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美术馆新馆 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展墙、展壁、展板采购
金额
39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0020190144004
预算金额39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戚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7
公告正文

深圳美术馆新馆 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展墙、展壁、展板采购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美术馆新馆 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
项目编号:4403002019014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美术馆新馆 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展墙、展壁、展板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90144004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美术馆新馆 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展墙、展壁、展板采购;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8-18 09:00 至 2022-09-0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8-2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9-0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经办人:戚工
办公电话:82603626
传真:
手机号码:1866619483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1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020190144004001
标段名称:深圳美术馆新馆 深圳第二图书馆项目展墙、展壁、展板采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9-0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9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美术馆新馆项目展墙、展板、展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腾龙路与中梅路交汇处
评标方法:综合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 (2)投标人必须为展墙、展壁、展板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资格声明格式不限,须有生产制造商公章); 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同时还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资格声明及授权文件格式不限,须有生产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展墙、展壁、展板的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③同一生产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品牌生产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生产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④如同一生产制造商和该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综合定性评审法; (5)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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