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报价邀请函(黄埔分局关于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相关要求)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供应商:
我局现有采购项目如下:审查部门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情况,分析财政运作整体情况,揭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需采购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现需贵单位根据我局对项目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将报价函密封送至我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05室)。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邀请。
附件:黄埔分局关于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相关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32294815)
附件:
黄埔分局关于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相关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就拟开展的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工作,采用邀请报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内容包括: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使用情况、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资产处置情况。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服务供应商应合理安排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服务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项目人员至少3人;
2.带队审计人员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3.熟悉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项目验收要求。
服务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应通过服务采购单位组织的内部审核。
四、服务时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五、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相关设备的采购费、租赁费、人员车辆交通费、差旅费、餐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其他杂费)。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申请文件、对应综合评分细则及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五)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九、开标时间及定标原则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前。
(二)定标原则:质量、服务相同,分数最高者中标(中标者,发中标通知另行签订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十、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得分30分,技术得分40分,价格得分30分。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05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05室,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32294815。
我局现有采购项目如下:审查部门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情况,分析财政运作整体情况,揭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需采购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现需贵单位根据我局对项目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将报价函密封送至我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05室)。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邀请。
附件:黄埔分局关于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相关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32294815)
附件:
黄埔分局关于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相关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就拟开展的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工作,采用邀请报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内容包括: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收支情况、预算调整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使用情况、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资产处置情况。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服务供应商应合理安排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服务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项目人员至少3人;
2.带队审计人员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3.熟悉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项目验收要求。
服务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应通过服务采购单位组织的内部审核。
四、服务时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五、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2019-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相关设备的采购费、租赁费、人员车辆交通费、差旅费、餐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其他杂费)。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申请文件、对应综合评分细则及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五)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九、开标时间及定标原则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前。
(二)定标原则:质量、服务相同,分数最高者中标(中标者,发中标通知另行签订合同,未中标者,不再通知)。
十、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得分30分,技术得分40分,价格得分30分。
序号 | 类型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商务评审 | 企业认证证书 | 供应商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4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2 | 商务评审 | 服务便利性 | 1. 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半个工作日内(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6分; 2. 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含)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3分; 3. 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超出一个工作日响应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得0分,不提供也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 6分 |
3 | 商务评审 | 投入的技术人员 | 1.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的,得4分; 2.本项目投入的其他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的,得4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对应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8分 |
4 | 商务评审 | 供应商类似项目经验 | 2019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同类型服务类或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为准,每提供一个项目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2分 |
5 | 技术评审 | 实施方案 | 根据对本项目的服务思路与原则、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审: 1:提供的实施方案完整且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20分; 2: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3: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 4: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完整性较差、可行性较差,部分响应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 没有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20分 |
6 | 技术评审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1、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可行,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20分; 2、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比较详细,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3、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管理制度不够详细,部分响应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20分 |
7 | 价格评审 | 价格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或最高限价的90%中的较高者。评标价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为满分;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高于评标基准价而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 30分 |
总分 | 100分 |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05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05室,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3229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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