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11.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hzb-(gk)2023006
预算金额1111.49万元
招标公司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7392051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东一2单元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HZB-(GK)2023006
项目名称: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14,98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沿街楼体照明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14,98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114,98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沿街楼体照明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 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
018〕23 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
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 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沿街楼体照明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 1(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
(8)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9)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10)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已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东一2单元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华泰假日酒店)1416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华泰假日酒店)14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参加投标(已代理机构资格审查通知书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武县东大街030号
联系方式:18700043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东一2单元203室
联系方式:17392051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咸阳分公司
电话:17392051092
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东一2单元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HZB-(GK)2023006
项目名称: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14,98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沿街楼体照明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14,987.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114,98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 建筑物照明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114,987.00 | 11,114,987.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沿街楼体照明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 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
018〕23 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
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 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沿街楼体照明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 1(长武县昭仁大街及北大街沿街楼体照明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
(8)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9)申请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10)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已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东一2单元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华泰假日酒店)1416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华泰假日酒店)14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参加投标(已代理机构资格审查通知书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武县东大街030号
联系方式:18700043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华泰玉景台东一2单元203室
联系方式:17392051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咸阳分公司
电话:17392051092
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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