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90]fjgc[gk]2018006
预算金额87.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周孙福13489933888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乙方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FJGC[GK]2018006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调味香料 调味香料 1 国内 194000 194000 知名品牌 /
1 1-2 1 国内 776000 776000 / /
1 1-3 禽蛋 禽蛋 1 国内 873000 873000 / /
1 1-4 生奶 生奶 1 国内 873000 873000 / /
1 1-5 稻谷 稻谷 1 国内 2910000 2910000 绿盘锦秋田小町东北大米 25KG
1 1-6 花生 花生 1 国内 582000 582000 / 见商品一览表
1 1-7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1 国内 776000 776000 / 见商品一览表
1 1-8 蔬菜 蔬菜 1 国内 776000 776000 / 见商品一览表
合计: 776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陆万元整元(¥77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各指定学校

4.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后按规定付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5.1.1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5.1.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5.1.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5.1.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5.1.5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5.1.6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5.2产品质量及要求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类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禽类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对蔬菜、蛋类等农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5.2.2大米:米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5.2.3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动物产品:(1)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2)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3)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5.2.4以上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进 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 理商、进口商或经 销商名 称和地址。5.2.5冷冻食品: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还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失水率不得超过6%。5.2.6副食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蛋类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5.2.7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5.2.8质量保障:投标人应针对所投食品的特殊情况,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确保食用质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食品到达现场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2.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3.经甲方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供应商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17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应在次月15日前做好结算工作,并在收到全额正式发票经申签后十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合同总额的3%。。履约一年后退还该保证金50%,在履约期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余下50%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依合同按甲方的要求供应物资,乙方明确不送的,造成学生没有物资食用,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乙方少送的,影响学生物资食用保障的,按少送物资合同价1倍给予处罚。10.2乙方不按甲方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所购物资(本批次少来部分)价值的3倍。10.3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份)价值的3倍。10.4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因此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10.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甲方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10.6当违约扣款超过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时,超过部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10.7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8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0.9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10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11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12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1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包装、装卸、保险、保存、运输、验收、检验、税金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4、供货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下属有寄宿寄午的学校。 5、货物的结算单价=中标人中标总额/本项目最高限价*货物的最高单价限价。中标人月底向采购人及时提供本月订购计划单、收银小票、检验合格证明、税后发票、银行固定帐号,货款为每30个工作日结算一次,以实际供货的数量为准。采购人对订货汇总单、收银小票、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采购单位直接将食品货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中标人帐户。6、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7、本项目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投标人的竞争实力。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8、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物资明细清单中序号1优质大米 ,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 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投标人来计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下表的数量为计划采购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所需货物的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价格按照货物中标单价和实际数量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采购人不对投标人因此做出的决策负责。 (2)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每个产品的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清单附表中的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中 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某个产品单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投标人所投产品品质应参照或相当于以下品 牌,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在以下品 牌之列,结算价为该货物中最低单价的品种为结算依据) (4)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总合同,开学一周前与各学校签订分合同。 (5)供应食品清单及单价一览表(附表中的规格允许偏离±5%)序号 货物名 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1 优质大米 绿盘锦大米25kg 斤 2.67 秋田小町25kg 斤 3.01 东北大米25kg 斤 2.622 非转基因食用油 金龙鱼非转基因玉米油5L 瓶 80.51 锦田玉米油5L 瓶 72.75 鲁花花生油5L 瓶 133.863 纯牛奶 伊利学生奶纯牛奶200ml 盒 2.52 澳牛纯奶250ml 盒 2.91 蒙牛纯奶250ml 盒 2.724 鸡蛋(一级) 鸡蛋 Kg 10.67 光阳初产蛋 kg 25.03 荆江土鸡蛋 kg 30.65 5 味精 太太乐味精1kg 包 17.46 阜丰味精908g 包 12.61 味丹908g 包 16.306 鸡精 太太乐鸡精1kg 包 35.41 绿联1000g 包 19.40 家乐900g 包 27.167 盐 福盐精选自然盐350g 包 1.75 福建原盐350g 包 1.94 闽盐300g 包 5.348 老酒 福建海坛老酒480ml 瓶 3.88 海坛陈年老酒480ml 瓶 4.85 海坛糯米老酒480ml 瓶 3.88 9 老抽 东古老抽500ml 瓶 5.34 李锦记锦珍500ml 瓶 5.82 海天1.9l 瓶 16.0110 生抽 东古生抽王500ml 瓶 5.14 海天生抽1.9l 瓶 16.01 李锦记锦珍500ml 瓶 5.8211 陈醋 海天陈醋450ml 瓶 6.31 山西陈醋420ml 瓶 3.88 保宁485ml 瓶 5.8212 白醋 天天顺9度白醋王430ml 瓶 3.40 味道仔9度糯米白醋500ml 瓶 4.07 海天450ml 瓶 4.8513 笋丝 北国椿乳酸笋1090g 瓶 7.76 旗山笋丝150g 包 1.16 燕仔笋丝998g 瓶 8.73 14 五香粉 味好美五香粉28g 瓶 8.54 广味源30g 瓶 9.7 冠惠五香粉40g 瓶 6.3115 白糖 白砂糖 Kg 8.54 古龙白砂糖 Kg 10.57 厦龙白砂糖 Kg 15.4216 番茄酱 家乐番茄沙司3.25kg 瓶 36.86 裕强园1.3kg 瓶 5.82 果之源1.3kg 瓶 7.2817 鸡腿 鸡腿 Kg 17.0718 鸡翅 鸡翅 Kg 30.6519 排骨 冻排骨 Kg 36.86 20 秋刀鱼 冻秋刀鱼 Kg 13.5821 鱿鱼 冻鱿鱼 Kg 32.9822 瘦肉 鲜瘦肉 Kg 31.0423 前腿 鲜前腿肉 Kg 24.25 24 后腿 鲜后腿肉 Kg 25.8025 五花肉 鲜五花肉 Kg 27.1626 面粉 面粉25kg 袋 121.25 惠万家生粉350g 袋 5.63 菱花高筋粉1.5kg 袋 23.0927 兴化粉 东南香兴化粉 Kg 8.73 新竹米粉 Kg 8.89 新味米粉 Kg 9.68 28 面条 手工面 Kg 4.85 金沙河 Kg 9.70 今麦郎手打拉面 Kg 8.8429 粉丝 古田绿豆粉丝 Kg 10.67 天豫粉丝 Kg 17.46 龙英粉丝 Kg 17.4630 地瓜粉 本地地瓜粉 Kg 19.40 惠万家番薯淀粉 Kg 13.39 甘汁园淀粉 Kg 14.84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各指定学校 2、交付时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后按规定付款。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中标资格,由下一个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履约一年后退还该保证金50%,在履约期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余下50%。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食品到达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 2.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 3.经采购人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供应商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1 4.17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应在次月15日前做好结算工作,并在收到全额正式发票经申签后十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 注: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中以支付期次说明为准。1、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1.1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所有产品; 1.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1.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1.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1.5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1.6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2、产品质量及要求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每批物资供货方必须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类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禽类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有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证明;对蔬菜、蛋类等农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 2.2大米:米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 2.3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动物产品:(1)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2)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3)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 2.4以上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进 口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 理商、进口商或经 销商名 称和地址。 2.5冷冻食品: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还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失水率不得超过6%。 2.6副食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蛋类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2.7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 2.8质量保障:投标人应针对所投食品的特殊情况,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确保食用质量。3、供货要求及地点 3.1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人的指 定地点。 3.2每批次供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7: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 3.3每批次供货地点:采购人指 定地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3.4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5生鲜猪肉以半边猪(除开猪头)进行供应,生鲜鱼、鲜禽类以剖肚,并按采购人要求切割标准加工进行招标。 3.6到位后的物资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3.7在验收上,要求进行索证制度(必须检验物理化学性有害物限量要求、微生物要求两项),对必要物资要求有进货检疫检测报告,这样保证物资的质量安全性。有必要时到检疫所进行抽样检查。 3.8采购人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抽样检验,采购人提取样品(150克/48小时)到当地检疫检测中心送检,全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9送货清单要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折扣价。3.10食品到达目的地是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3.11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 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 称和厂址、食品名 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书。验收合格的食品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验收清单一式两份,采购人与中标供 应商各执一份。 3.12食品到达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 称和包装内食品名 称一致。经采购人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供 应商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 3.1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 考资料一并存档。4、售 后服务要求 4.1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4.2中标人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4.3中标人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4.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5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5、违约责任 5.1采购人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必须依合同按采购人的要求供应物资,中标人明确不送的,造成学生没有物资食用,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中标人少送的,影响学生物资食用保障的,按少送物资合同价1倍给予处罚。 5.2中标人不按采购人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造成采购人没有物资食用,中标人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所购物资(本批次少来部分)价值的3倍。 5.3因中标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中标人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份)价值的3倍。 5.4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收,因此造成采购人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5.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采购人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中标人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 5.6当违约扣款超过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时,超过部分从中标人货款中扣除。 5.7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8中标人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9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中标人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0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11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12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1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6、价格调整: 6.1合同开始执行后,遇到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造成物价上涨或下跌,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时可以调整,双方各承担50%比例。 6.2每个月最多允许调整一次价格,至少有一方提出价格调整时才启动价格调整机制,双方皆未提出调价要求时按中标价格执行,新价格的确立以采购人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或者按采购人书面确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价格变动不追溯到签字生效之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因自然灾害、政策等特殊情况市场价格出现剧烈变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4价格调整以中标价格为基准,涨跌幅度按照福州菜篮子的所有蔬菜平均价格涨跌幅度计算,以投标当月福州菜篮子1、5、9、13、17、21、25日七天的所有蔬菜平均价格为初始参照价格,拟调价前月网站同样七天的蔬菜平均价格进行对比。 6.5如因网站未能正常反应市场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也可以按照市场调查的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参 考当地新华榕、冠超市、兴福兴三大超市平均价格的涨跌幅度执行。在合同签订前对蔬菜价格进行一次市场调查,之后价格调整以本次调查为依据,每次价格调整参照此次市场调查结果进行对比计算涨跌幅度。 6.6计算方式:涨跌系数乘以中标价。价格调整时限为一个月,若价格调整时限到期后,价格涨跌回落到20%以内,经双方确认,按照原中标价执行。7、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8、仲裁、诉讼条款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 2.1、中标人项目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并在中 标后供货前使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管理软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乙方: 福建省佳兴农业有限公司
住所: 13706993688 住所: 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上游219号
单位负责人: 王浩 单位负责人: 严清
委托代理人:
高纯杰
委托代理人:
周孙福
联系方法: 13338257536
联系方法: 1348993388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支行
账号: 账号: 9350 0001 0006 7198 91


签订地点:平潭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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