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第 1 标段:
一、项目概况
1、滨湖校区学生三食堂,位于一期学生食堂三楼,建筑面积 2257m2。设置 特色风味档口 4 间(44-66 m2/间),就餐大厅 1 个(852 m2),小包房 9 间(23 m2/ 间),中包房 3 间(43 m2/间),大包房 1 间(66 m2/间)。
2、招标人提供水、电、气、弱电接口。
3、食堂已进行简易维修,中标人需根据经营需要装饰装修(包括承担公共 部位消防系统完善费用)。
4、中标人需配置炊餐具、洗消器具、冷藏器具、油烟净化、收残器具、餐 桌椅、空调等设备设施。
二、经营定位
三食堂定位为风味餐厅,主要经营风味餐饮、包间服务。
三、外包期限
合同生效后 3 年(含装修时间)。合同一年一签,相关事宜执行《淮北师范 大学食堂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四、社会义务
1、中标人自愿承担困难家庭学生捐助;
2、负责食堂内部和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秩序管理;3、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泔水处置;
4、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职能;
5、做好服务育人相关工作。
五、费用收取
1、本项目实行“零租赁”;
2、水费按市供价(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收取;
3、电费按市供价收取;
4、天然气由中标人直接购买(燃气报警器由中标人配置,必配项);5、一卡通卡机由中标人采购,与招标人相应设备兼容。不得采用校园一卡 通之外的任何收费形式。
6、承担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餐厨垃圾处置等相关费用。
六、营业款结算
1、营业款由学校按月结算,于次月 10 日前办结。
2、在经营期间,出现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其它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或 从营业款中扣除。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经营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无违约情况,合同 期满 1 月内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按违约责任大小予以扣除或补缴(如出现不 足)。
八、特别约定
经招标人认定正在招标人滨湖校区经营中的餐饮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否则投标无效。
九、其它
1、中标人配备现场经理(负责人)、厨师长等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后,投标 文件提交的人员必须进驻食堂现场,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2、投标人不得以同一经营团队同时投标两个标段,否则,第二标段投标文 件中与第一标段投标文件中的相同人员不再参与评审。
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淮北师范大学食堂监督管理办法(修 订)》规定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 纷、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等一切民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外包经营期间,学校只负责屋面、外墙面和结构性损毁维修。
5、食堂公共部位卫生保洁、窗纱更换、内墙面粉刷,以及隔油池、化粪池、下水主管道的清理、疏通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食堂装饰装修方案,应报招标人审批同意,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和卫 生标准,满足经营需要。
7、落实国家和省要求的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产品、油烟排放、餐厨垃圾处 理等相关政策。
8、不得出租窗口、转包经营、超范围经营、出店经营、违规经营等,食堂 经营宣传、广告等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9、中标人严格遵守招标人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报价,但投标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招标文件计价 基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招标文件计价基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本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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