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资产包
金额
134.9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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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
募集资金用途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为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设备、存货等资产。主要设备设施见附件《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设备设施参考清单》。不在此次转让范围内的设施详见《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资产包挂牌处置拆除有关标准要求》(简称《标准要求》,《资产交易合同》附件1)中“资产处置的范围”。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三天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本次资产转让不提供技术资料。 5、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天车、叉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均已办理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 6、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60%,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40%。 7、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8、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鲁瑞华评报字(2019)第0150号《资产评估报告》、鲁瑞华评报字(2019)第0152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134.930200万元 |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www.sdcqjy.com/portal/pro/UTRZ/home.jsp?proId=ccbd2c10f896490b83481aacb5ed05e4&packId=&orgEname=S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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