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水街道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4.4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4.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俊民13130274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水街道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水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苏家屯区 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20: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6号朗勤产业园2-2四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 ¥124.4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民
项目联系电话 13130274515
采购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水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67856591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营路28-26号 2-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4168066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沈水街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2).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水街道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08 至 2021-10-13
撰写单位: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沈水街道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水街道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1-00324
项目名称:沈水街道2021-2022秸秆打捆离田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3,225.00
最高限价(元):343,225.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打捆离田任务拨付50%,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40%,防火期结束后支付10%质量保证金。

(3) 服务内容:

001包:大淑堡村水稻744亩,王秀村玉米665亩、水稻1470亩, 前谟村玉米550亩,胡家甸村玉米3500亩,西苏堡村玉米6800亩,合计 13729 亩。

(4) 质量要求:

打捆质量:(1)对稻茬进行二次清理;(2)田内、田埂、沟渠无明显残留,杂草清理干净,无法引燃,以不影响农户翻地、起垄、耕种为标准;(3)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路边、田埂、沟渠等区域,采取人工作业方式,将秸秆及杂草清理干净,达到无法引燃的标准。

(5) 施工进度时限: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

2.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3.未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玉米、水稻秸秆 100% 打捆离田任务的,每少完成 1 亩扣罚中标单位 100 元(第三方验收单位提供数据).

4.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打捆的中标单位扣罚中标总额的 5%

(6) 其他服务要求:

1.矛盾处理:自行化解处置打捆离田过程中与农户产生的矛盾,不激化矛盾,化解处置以农户满意为标准。

2.安全责任:打捆离田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相关处置及赔偿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秸秆禁烧:负责打捆离田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每村安排专人 24小时巡逻值守,对农户焚烧秸秆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处置。每发生一个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2000 元;而被上级单位发现处罚的火点,每个着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4,950.00
最高限价(元):304,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打捆离田任务拨付 50%,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40%,防火期结束后支付10%质量保证金。

(3) 服务内容:

002包:新兴屯村玉米2563亩、水稻965亩,代古村玉米2870亩,张当堡村玉米1200亩、水稻500亩,新开河村玉米4100亩,合计 12198亩。

(4) 质量要求:

打捆质量:(1)对稻茬进行二次清理;(2)田内、田埂、沟渠无明显残留,杂草清理干净,无法引燃,以不影响农户翻地、起垄、耕种为标准;(3)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路边、田埂等区域,采取人工作业方式,将秸秆及杂草清理干净,达到无法引燃的标准。

(5) 施工进度时限: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

2.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3.未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玉米、水稻秸秆 100% 打捆离田任务的,每少完成 1 亩扣罚中标单位 100 元(第三方验收单位提供数据).

4.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打捆的中标单位扣罚中标总额的 5%

(6) 其他服务要求:

1.矛盾处理:自行化解处置打捆离田过程中与农户产生的矛盾,不激化矛盾,化解处置以农户满意为标准。

2.安全责任:打捆离田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相关处置及赔偿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秸秆禁烧:负责打捆离田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每村安排专人 24小时巡逻值守,对农户焚烧秸秆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处置。每发生一个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2000 元;而被上级单位发现处罚的火点,每个着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98,625.00
最高限价(元):298,625.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打捆离田任务拨付 50%,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40%,防火期结束后支付10%质量保证金。

(3) 服务内容:

003包:拉他泡村玉米550亩,金大台村玉米1250亩、水稻850亩, 杨孟达村玉米2145亩、水稻 1350 亩,王纲堡村玉米5800亩,合计 11945 亩。

(4) 质量要求:

打捆质量:(1)对稻茬进行二次清理;(2)田内、田埂、沟渠无明显残留,杂草清理干净,无法引燃,以不影响 农户翻地、起垄、耕种为标准;(3)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 路边、田埂等区域,采取人工作业方式,将秸秆及杂草清理 干净,达到无法引燃的标准。

(5) 施工进度时限: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

2.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3.未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玉米、水稻秸秆 100% 打捆离田任务的,每少完成 1 亩扣罚中标单位 100 元(第三方验收单位提供数据).

4.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打捆的中标单位扣罚中标总额的 5%

(6) 其他服务要求:

1.矛盾处理:自行化解处置打捆离田过程中与农户产生的矛盾,不激化矛盾,化解处置以农户满意为标准。

2.安全责任:打捆离田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相关处置及赔偿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秸秆禁烧:负责打捆离田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每村安排专人 24小时巡逻值守,对农户焚烧秸秆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处置。每发生一个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2000 元;而被上级单位发现处罚的火点,每个着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97,400.00
最高限价(元):297,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打捆离田任务拨付 50%,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40%,防火期结束后支付10%质量保证金。

(3) 服务内容:

马头浪村玉米1850亩,于家村玉米170亩, 大庄科村玉米7026亩,水罗台村玉米2850亩,合计 11896 亩。

(4) 质量要求:

打捆质量:(1)对稻茬进行二次清理;(2)田内、田埂、沟渠无明显残留,杂草清理干净,无法引燃,以不影响 农户翻地、起垄、耕种为标准;(3)机械无法作业的陡坡、 路边、田埂等区域,采取人工作业方式,将秸秆及杂草清理 干净,达到无法引燃的标准。

(5) 施工进度时限: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

2.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3.未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玉米、水稻秸秆 100% 打捆离田任务的,每少完成 1 亩扣罚中标单位 100 元(第三方验收单位提供数据).

4.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打捆的中标单位扣罚中标总额的 5%

(6) 其他服务要求:

1.矛盾处理:自行化解处置打捆离田过程中与农户产生的矛盾,不激化矛盾,化解处置以农户满意为标准。

2.安全责任:打捆离田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相关处置及赔偿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秸秆禁烧:负责打捆离田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每村安排专人 24小时巡逻值守,对农户焚烧秸秆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处置。每发生一个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2000 元;而被上级单位发现处罚的火点,每个着火点扣罚中标单位 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任务;2022 年 2 月 28 日前 100%完成合同约定秸秆打捆离田任务,秸秆和杂草清理干净度要达到 1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0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6号朗勤产业园2-2四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6号朗勤产业园2-2四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024-24168066。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水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83号
联系方式: 024-67856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营路28-26号 2-1-3
联系方式: 024-24168066
邮箱地址: zhuotai666@126.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116429000000242
账号: 11642900000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民
电 话: 131302745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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