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5842]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给排水水利水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勘察地质测绘水利水电工程钻探驻地地质工程师的工作及生活用房勘察文件的审查城市规划旧闸建筑物过江管线施工招标图纸勘察问题进行答疑外业勘察保卫测量报告成果图纸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勘察资料设计文件的咨询确认补充勘察费建筑材料设备材料的设计地方标准图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水务工程建设隐蔽单元工程地质编录工程监理健身娱乐住房婚丧嫁娶通信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设计文件概算编制技术交底施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隐蔽工程设计问题设计变更驻地地质工程师和设计修改概算工程竣工验收驻现场设计额外服务方案修改代办设计报建编制竣工图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物探勘察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模型演示动画功能和造型设计费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供水造价雨水管网系统建设高水高排调蓄设施增加主要雨水管道收水措施修复缺陷雨水管道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5842
预算金额7872.57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0-319252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58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61.1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13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0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工
- 代理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020-31925207
- 代理联系方式:020-8626974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020-36502593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盖章扫描件).pdf招标公告-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盖章扫描件).pdf
- 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建设方案评审意见修改稿220708).pdf
- 勘察合同-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docx勘察合同-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docx
- 设计合同-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docx设计合同-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docx
-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上网).doc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上网).doc
- 招标公告-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上网).docx招标公告-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上网).docx
- SL202209080030-20220919142526.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水利水务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2-15842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水利水务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9-20 0:00:00 | 2022-10-13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9-20 0:00:00 | 2022-10-13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9-20 0:00:00 | 2022-10-13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9-20 0:00:00 | 2022-10-13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9-20 0:00:00 | 2022-09-28 9:00:00 | |
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 2022-10-13 9:00:00 | 2022-10-13 10:00:00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10-13 10:00:00 | 2022-10-13 11:30:00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0-13 10:00:00 | 2022-10-13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n(专业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n工 程 名 称:
\n工 程 地 点:广州市白云区
\n证 书 等 级:
\n合 同 编 号: GC—KC
\n发 包 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n承 包 人 :
\n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n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监制
\n工程
\n勘察合同书
\n合同编号: GC-KC
\n签订地点:广州市
\n 年 月 日,经公开招标,承包人 被评定为中标人(详见《中标通知书》( )。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的勘察工作,工程地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n一、工程概况
\n(1)工程名称: 。
\n(2)工程地点: 。
\n(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n(4)资金来源: 。
\n(5)工程内容: 。
\n(6)工程承包范围: 。
\n二、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n⑴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
\n⑵中标通知书;
\n⑶合同条款;
\n⑷技术规范;
\n⑸招标文件;
\n⑹投标文件;
\n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n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n四、发包人应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
\n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上级部门批文,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
\n五、勘察周期安排按合同条款第1.1.8条执行。
\n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合同条款的规定。
\n七、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文件按合同条款第1.1.9条执行。
\n八、勘察合同金额。
\n现根据《中标通知书》( ),与投标人报价,签订 工程勘察合同,费用如下:本工程勘察合同价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中标下浮率 %(中标下浮率),最终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
\n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n十、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n十一、本合同书一式 陆 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肆 份,双方各执贰份。
\n(本页无正文)
\n\n\n\n\n\n\n发包人(建设单位):\n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n法定代表人 :\n其授权的代理人:\n经办人:\n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n邮 编: \n电 话: \n传 真: \n | \n承包人:\n (盖章)\n法定代表人 :\n其授权的代理人:\n经办人:\n地 址: \n经办人:\n邮 编: \n电 话: \n传 真: \n开户银行: \n帐 号: \n |
勘察合同条款
\n1.1.1词语涵义
\n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n⑴发包人:指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其合法继承人。
\n⑵承包人:指投标书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n⑶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n⑷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1.1.3款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n⑸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n⑹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n⑺工程: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工程。
\n⑻勘察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勘察工作报酬总金额。
\n⑼咨询:指发包人另行委托具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承包人各阶段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的当事人。
\n⑽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
\n⑾天:指日历天。
\n1.1.2 语言文字和法律
\n1.1.2.1 语言文字
\n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n1.1.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n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n1.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n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n⑴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
\n⑵中标通知书;
\n⑶合同条款;
\n⑷技术规范;
\n⑸招标文件;
\n⑹投标文件;
\n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n1.1.4勘察依据
\n承包人的勘察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本合同。本工程涉及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n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n《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
\n《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n《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299-2004);
\n《水利水电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n《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n《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03);
\n《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
\n《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n国家或本地区其它相关规范;
\n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n1.1.5 通知和联系
\n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n1.1.6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n1.1.6.1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开展勘察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合同书中。
\n1.1.6.2 发包人应负责协调勘察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
\n1.1.6.3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收集第1.1.7.7款规定的与本工程勘察有关的资料。
\n1.1.6.4 发包人应按第1.1.12款规定按时支付勘察费。
\n1.1.6.5 勘察代表、现场地质工程师工作和生活用房按照第1.1.11款规定执行。
\n1.1.6.6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勘察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承包人员,有权在承包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
\n1.1.6.7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勘察版权,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勘察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n1.1.7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n1.1.7.1 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天内,根据项目勘察大纲的总体安排向发包人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勘察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说明和勘察费预算,作为发包人控制项目勘察进度的依据,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开展现场工作。
\n1.1.7.2 承包人应按合同、勘察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勘察设计,严格掌握勘察标准,保证勘察质量。
\n1.1.7.3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勘察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n1.1.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文件,对委托范围内的勘察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n1.1.7.5 承包人可以根据勘察设计进展情况和勘察设计工作量的大小,对承包人员进行合理调整。更换勘察负责人须经发包人同意,但应保持主要勘察承包人员的相对稳定,若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n1.1.7.6 承包人不得将全部勘察转包给第三人,亦不得将主体工程的勘察分包,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30%。若承包人需分包部分工程勘察工作时,分包人应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勘察的成果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n1.1.7.7 承包人应按要求负责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区域城市规划资料,旧闸资料,建筑物和管线资料,具体见1.1.9.1条。
\n1.1.7.8 承包人应提出本合同工程各阶段勘察要求,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勘察的依据,发包人的批准,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n1.1.7.9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施工招标资料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的施工招标图纸;按发包人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勘察问题进行答疑;并按发包人要求派遣合格的勘察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
\n1.1.7.10 承包人应按第1.1.10款规定参加勘察文件的审查。
\n1.1.7.11 承包人应按第1.1.11款规定配合施工。
\n1.1.7.12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n1.1.7.13 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n1.1.7.14 承包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
\n1.1.7.15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不超过本工程的勘察费,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在企业诚信体系进行通报。
\n1.1.7.16 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如造成原有堤岸线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n1.1.7.17 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尽量保持岸线经过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n1.1.7.18 外地(广州市以外)中标单位,应在广州市白云区设立该项目的办公地点,并保证驻工地项目勘察代表和至少两名地质工程师(满足不了现场需要还需增加,地质工程师必须是地质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中级职称,从事地质工作5年以上)自中标后在该办公地点办公,直至现场服务结束为止。
\n1.1.8 勘察工期
\n1.1.8.1 勘察进度按下列日期安排:
\n 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n1.1.9 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勘察文件包括地质勘察报告、测量报告及成果图纸等)
\n1.1.9.1 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文件
\n勘察文件及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勘察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方面的文件、规定,且份数满足发包人要求,另附电子文件二套(光盘)。
\n1.1.9.2 勘察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n1.1.9.2.1 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勘察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n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承包人交付勘察文件时间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向发包人延期交付勘察文件:
\n⑴发包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
\n⑵发包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上述资料不包括勘察资料)。
\n⑶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勘察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n⑷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勘察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n发生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勘察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承包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勘察文件的交付时间。
\n1.1.9.2.2 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勘察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n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交付时间延误,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勘察文件,同时承包人应按第1.1.14.2款规定支付逾期交付勘察文件违约金。
\n1.1.10 勘察文件的咨询、审查和确认
\n1.1.10.1发包人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对承包人的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向承包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承包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n1.1.10.2 勘察文件的审查、确认
\n承包人应按国家及水利部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勘察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审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在工作中不定期提交中间成果及说明供咨询用,并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承包人的最终成果必须通过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修改和补充,形成正式的各阶段勘察成果,对因技术审查而对勘察成果进行返工调整而增加的时间,如超出1.1.8条规定的各阶段工作时限,发包人不予延长。
\n1.1.11 配合施工
\n1.1.11.1 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进行交底,派出驻地地质工程师。
\n1.1.11.2 驻地地质工程师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其职责是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勘察问题等。驻地地质工程师的人数应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在整个施工期间不得少于1名(视现场需要增加)。
\n1.1.11.3 驻地地质工程师的工作及生活用房及交通工具由勘察单位自行解决,勘察单位应保证在勘察、设计、施工期间至少有1辆汽车用于承包人员各工作并满足现场需要。
\n1.1.11.4 驻地地质工程师的的费用应由承包人在勘察费中统一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n1.1.12 项目勘察费
\n1.1.12.1 勘察费的结算价
\n 1、本合同按照《中标通知书》( )确定的中标下浮率 %承包。最终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
\n2、项目勘察费的评审概算(含调整概算)由财政部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释义》计算确定。
\n (1)在合同实施期间,若项目因规划等国家政策原因调整,减少项目建设内容,则按照实际进度支付;不因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n(2)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重大变更时,则可调整勘察费,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n1.1.12.2 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n勘察费支付方式如下:
\n(1)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下浮率 %(中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按建设规模和勘察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
\n(2)在勘察合同签订后,概算评审审批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4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预算编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7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8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结算评审完成后支付至评审结算价的100%。
\n1.1.12.3 勘察费支付时间
\n承包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付款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n⑴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勘察费;
\n⑵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费用;
\n⑶根据合同规定的勘察费调整金额;
\n⑷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金额。
\n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付款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报发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若双方对支付费用有不同意见需协商解决时,支付时间顺延。
\n1.1.12.4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用。
\n1.1.12.5为保证承包人的勘察质量和勘察服务,按勘察费用合同总额10%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待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支付。
\n1.1.13 额外服务
\n因非承包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勘察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承包人的额外工作,承包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
\n⑴在合同规定提交的勘察文件份数之外增加勘察文件份数,增加部分承包人应只收工本费。
\n⑵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n⑶现场服务阶段,因非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延误而超过工程建成移交的计划期限360天以上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n⑷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勘察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n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
\n1.1.14 违约
\n1.1.14.1 发包人违约
\n1.1.14.1.1 发包人违约
\n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发包人违约:
\n⑴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
\n⑵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n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n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n⑴若发生第1.1.14.1.1款⑴项违约时,承包人无法进行下阶段勘察的,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15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承包人提交勘察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15天内仍未提交,则承包人有权暂停勘察设计,并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勘察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n若发包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勘察的,则承包人可暂停该部分勘察,并通知发包人。除涉及该部分的勘察可顺延提交外,其余勘察文件应按时提交。
\n⑵若发生第1.1.14.1.1款(2)项违约时,承包人已发出书面通知,并已暂停勘察后28天内,发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未开始勘察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的,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根据财政评审结算金额来支付,同时承包人应将已完成的勘察文件提交发包人。
\n1.1.14.2 承包人违约
\n1.1.14.2.1 承包人违约
\n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承包人违约:
\n⑴未按第1.1.7.1款规定的时间提交勘察大纲等资料。
\n⑵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阶段勘察文件。
\n⑶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勘察负责人,或更换其他承包人员时未报发包人备案。
\n⑷因承包人勘察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n⑸承包人违反第1.1.7.6款规定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勘察或勘察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n⑹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n⑺承包人未按照国家及水利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或因勘察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
\n⑻未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工作大纲及工作内容即开展勘察工作,或擅自扩大勘察规模、内容和精度。
\n承包人违约责任
\n⑴若发生第1.1.14.2.1款⑴、⑵项违约时,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最终合同价的0.3%,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
\n⑵若发生第1.1.14.2.1款⑶项违约时,每更换一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最终合同价的1%。
\n⑶若发生第1.1.14.2.1款⑷项违约时,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和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不超过本工程的勘察费,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在企业诚信体系进行通报。
\n⑷若发生第1.1.14.2.1款⑸、⑹项违约时,发包人可暂停支付勘察费,并通知承包人暂停勘察,责令其整改,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和勘察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若在发出整改通知14天后,承包人仍未改正,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承包人应将其已完成的勘察文件提交发包人。
\n⑸若发生第1.1.14.2.1款⑺项违约时,除由承包人负责继续完善勘察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相应阶段勘察合同价1%~5%的违约金。
\n⑹若发生第1.1.14.2.1款(8)项违约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
\n⑺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地质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业主将按每次五千元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n⑻因勘察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勘察,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费的赔偿金。
\n⑼因勘察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1.1.14.2.2款⑻的规定外,业主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n⑽若发生第1.1.7.17条款或第1.1.11.2条款违约时,发包人将按每缺少1人次/天,1千元扣除勘察费,超过30万元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
\n⑾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在承包人的勘察费中扣除。
\n1.1.14.3责任的期限
\n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勘察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n1.1.15 索赔
\n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
\n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1.1.16 款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14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n1.1.16 争议的解决
\n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n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勘察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n1.1.17 其他
\n1.1.17.1 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
\n1.1.17.2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吸收承包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n1.1.17.3 承包人应自行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n1.1.18 合同生效与终止
\n1.1.18.1 本合同从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效。
\n1.1.18.2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n1.1.18.3 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勘察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
\n1.1.18.4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n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
\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n(勘察单位)
\n兹授权我单位 担任 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n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被授权人基本情况\n | |||
\n姓名\n | \n | \n身份证号\n | \n |
\n注册执业资格\n | \n | \n注册执业证号\n | \n |
\n职称\n | \n | \n专业\n | \n |
\n被授权人签字:\n |
授权单位(盖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
\n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n广州市水务工程项目负责人
\n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n(勘察单位)
\n本人承诺在 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n1.不转让所承揽的勘察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章制度和勘察合同组织开展勘察工作。
\n2.确保承担勘察项目的人员符合相应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n3.检查落实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n4.负责检查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勘察文件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保证相关勘察成果审核文件有签字、加盖公章。
\n5.组织做好勘察后期专业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根据工程需要,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出具地质编录,就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明确结论;参加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就勘察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或结论,并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必要时主持编写勘察工作报告并审核签字。
\n6.确保工程勘察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并归档。
\n7.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中规定的职责。
\n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与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保存;一份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永久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存。
\n承诺人(签字):
\n身份证号:
\n注册执业资格:
\n注册执业证号:
\n职称及专业:
\n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n廉政责任书
\n合同名称: xxxx工程勘察合同
\n建设单位(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n勘察单位(乙方):
\n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勘察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n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n(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n(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n(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法的规章制度。
\n(四)发现对方在为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n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n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n(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n(二)不准要求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n(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n(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n(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招投标等活动。
\n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n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n(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n(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n(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n(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n(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n第四条 违约责任
\n(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n(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n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合同的附件,与勘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n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到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时止。
\n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乙方及乙方的监督单位各执壹份,甲方及甲方的监督单位共执贰份。
\n此页无正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n | \n | \n乙方单位: \n(盖章)\n |
\n法定代表人:\n | \n | \n法定代表人: \n |
\n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n | \n | \n地址:\n |
\n电话:\n | \n | \n电话:\n |
\n甲方监督单位(盖章)\n | \n | \n乙方监督单位(盖章)\n |
合同编号:GC—SJ证书等级: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工程名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监制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年月日,经公开招标,承包人被评定为中标人(详见《中标通知书》()。现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签订地点:广州市合同编号:GC-SJ设计合同书
二、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
⑹投标文件;⑸招标文件;⑷技术规范;⑶合同条款;⑵中标通知书;⑴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
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五、设计周期安排按合同条款第2.1.8条执行。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上级部门批文,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四、发包人应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十、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现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投标人报价,签订设计合同,费用如下:本工程设计合同价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中标下浮率%。最终以财政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下浮率不变,以财政评审价为准。八、设计合同金额。七、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按合同条款第2.1.9条执行。
\n\n\n\n\n\n | \n |
⑴发包人:指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其合法继承人。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2.1.1词语涵义设计合同条款(本页无正文)
\n\n\n\n\n\n发包人(建设单位):\n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n法定代表人 :\n其授权的代理人:\n经办人:\n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n邮 编: \n电 话: \n传 真: \n | \n承包人:\n (盖章)\n法定代表人 :\n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n (签字) \n经办人:\n地 址: \n邮 编: \n电 话: \n传 真: \n开户银行: \n帐 号: \n |
⑺工程: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工程。⑹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⑸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⑷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2.1.3款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⑶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⑵承包人:指投标书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2.1.2语言文字和法律⑿天:指日历天。⑾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⑽设计:指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及施工期服务工作。⑼咨询:指发包人另行委托具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承包人各阶段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的当事人。⑻设计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工作报酬总金额。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2.1.2.2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2.1.2.1语言文字
⑹投标文件;⑸招标文件;⑷技术规范;⑶合同条款;⑵中标通知书;⑴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防洪标准》(GB50201-9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承包人的设计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以及本合同。本工程涉及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2.1.4设计依据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94);《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2.1.5通知和联系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国家或本地区其它相关规范;《广州市中心城区河涌水系规划》(广州市水利局,2007.1);《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2.1.6.5设计代表工作和生活用房按照第2.1.11款规定执行。2.1.6.4发包人应按第2.1.12款规定按时支付设计费。2.1.6.3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收集第2.1.7.7款规定的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资料。2.1.6.2发包人应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2.1.6.1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合同书中。2.1.6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2.1.7.3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1.7.2承包人应按合同、设计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控制工程造价。2.1.7.1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天内,根据项目设计大纲的总体安排向发包人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说明和工程投资估算,作为发包人控制项目设计进度的依据,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开展现场工作。2.1.7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1.6.7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设计版权,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2.1.6.6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承包人员,有权在承包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
2.1.7.9承包人应按第2.1.10款规定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查。2.1.7.8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施工招标资料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合同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发包人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并按发包人要求派遣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2.1.7.7承包人应提出本合同工程各阶段设计要求,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设计的依据,发包人的批准,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2.1.7.6承包人不得将全部设计转包给第三人,亦不得将主体工程的设计分包,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30%。若承包人需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分包人应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设计的成果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提交分包合同副本。2.1.7.5承包人可以根据设计进展情况和设计工作量的大小,对承包人员进行合理调整。更换总设计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但应保持主要承包人员的相对稳定,若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2.1.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对委托范围内的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1.8设计工期2.1.7.14外地(广州市以外)中标单位,应在广州市设立该项目的办公地点,并保证驻工地项目设计代表及两名以上的主要承包人员自中标后在该办公地点办公,直至设计服务结束为止。2.1.7.13承包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2.1.7.12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2.1.7.1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2.1.7.10承包人应按第2.1.11款规定配合施工。
2.1.9.1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2.1.9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3)各阶段估算、概算编制工作所需时间包含在上述时段内。(2)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安排现场人员进场,进行技术交底,施工配合服务;(1)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2.1.8.1设计进度按下列日期安排:
(3)设计变更应提交施工图纸(含施工技术要求及计算书),其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提交数量为每一施工合同段一式十五份,电子设计文件各二份(包括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中有建筑物、穿堤建筑物(过江管线、吸排水口、桥涵等)明确的坐标位置、符合施工图深度要求的处理方案及该处理方案的概算投资。在施工招标阶段,图纸数量还应包括施工招标阶段所需的图纸数量。(2)技术施工图应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一式十五份,其深度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的规定。初步设计图中有建筑物、穿堤建筑物(过江管线、吸排水口、桥涵等)明确的坐标位置、符合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的处理方案及该处理方案的概算投资。(1)初步设计报告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文件,应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向发包人延期交付设计文件:2.1.9.2.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2.1.9.2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5)承包人在提交上述各设计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含上述文件的电子文件1套(光盘)。(4)承包人必须随各设计文件提供承包人的设计计算书3份。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应提交设计变更图纸(重大设计变更应同时提交概算及计算书),数量为一式十份。
2.1.9.2.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发生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承包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款⑴、⑵项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发包人还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支付返工费。⑷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⑶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⑵发包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上述资料不包括勘察资料)。⑴发包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
2.1.10.2设计文件的咨询2.1.10.1发包人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负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承包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承包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1.10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和确认本合同签订后,若发包人要求比原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则每提前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赶工费贰仟元。2.1.9.3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提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设计文件,同时承包人应按第2.1.14.2款规定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违约金。
2.1.11.2设计代表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其职责是参加隐蔽工程验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现场设计变更等。驻地地质工程师和设计代表的人数应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在整个施工期间不得少于各2名(视现场需要增加)。2.1.11.1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概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2.1.11配合施工承包人应按国家及水利部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由承包人负责审查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在工作中不定期提交中间成果及说明供审查用,并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承包人的最终成果必须通过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必要修改和补充,形成正式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对因技术审查而对设计成果进行返工调整而增加的时间,如超出2.1.8条规定的各阶段工作时限,发包人不予延长。2.1.10.3设计文件的审查、确认初步设计编制阶段承包人应在工作中提交设计方案及说明供咨询用,发包人负责咨询的安排。承包人应参加咨询会议并根据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正式的初步设计报告。
项目设计费的评审概算(含调整概算)由财政部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释义》计算确定。本合同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下浮率%承包。最终参照财政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2.1.12.1设计费的结算价2.1.12项目设计费2.1.11.4设计代表的费用应由承包人在设计勘察费中统一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11.3设计代表的工作及生活用房及交通工具由设计单位自行解决,设计单位应保证在设计施工期间至少有1辆汽车用于承包人员各工作并满足现场需要。
设计费支付方式如下:2.1.12.2设计费的支付方式(3)承包人在设计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或者优化设计方案,发包人不另行进行奖励。(3)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时,当单项变更超出工程发包价格的10%时,承包人可提出调整设计费。单项变更未超出工程发包价格10%时,承包人不得提出对设计费进行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2)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重大变更时,则可调整设计费,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1)在合同实施期间,若项目因规划等国家政策原因调整,减少项目建设内容,则按照实际进度支付;不因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⑵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费用;⑴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设计费;承包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及申请函,付款申请函应包括以下内容:设计费支付时间(2)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并在初步设计评审审批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4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7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不得超过批复概算相应费用的80%,以批复文件为准进行控制)。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算价的100%。(1)本工程设计合同金额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
因非承包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承包人的额外工作,承包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2.1.13额外服务2.1.12.3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付款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报发包人,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若双方对支付费用有不同意见需协商解决时,支付时间顺延。⑷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金额。⑶根据合同规定的设计费调整金额;
2.1.14违约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⑷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⑶现场服务阶段,因非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延误而超过工程建成移交的计划期限360天以上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⑵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⑴在合同规定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之外增加设计文件份数,增加部分承包人应只收工本费。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⑵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⑴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发包人违约:2.1.14.1.1发包人违约2.1.14.1发包人违约
2.1.14.2.1承包人违约2.1.14.2承包人违约⑵若发生第2.1.14.1.1款(2)项违约时,承包人已发出书面通知,并于暂停设计后28天内,发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未开始设计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根据财政评审结算金额来支付,同时承包人应将已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若发包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设计的,则承包人可暂停该部分设计,并通知发包人。除涉及该部分的设计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设计文件应按时提交。⑴若发生第2.1.14.1.1款⑴项违约时,承包人无法进行下阶段设计的,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15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15天内仍未提交,则承包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⑸承包人违反第2.1.7.6款规定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人,或私自将设计或设计的一部分分包出去。⑷因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⑶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更换其他承包人员时未报发包人备案。⑵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⑴未按第2.1.7.1款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大纲等资料。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承包人违约:
⑵若发生第2.1.14.2.1款⑶项违约时,每更换一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贰仟元。⑴若发生第2.1.14.2.1款⑴、⑵项违约时,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违约金一千元,超过三十天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⑻未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工作大纲及工作内容即开展设计工作,或擅自扩大设计的规模、内容和精度。⑺承包人未按照国家及水利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⑹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⑻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⑺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业主将按每次五千元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⑹若发生第2.1.14.2.1款⑻项违约时,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承担。⑸若发生第2.1.14.2.1款⑺项违约时,除由承包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1%~5%的违约金。⑷若发生第2.1.14.2.1款⑸、⑹项违约时,发包人可暂停支付设计费,并通知承包人暂停设计,责令其整改,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和设计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若在发出整改通知14天后,承包人仍未改正,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承包人应将其已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⑶若发生第2.1.14.2.1款⑷项违约时,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和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2.1.15索赔承包人与业主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2.1.14.3责任的期限⑾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在承包人的设计费中扣除。⑽若发生第2.1.7.14条款或第2.1.11.2条款违约时,发包人将按每缺少1人次/天,1千元扣除设计费,超过30万元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⑼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2.1.14.2.2款⑻的规定外,业主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2.1.17其他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设计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1.16争议的解决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2.1.16款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14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
2.1.18.2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2.1.18.1本合同从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效。2.1.18合同生效与终止2.1.17.3承包人应自行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17.2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吸收承包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2.1.17.1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
设计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同名称:工程设计合同廉政责任书2.1.18.4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2.1.18.3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设计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
(四)发现对方在为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法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要求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设计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招投标等活动。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此页无正文。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乙方及乙方的监督单位各执壹份,甲方及甲方的监督单位共执贰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到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时止。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n | \n | \n乙方单位: \n(盖章)\n |
\n法定代表人:\n | \n | \n法定代表人: \n |
\n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n | \n | \n地址:\n |
\n电话:\n | \n | \n电话:\n |
\n 年 月 日\n | \n | \n 年 月 日 \n |
\n甲方监督单位(盖章)\n | \n | \n乙方监督单位(盖章)\n |
\n年 月 日\n | \n | \n年 月 日\n |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设计单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被授权人基本情况\n | |||
\n姓名\n | \n | \n身份证号\n | \n |
\n注册执业资格\n | \n | \n注册执业证号\n | \n |
\n职称\n | \n | \n专业\n | \n |
\n被授权人签字:\n |
1.不转让所承揽的设计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章制度和设计合同组织开展设计工作。本人承诺在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设计单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广州市水务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日期:年月日
7.确保工程设计各专业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并归档。6.组织做好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包括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解答设计相关问题;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按照规定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参加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主持编写设计工作报告并审核签字,就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明确结论,并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盖章。5.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或图纸中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标明采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明确各专业工程施工方法、实体质量检查方式和技术指标要求,上述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水务工程的功能需求。4.负责检查设计成果的深度和准确性,保证图纸、设计文件等相关审核设计成果有签字、加盖公章,尽量避免实施期间出现较大设计变更。3.检查落实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图纸、技术要求等设计成果审签制度。2.确保承担设计项目的人员符合相应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机构的项目,选派符合工程建设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派驻现场提供设计服务。
注册执业证号:注册执业资格:身份证号:承诺人(签字):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与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保存;一份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永久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存。8.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中规定的职责。
职称及专业:
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1.1.3设计范围:本项目为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
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
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1.1.4专业内容:口道路工程、口桥梁工程、口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口
给水工程、口照明工程、口公共交通工程、口城镇燃气工程、
口热力工程、口水利水电工程。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水排水202131号
1.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最终以可研批复和项目需求为准)新建d300-d2000雨水管
道4925m,新建BXH=1500X1000和BXH=800X800排水沟601m,2500X800植草沟
559m,预制钢混检查井211座,联合式双第雨水口256座,横截排水沟112m。
项目总投资7872.57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招标范围:回工程勘察(回岩土工程勘察、回工程测量、回工程物探(含
管线探测))、回方案修改、回初步设计及概算、回施工图设计、回现场
服务、竣工图编制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
等编制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
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
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己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
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
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
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
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
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
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1号)确定]。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
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口需要/回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白二年一丹一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
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
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口需要/回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白年一丹一口(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
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
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工
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
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勘察负
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
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
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
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
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3.1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
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3.2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1.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随招标
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1.3.4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_月
日时分。
1.3.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
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
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
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
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3.6投标文件解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
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
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1.3.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
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按
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
1.3.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3.9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4费用
1.4.1工程勘察设计费(含勘察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61.18万元。其中: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81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6.37万
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46.64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9.73万元)。投标
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a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
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
变。
b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
(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c.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
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d.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
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e本项目勘察、设计规模(含费用)最终按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投标报
价作为勘察设计费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最终勘察费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
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最终设计费以财政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
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不变,以财政评审价为
准。
1.4.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
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
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日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口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
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
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1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
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
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
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
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520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6.4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
打击防范广州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
报电话:020-36501911。
1.77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7.3联系人:周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31925207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询
1.8招标代理机构
H
1.8.1名称:广州利源工程
Q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809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
1.8.3联系人:刘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6269746
1.8.5传真号码:020-86269746
1.8.6电子邮箱:177697435@qq.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9.3电话(手机)号码:
1.9.4传真号码:
1.9.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6501911
1.10.4传真号码:
1.10.5网址:
招标人(章):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文件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版本号:2015-1
电子邮箱:/传真:/电话:020-31925207邮政编码:510405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授权代表:周工
传真:020-86269746电话:020-86269746邮政编码:51066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809授权代表:刘工招标代理(章):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章废标条款┈┈┈┈┈┈┈┈┈┈┈┈┈┈┈┈┈┈┈┈┈┈┈┈┈17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第二章招标说明┈┈┈┈┈┈┈┈┈┈┈┈┈┈┈┈┈┈┈┈┈┈┈┈┈9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电子邮箱:177697435@qq.com
附录4正式投标人名单┈┈┈┈┈┈┈┈┈┈┈┈┈┈┈┈┈┈┈┈┈┈27附录3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26附录2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25附录1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24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23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18
附录11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35附录10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34附录9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33附录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31附录7投标书┈┈┈┈┈┈┈┈┈┈┈┈┈┈┈┈┈┈┈┈┈┈┈┈┈┈30附录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28
附录20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44附录16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42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41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38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37附录12资格审查表┈┈┈┈┈┈┈┈┈┈┈┈┈┈┈┈┈┈┈┈┈┈┈┈36
1.1.3设计范围:本项目为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1.1.2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1.1.1项目名称: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1.1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21招标控制价细项汇总表┈┈┈┈┈┈┈┈┈┈┈┈┈┈┈┈┈┈┈47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1.1.7建设规模:(最终以可研批复和项目需求为准)新建d300-d2000雨水管道4925m,新建BXH=1500X1000和BXH=800X800排水沟601m,2500X800植草沟559m,预制钢混检查井211座,联合式双篦雨水口256座,横截排水沟112m。项目总投资7872.57万元。1.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5项目批准文件:穗水排水〔2021〕31号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1.2.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合同;(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1.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设计合同;(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1.2.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2.9关于联合体投标: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3.4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00分。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随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1.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3.2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时分。1.3.1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3.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1.3.6投标文件解密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1.3.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b.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1.4.1工程勘察设计费(含勘察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61.1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81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6.3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46.64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9.73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1.4费用1.3.9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1.3.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1.4.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e.本项目勘察、设计规模(含费用)最终按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投标报价作为勘察设计费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最终勘察费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最终设计费以财政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不变,以财政评审价为准。d.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c.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þ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5工期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5207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6其他事项
1.7.3联系人:周工1.7.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1.7.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7招标人1.6.4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广州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8.1名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招标代理机构1.7.6电子邮箱:1.7.5传真号码:1.7.4电话(手机)号码:020-31925207
1.9交易服务机构1.8.6电子邮箱:177697435@qq.com1.8.5传真号码:020-86269746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62697461.8.3联系人:刘工1.8.2邮政编码、地址:51064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809
1.10招标管理机构1.9.5网址:http://www.gzggzy.cn1.9.4传真号码:1.9.3电话(手机)号码:1.9.2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招标说明1.10.5网址:1.10.4传真号码: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6501911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1.10.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1.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1.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1.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1.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1免责条款
2.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2.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2.1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2.2招标文件效力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4.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2.4.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2.4质疑和澄清2.3.2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2.3.1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设集体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2.3现场考察
2.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5.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2.5延期2.4.4招标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招标澄清或修改或答疑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4.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2.7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2.6.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2.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6.1具体投标截止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2.6投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2.8公开展示2.7.6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7.5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2.7.4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2.7.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2.7.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2.10其他2.9.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2.9.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2.9知识产权转移2.8.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2.8.1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10.5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及时地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09%,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2.10.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2.10.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2.10.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10.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1.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个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3.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两部分组成。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3.1.1.1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3.1.1设计深度要求3.1投标文件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3.2.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3.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3.1.6投标文件加密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1.5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1.4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文件大小应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3)投标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勘察设计费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录5)。(2)目录。
(13)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12)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附录)。(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3.3.1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3.3技术文件编制要求3.2.4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或签字外,商务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3.2.2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3.3.2保密要求(d)展示图纸。(c)计算机文件。(b)勘察设计方案。(a)保密信封。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页)。3.3.4.1设计方案3.3.4勘察设计方案(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3.3.3保密信封
(e)《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d)设计图纸。(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b)目录。(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面)(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3.3.4.2勘察方案(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1)计算机文件包括(a)、(b)、(c)内容:3.3.5计算机文件(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勘察方案”字样。(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5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不需单独提供展示图纸,所有展示图采用A3大小编入设计方案投标文件。3.3.6展示图纸(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d)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c)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投标人指的是联合体主办方。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3.4.1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须在递交投标文件載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投标保证(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4.1废标第四章废标条款3.4.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3.4.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4.1.2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d)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c)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b)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f)《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e)《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d)《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c)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b)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a)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l)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k)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j)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i)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h)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g)《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c)有明显抄袭行为。(b)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4.1.3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m)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5.2评标原则5.1.2评标委员会投票推选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5.1.1评标委员会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5名和业主代表0名组成,共5名。5.1评标委员会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e)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3评标办法采用办法一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5.2.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5.2.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5.2.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性、经济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5.3.1开标评标程序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b)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a)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5.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4、16)。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7)汇总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6)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5)由交易平台随机对技术文件进行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h)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g)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6《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f)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e)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d)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c)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5.3.1开标评标程序办法二采用投票法评标(l)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k)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j)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满分60分)+技术文件得分(满分40分)。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i)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
(6)以投票方式确定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的排序。(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估。(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c)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b)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a)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5.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8)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7)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5.4定标(h)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g)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f)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e)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d)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之后,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评标表格详见附录17、附录18、附录19)
(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b)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单位。□(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5.4.2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5.4.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6.2中标通知招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5.6.1中标候选人公示5.6授予合同(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5.6.5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6.5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5.6.4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主办方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5.6.3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6.7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合同金额1%。(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附录1(另册提供)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主办方)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11 | 电子邮箱 | |||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4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5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
16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
17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 |||
18 |
附录3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附录2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万元) | 完成日期 |
正式投标人名单附录4(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注:总负责人和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设计费报价汇总表附录5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日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联络人 | 电话号码(移动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大写: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小写: |
勘察费报价(万元) | 大写: |
勘察费报价(万元) | 小写: |
勘察费投标下浮率 | % |
设计费报价(万元) | 大写: |
设计费报价(万元) | 小写: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 |
投标人:(名称)(盖章)5、设计费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设计费、和竣工图编制费。4、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招标控制价*100%。3、勘察费投标下浮率=(勘察费招标控制价-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招标控制价*100%。2、下浮率填报保留小数点后3位,投标报价填报保留小数点后4位。注:1、勘察费和设计费需填报同一个投标下浮率及对应的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0%,投标下浮率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报价填报保留小数点后4位。项目名称:勘察设计费细项汇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子项名称 | 勘察费(万元) | 设计费(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项目名称:。投标书附录7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我方愿以人民币万元(大写:),(其中:勘察费万元,下浮率%;设计费万元,下浮率%)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方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若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录8(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日期:年月日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主办方:(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第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签订日期:年月日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录9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第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④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合同文本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③完成情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已竣工。②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建安费或总投资。注:注:①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要求将相应的业绩的情况如实填写入本表中。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概况 | 业主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②投标人应按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填写资历表。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附录10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如实反映出各勘察设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如里程、等级、桥梁跨径、长度等相关数据及履约评价。
人员安排 | 姓 名 | 年龄 | 所学专业 | 资格条件 | 已完成类似的项目 | 获奖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
……专业负责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负责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负责人 | ||||||
专业设计人 | ||||||
…… | ||||||
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日期:年月日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附录11(参考格式,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表所列人员的社保证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手机号码 |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项目名称:资格审查表附录12
序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
2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
3 |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第1.2.3项规定。 | |||
4 |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1.2.5规定。 | |||
6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7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8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满足招标公告第1.2.9项规定。 | |||
9 |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录13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投标单位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 |||||
2 | 未发现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 |||||
3 | 商务文件封面已盖投标人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只盖投标主办方公章) | |||||
4 | 《投标书》已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只盖投标主办方公章) | |||||
5 | 《投标书》已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投标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 | |||||
6 | 《投标书》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或出现偏差时已同意书面撤回偏差) | |||||
7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8 | 未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 |||||
9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10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11 | 按照要求(必要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
12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录14(适用于综合评分法)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项目名称: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录15评委签名:日期: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满分分值 | |
商务文件(60分) | ||||
投标人的业绩(15分) | 业绩 | 考察投标人近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总投资6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每项得1.5分;总投资4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不含)的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每项得1分;总投资2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不含)的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每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15分。类似工程是指供水、排水或其它给排水类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总投资,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 15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考察项目负责人资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2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的得3分;有15年(含)至20年(不含)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有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工作经验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3分 |
项目负责人(5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考察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7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总投资6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得2分;总投资4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不含)的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得1分;总投资2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不含)的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工作,得0.5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2分。类似工程是指供水、排水或其它给排水类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主持项目情况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总投资,则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 | 2分 |
勘察负责人资历(3分) | 勘察负责人资历 | 考察勘察负责人资历 |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20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的得3分;有15年(含)至20年(不含)的工作经验的得2分;有10年(含)至15年(不含)的工作经验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3分 |
人力资源配备及技术水平(8分) |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 主要考察各专业负责人的配备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 设计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拟投入的设计技术人员包括给排水、结构、岩土、造价共四个专业(一人多证的,仅计取一个专业)。上述四个专业负责人中,每有一个专业负责人同时满足“具备其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或具备其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的,每有一个专业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工作经验按毕业时间起算。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毕业证、职称证或资格证扫描件,以及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 8分 |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 ||||
设计获奖(4分) | 考察投标人获奖奖项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4分。注: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4分 | |
企业实力(5分) | 考察投标人研发能力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与编制过目前仍在使用的工程类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或规程)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已出版的标准(或规范或规程)的封面和显示投标人信息的页面,以及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网址http://www.gb688.cn/bzgk/gb/index)或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hbba.sacinfo.org.cn/)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标准(或规范或规程)在用情况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或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 2分 | |
企业实力(5分) | 考察投标人创新能力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企业类荣誉称号或表彰得3分;获得过市级科技创新企业类荣誉称号或表彰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书。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颁奖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3分 | |
企业资信(10分) | 企业信用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协会颁发的AAA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称号:连续年限3年或以上得4分;连续年限2年的得2分;只有1年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获奖年度须含2021年或2022年度中其中一年,不同协会颁发但年限连续的视为连续,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还须提供颁奖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计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以该项评分最低的成员单位为准,不累计。 | 4分 | |
企业资信(10分) | 纳税信用情况 | 投标人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连续年限5年或以上的得4分;连续3-4年的得2分;只有1-2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时间以证明材料上注明的获奖年度为准,获奖年度必须含2021年或2022年度中其中一年,否则不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以该项评分最低的成员单位为准,不累计。 | 4分 | |
企业资信(10分) | 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以该项评分最低的成员单位为准,不累计。 | 2分 | |
投标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 | 1.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在位于[最高限价×80%,最高限价×95%]区间的投标报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在位于[最高限价×80%,最高限价×95%]区间的投标报价中的有效投标人为1~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没有投标报价位于[最高限价×80%,最高限价×95%]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2.投标报价得分: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价之差,每上偏1%扣0.25分,下偏1%扣0.15分。扣至0分为止。若当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95%”的有效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 10分 |
序号 | 设计方案编号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
2 | 未发现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 | |||||
3 |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
4 |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
5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附录16(适用于综合评分法)评委签名:日期: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本工程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中心,加强金沙洲雨水管网系统建设,通过对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缓解环洲五路及周边水浸问题为目标。通过合理划分汇水分区、高水高排、充分利用水库等调蓄设施、增加主要雨水管道及收水措施、修复缺陷雨水管道,降低环洲五路内涝点汇水面积,减小内涝点下游排水负荷,提高环洲五路雨水系统排水能力,有效地抵御暴雨,排除内涝,消除水浸威胁,为金沙洲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1、工程背景: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附录20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满分分值(Y) | ||
技术文件(40分) | |||||
对工程的理解与整体思路(8分) | 对工程的理解 | 要求投标人能充分理解并描述本项目设计理念,了解工程实施地点及周边的地形、河涌的现状情况,并能分析存在问题、治理难点等。 | 满足要求的可得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4分 | |
对工程的理解与整体思路(8分) | 整体思路 | 对项目设计整体思路清晰,并注重项目与工程所在地各类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 | 满足要求的可得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4分 | |
勘察方案(6分) | 勘察工作大纲 | 总体勘察思路切合工程实际,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 | 满足要求的可得本项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3分 | |
勘察方案(6分) | 勘察技术方案 | 勘察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深入透彻并提出相关建议,勘察方案完全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勘察方案合理,勘察工作量布局合理。 | 满足要求的可得本项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3分 | |
设计方案(12分) | 设计工作大纲 | 设计要点完整到位,思路清晰,各专业接口协调合理;方案设想详细,完成本工作所采用的手段、方法、措施可行。 | 满足要求的可得本项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2分 | |
设计方案(12分) | 技术方案技术合理性 | 本项考察投标人技术方案技术可靠性和合理性。技术方案根据现场项目实际功能进行布置,根据地质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结构形式合理、可靠、安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总体规划要求。 | 达到要求的可得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3分 | |
设计方案(12分) | 技术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整体技术方案估算造价是否合理,达到安全、可行与经济的统一。 | 满足要求的可得本项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3分 | |
设计方案(12分) | 技术方案与环境的协调性 | 本项主要考察投标人整体技术方案是否体现与环境协调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现场周围环境治理方案是否与周围地形、地貌的协调。 | 满足要求的可得本项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2分 | |
设计方案(12分) | 技术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施工是否方便、可行。 | 满足要求的可得本项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2分 | |
勘察设计进度计划与服务承诺(6分) | 勘察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必须有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组织保证措施、有完善的实施本项目的具体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落实、物质设备(特别是通讯、交通工具)有保障。 | 满足要求的可得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3分 | |
勘察设计进度计划与服务承诺(6分) | 勘察设计服务承诺事项 | 投标人对勘察设计的进度、交图计划、人员安排具体,施工期间驻现场勘察设计代表有承诺保证,其它勘察设计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勘察设计进度有适当的提前。 | 满足要求的可得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3分 | |
图纸(8分) | 投标人设计方案详细,设计图纸丰富详尽,具体包括平、断面设计方案图等。 | 满足要求的可得满分,其它按程度给分。 | 8分 |
4、周边环境现状本项目已纳入《广州市城市内涝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3、工程规划和立项文件工程内容及工程规模:新建d300-d2000雨水管道4925m,新建BXH=1500X1000和BXH=800X800排水沟601m,2500X800植草沟559m,预制钢混检查井211座,联合式双篦雨水口256座,横截排水沟112m。项目总投资7872.57万元。本项目为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通过对环洲五路及周边片区雨水系统进行完善整治,保障片区雨水的有效收集及传输。2、设计目标及达到效果:
6、技术标准白云区地势北部与东北部高,西部和南部低。大致以广从断裂带和瘦狗岭断裂带为界,广从断裂带以东,瘦狗岭断裂带以北,是白云山低山丘陵地区,中有山间冲积平原点缀,良田坑冲积而成的白米洞等。广从断裂以西,主要是流溪河冲积平原和珠江三角洲平原。北部及东北部以低山为主,谷深,坡陡,基岩是坚硬的、块状的变质岩和花岗岩。在低山的边缘地带,如新广从公路东侧、旧广从公路大源以南两侧,展布着一系列丘陵,其基岩是抗风化力较弱的中粗粒花岗岩,故山顶浑圆,山坡平缓。在丘陵区的南部边缘,沿瘦狗岭断裂走向是一片带状的台地,区境内西起王圣堂,依次是走马岗、桂花岗,接天河区境的横枝岗、瘦狗岭、下元岗。白云山西麓,是丘陵与山前平原相接地带,并展布着一系列北东向的山前洼地和台地,与冲积平原相间,组成了流溪河波状平原。本工程流域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根据水文气象特征分析,该流域属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温差较小,夏季长,常年霜期较短,无霜期长等气候特征。5、气候与地质条件金沙街辖区内有现状地铁6号线以及在建地铁12号线。广佛高速东北-西南走向贯穿金沙洲与南北走向广州环城高速交汇于沙贝立交,南北走向有武广高铁贯穿。现状辖区内的大部分道路已基本实施,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金沙街位于白云区西南部,东临珠江西航道,与松洲街隔江相望,西、南、北面与佛山市南海区接壤,与南海里水、大沥镇同处金沙洲岛内,辖区面积8.39平方公里。金沙街片区主要河涌有:横沙涌、沙贝涌、象拔咀涌三条河涌。横沙涌长约1.55km,为断头涌;沙贝涌全涌长约6.28km;象拔咀涌全涌长约2.38km;三条涌出口均为珠江西航道。
(6)《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内涝整治工作的通知》(穗水排水[2018]115号)(5)《广州市排水工程设计技术指引(试行)》(4)《广州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年)》(3)《广州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2013.11,广州市水务局)(2)印发《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水【2013】10号)(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
(12)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试行)的通知(穗水〔2017〕12号);(11)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穗水〔2017〕16号);(10)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内涝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穗水排水[2021]31号)(9)《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抓紧整治水浸内涝隐患问题的通知》(8)《广州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2017-2021年)》(穗府办函[2017]279号)(7)《关于加快广州市中心城区内涝治理的工作意见》(穗治水办[2016]43号)
(18)《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B/TJ08-61-2010;(1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1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15)《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14)西、北江下游及其三角洲网河河道设计洪潮水面线(试行);(13)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内涝整治工作的通知(穗水排水【2018】115号)
(24)《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安装》96S406;(23)《广州市排水工程设计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2014年);(2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2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6-2001;(2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注:设计费包含工程设计费(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编制费,其中:工程设计费246.64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9.73万元。项目名称: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细项汇总表附录21(25)其它相关规范和标准。
序号 | 子项名称 | 勘察费(万元) | 设计费(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1 | 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194.81 | 266.37 | 461.18 | |
合计 | 194.81 | 266.37 | 461.18 |
1.1.3设计范围:本项目为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编制竣工图等工作。1.1.2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1.1.1项目名称: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1.1项目概况招标公告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五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1.1.7建设规模:(最终以可研批复和项目需求为准)新建d300-d2000雨水管道4925m,新建BXH=1500X1000和BXH=800X800排水沟601m,2500X800植草沟559m,预制钢混检查井211座,联合式双篦雨水口256座,横截排水沟112m。项目总投资7872.57万元。1.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5项目批准文件:穗水排水〔2021〕31号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1.2.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缴纳不少于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1.2.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合同;(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1.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设计合同;(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2.8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1.2.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2.9关于联合体投标: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3.4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随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1.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3.2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1.3.1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3.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1.3.6投标文件解密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1.3.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00分。
b.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1.4.1工程勘察设计费(含勘察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61.1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81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6.3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46.64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9.73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1.4费用1.3.9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1.3.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1.4.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e.本项目勘察、设计规模(含费用)最终按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投标报价作为勘察设计费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最终勘察费参照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完成工作量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以财政结算评审价为准。最终设计费以财政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和各相关计费系数进行结算,中标下浮率不变,以财政评审价为准。d.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c.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2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1.5工期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5207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6其他事项
1.7.3联系人:周工1.7.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1.7.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7招标人1.6.4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广州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191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64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8091.8.1名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招标代理机构1.7.6电子邮箱:1.7.5传真号码:1.7.4电话(手机)号码:020-31925207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交易服务机构1.8.6电子邮箱:177697435@qq.com1.8.5传真号码:020-86269746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62697461.8.3联系人:刘工
1.10.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1.10招标管理机构1.9.5网址:http://www.gzggzy.cn1.9.4传真号码:1.9.3电话(手机)号码:1.9.2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0.5网址:1.10.4传真号码: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6501911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