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公司天津洁能沙井子风电场仿真建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6.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5/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12461001
预算金额186.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亚东010-5733728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公司天津洁能沙井子风电场仿真建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天津公司天津洁能沙井子风电场仿真建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246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2461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富有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乾信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86.500000 190.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国华投资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庄220kV预装式升压站PC工程场站建模服务合同、山东泰开送变电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
2、峡盛天津宁河东棘坨镇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
风电场建模专项技术服务合同、创宸(天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8月5日
3、内蒙古嘉耀风电有限公司嘉耀风电场仿真建模及参数实测项目合同、内蒙古嘉耀风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
4、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场站建模服务合同、洁源(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10月7日
5、天津太平镇分散式风电一期项目风电场建模及并网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洁源(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10月9日
6、天津天润恒实光储渔复合发电项目建模专项技术服务合同、天津润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30万元
7、天津市国电投天启铭源嘉旺风力发电项目建模专项技术服务合同、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0万元
1、全牛风电场二期仿真建模项目、太原鼎向科技有限公司、2023.5
2、龙源平泉100MW林光储氢一体化项目仿真建模项目、北京中能科越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3.11
3、平泉 200兆瓦光储氢一体化项目仿真建模项目、河北焱华众晟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11
4、辽宁建平罗福沟48MW风电项目风电场、SVG机电电磁建模电力技术服务、辽宁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2023.12
5、蔚县恒昌平价上网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广东阳硕绿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7
6、龙源秦皇岛石门寨1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北京中能科越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3.11
7、承德丰宁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河北焱华众晟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5
8、中⻋围场⻛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北京中能科越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4.7
9、鑫源矿业光伏电站仿真建模项目、北京华创电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7
10、张家口中电建尚义光伏与乡村振兴创新融合项目仿真建模项目、河北焱华众晟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5
11、华能200MW风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天津中电汇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7
12、承德振北20万千瓦⻛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河北焱华众晟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5
13、围场塔城100MW⻛电场项目仿真建模项目、河北焱华众晟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7
14、大唐榆次100MW光伏项目、大唐繁峙砂河100MW光伏发电项目、大唐太谷100MW光伏发电项目、武乡绿恒二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仿真建模项目、海南兆加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8
15、承德燕能宝石山⻛电场仿真建模项目、北京中能科越电力技术有限公司、2024.8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1246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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