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姜湾等三个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组织优化设施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7日
受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湖南尚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醴陵市姜湾等三个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组织优化设施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003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姜湾等三个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组织优化设施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003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SFCG-2019-3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醴陵市姜湾等三个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组织优化设施采购项目 | 1项 | 303243元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醴陵市姜湾等三个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组织优化设施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 2、付款方式:按施工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是( ) | 是(√) | |
否(√) | 否(√)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缴费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费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4)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检验原件,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按附件2列出清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1月14日17时00分,递交地点:湖南尚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左权路148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湖南尚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鹤 联 系人: 黄英、冯刘纯
电 话: 15507337086 电 话 : 0731-27566168
地 址 :醴陵市左权路128号 地 址 : 醴陵市左权路148号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醴陵市姜湾等三个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组织优化设施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0]000003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SFCG-2019-31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 ||||||||||||||||||||||||||||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 ||||||||||||||||||||||||||||
项目名称: | ||||||||||||||||||||||||||||
委托代理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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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附后且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 ||||||||||||||||||||||||||||
提交人签字: | ||||||||||||||||||||||||||||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
日 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如有附件,请至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589948&area_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