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警某部战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6.7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hm(2019)-045
预算金额26.78万元
招标公司武警某部
招标联系人韦股长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亚囡13399716665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8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YZBHM(2019)-04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武警某部战备器材采购项目1267800采购高清会议终端1套,高清导播切换台1套,指挥作业箱10个,升降式图柜1组,投影仪(含幕布、支架等配件)2台,野战光端机2个,发电机一台,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等战备器材一批,规格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为生产或销售型企业,并具备本项目高清导播切换台、高清会议终端的生产或者销售范围,销售企业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292019-11-04 19:30:00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秋林可园5-1-403/404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除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还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8 16:3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秋林可园5-1-403/404

八、 开标时间: 2019-11-18 16:3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秋林可园5-1-403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武警某部战备器材采购项目53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红星路支行

65050167864900000129

转账或电汇

各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亚囡

联系电话: 13399716665

传真: /

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秋林可园5-1-403

2、采购人名称: 武警某部

联系人: 韦股长

联系电话: 13031220378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哈密市财政局政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阿瓦古丽

监督投诉电话: 0902-2233397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 武警哈密支队物资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1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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