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惠萍镇拆迁区域(庙港建设路东侧)围挡拆除及残值处置收益权
金额
1.5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32068124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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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启东市惠萍镇拆迁区域(庙港建设路东侧)围挡拆除及残值处置收益权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5,81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1 |
挂牌日期 | 2024-09-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期网络竞价拍卖活动特别注意事项 一)本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制定。凡已办妥竞买申请手续者(即竞买人),视作已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本注意事项。 二)拍卖活动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三)众联拍卖(南通)有限公司(即“拍卖人”)受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即“委托人”)委托,本次拍卖的标的启东市惠萍镇拆迁区域(庙港建设路东侧)围挡拆除及残值处置收益权。 四、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事项、要求及瑕疵说明(包含但不限于): 1、标的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以及地基基础拆除到位(包含混凝土地面等)、地面平整,杂物(含树根)清理到位,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完毕等。具体拆除工程量由买受人自行踏勘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2、本次拍卖所附《拍卖标的目录》仅供参考,本次拍卖仅按房屋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场地、地基与基础等实物存在现状进行拍卖,不保证其门窗、附属物设施的完好无缺,具体拆除范围、面积最终以委托人现场交付确认的范围、实物状况为准,即委托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竞买人应予以充分注意,在充分考虑风险后审慎出价。 3、标的所示数据系证载数据或参考数据,不作计价和移交依据。有权部门最终核定数据不影响本场拍卖结果。 4、标的中的房屋拆除、场地平整、残渣清运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没款、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现场的费用和施工用水电费、利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施工安全风险费、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最低保额 200万元/人)和有关规费、税金、渣土、垃圾外运等各种费用)。市场材料、人工费、机械费等价格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责,风险自行考虑。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安全担保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0.5万元及履约保证金0.5万元(合计1万元)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若发生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则委托人优先使用安全担保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担保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合同内容履约结束无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请在2024年 9 月 25 日16时前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至本公司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0.5万元。 六、拍卖人以任何方式(如印刷资料、新闻媒体等)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所拍卖的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保证责任。 七、竞买人在拍卖会召开前应当全面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查阅标的现有的全部相关资料,到标的现场认真查勘、仔细核对,自行到政府、村镇、建设、交通、公安、环保、安监、自然资源、税务、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详细咨询了解标的所涉管理政策与规定、规费税费缴纳等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到有权部门及委托人处详细咨询并已完全了解情况,实地踏勘并认可标的的所有状况(含实物状况、权利现状和瑕疵),自愿接受并承担因拍卖资料所列内容与实物现状可能存在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自愿遵守和履行本场拍卖会的《注意事项》等全部资料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全部的法律、经济责任。 敬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阅读本注意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上述资料均为本次拍卖会的要件,与本《注意事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次拍卖进行有底价增价拍卖,竞买人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应价或加价竞买,直至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人继续竞价方能成交。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系统确认后成交。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一经竞价成交,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网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注意事项》是《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等合同文件。 1、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的5%计收)和评估费用1500元 。 十、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后,委托人仅向买受人提供财政收款收据(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开具发票。 十一、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即转为买受人履行成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本场拍卖会未成交的竞买人如无违规行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安全担保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拍卖人扣除佣金后无息退还。 十二、交接事宜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安全担保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佣金后,由拍卖人牵头,在委托人指定的时间内签订《拆除施工合同》。开工日,以委托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单》为准。 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在 20 个工自然日按委托人的拆除标准,将标的内房屋拆除、清运完毕。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拆除工程延误工期的,视作乙方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 1万元,且每逾期一日罚款 1万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买受人应充分了解标的所在位置,场内外道路交通运输条件,标的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及树木现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拍卖竞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标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委托人拆除标准为: 拆除原地块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以及地基基础拆除到位(包含混凝土地面等)、树木的清理;地面平整,杂物(含树根)清理到位,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等,达到净地复垦标准。 买受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到场且按照工程施工和安全方案进行拆除,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出示警示牌、划定警戒线”等安全规范措施,确保人员及周边、沿途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残渣堆放地点由买受人负责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1、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拍卖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3、买受人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时付清有关款项作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作自愿放弃。 4、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对拍卖标的再行依法拍卖,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时间:2024年 9 月 27 日14时起(竞价开始时间)至2024年 9 月 27 日14时30分止(自动延时除外),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如因竞买人未能准时参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拍卖人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十五、拍卖活动受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拍卖活动如有违反《拍卖法》的行为,致使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举报电话:83216409。 十六、本次拍卖所有资料均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发布的资料和加盖拍卖人印章的资料为准。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注意事项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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