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23.1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5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公司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秋月028-27028359
中标公司攀枝花市一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3.16万元
中标联系人郑坤礼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5
二、项目名称: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评审报告.pdf 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评审报告.pdf 9.7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磋商文件(第一次更正后定稿).pdf 9.7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磋商文件(第一次更正后定稿).pdf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58号1-3号 | 2,231,616.95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建设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改建道路1条,全长480m,采用沥青砼路面,宽度7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 | 70日历天 | 郑坤礼 | 渝2502020202102619 | 2,231,616.95 |
王汝纯、王辉、蒋福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8522210200000663[2022]00134,预算品目:其他建筑工程,预算金额:2500000.00元,最高限价:2247000.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供应商应用随机抽取符合资格条件的6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共5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5、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简阳市三星镇隆都街10号
联系方式:028-2737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2702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秋月
电话:028-27028359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2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评审报告.pdf 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评审报告.pdf 9.7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磋商文件(第一次更正后定稿).pdf 9.7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磋商文件(第一次更正后定稿).pdf
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5,项目编号:
2022-09-26
序序号号 | 供应供应商名商名称称 | 是是否否通通过过资资格格性性审审查查 | 是是否否通通过过符符合合性性审审查查 | 未通过未通过原因原因 | 是否根是否根据政府据政府扶持政扶持政策在评策在评审时进审时进行价格行价格扣除扣除 | 报价报价((49.00分)分) | 施工组施工组织方案织方案((28.00分)分) | 质量保质量保障障((10.00分)分) | 工期工期((3.00分)分) | 履约能履约能力力((10.00分)分) | 综合评综合评审得分审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攀枝花市一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否 | 评审条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通过 | / | / | / | / | / | /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31,616.95(元)(贰佰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866.33(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叁角叁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900.00(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
2 | 江西浙东建设有限公司 | 是 | 否 | 评审条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通过 | / | / | / | / | / | /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31,616.95(元)(贰佰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866.33(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叁角叁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900.00(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
3 | 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 | 49.00 | 28.00 | 10.00 | 3.00 | 10.00 | 10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31,616.95(元)(贰佰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866.33(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叁角叁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900.00(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
4 | 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 | 48.67 | 28.00 | 10.00 | 3.00 | 10.00 | 99.67 | 第一成交候选人: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31,616.95(元)(贰佰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866.33(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叁角叁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900.00(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
5 | 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 | 48.67 | 28.00 | 10.00 | 1.00 | 0.00 | 87.67 | 第一成交候选人: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31,616.95(元)(贰佰贰拾叁万壹仟陆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866.33(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叁角叁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46,900.00(元)(贰佰贰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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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617:32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碳商/谈判)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5
采购包号:1
、公告刊登
本项目采用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无对外刊登公告。
三、碳商/谈判日期及地点
碳商/谈判日期:2022年09月26日-2022年09月26日
碳商/谈判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
四、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开启日期:2022年09月26日11时00分
开启地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一“开标/开启大厅
五、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以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共有6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六、获取碳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攀枝花市一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供应商(见《获取文件记录表)
七、参加碳商/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攀枝花市一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供应商(详见《采购项目开启记录表》)。
八、碳商/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否
九、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否
修改内容:
1:无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变更情况
十一、碳商/谈判轮次:0
十二、报价轮次:1
十三、碳商/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专家:王辉王汝纯
采购人代表:蒋福廷
十四、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通过资格检查5家,未通过资格检查0家(详见《资格审查报告)
通过符合性检查3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2家(详见《符合性审查报告》)
十五、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最后报价(元) |
2,246,900.00 |
2,246,866.33 |
2,231,16.95 |
供应商名称
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
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十六、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https:/gpx.zfcg.scsczt.cn/all-portagpx-saas/#/saasEvatonManage7back=18pams=%7Bbiz²%3A"agencyProject,“packagld%3A8a6904.12
2022/9/2617:32
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攀枝花市一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评审条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通过 |
江西浙东建设有限公司 | 评审条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通过 |
十七、最后报价审查情况
通过最后报价审查3家,未通过最后报价审查0家(详见《采购项目最后报价审查表》)
十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否
十九、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的碳商/谈判小组推选王辉同志为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碳商/谈判小组成员之间的事物性工
作、牵头与采购组织单位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评审报告等。
碳商/谈判小组成员阅读领会了竞争性碳商/谈判文件内容,根据载明的评审办法、评分方法和标准
对各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见附表)从高到底(碳
商)或者最后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谈判),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名单列下表
成交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最后得分(平均分) | 最后报价(元) |
1 | 重庆市芯博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分 | 2231616.95 |
2 | 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 | 99.67分 | 2246866.33 |
3 | 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7.67分 | 2246900.00 |
二十、最后报价是否修正
否
二十一、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二十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碳商/谈判小组:
星镇
制表时间:2022-09-2617:10:34
https://gpx.zicg.scsczt.cn/all-portallgpsaas/#/saasEvaluationManage?back=1¶ms=%78biz"%3AagencyProject,"packageld²%3A8694...2/2
磋磋商商文文件件
(工程类)(工程类)
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5,采购项目编号:
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
2022年年08月月24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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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1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委托,拟对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
化、亮化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065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二、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三星镇祠堂街及上街道路黑化、亮化工程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三、磋商项目简介
改建道路1条,全长480m,采用沥青砼路面,宽度7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
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关于“注册
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
需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中选择本单位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作
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供应商在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
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
随机抽取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审查。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
证明材料,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审查。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
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
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
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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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
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九、磋商方式九、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
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
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十、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十、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二、联系方式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采购人: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三星镇隆都街10号
邮编:6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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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钟彬
联系电话:028-27371001
代理机构: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邮编:641400
联系人:王秋月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采购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028-272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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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2章供应商须知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序号 | 应知事项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50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2,247,000.00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3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说明,否则无效。 |
4 | 评审方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5章) |
5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如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 |
6 | 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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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1.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2.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5.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采购包1:不缴纳 |
11 |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 |
12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3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14 | 成交通知书 |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
15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
16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 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 |
17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
2.2总则总则
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和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本级负责解
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简阳市三星镇人民政府
本级。
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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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简阳市政府采
购中心。
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
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
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的构成
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
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
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磋商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送项目更正通知,供
应商应及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工作台中的项目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
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
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3.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磋商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二、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
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
利,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
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
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7页-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报价函、已标价工程清单、最后报价表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6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6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如下:
采购包1:项目单价
项目单价。适用于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的工程项目。
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
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
执业印章。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
或填报为零的,视为未完全响应工程量清单,作无效处理;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三)采购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
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四)采购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
定计取规费的;
(五)采购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第8页-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则供应商应当提交相应调整部分的报价构成及明细,并结合首次报价提供的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重新计算总报价。
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120天的,按无效
响应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
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
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
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及开启程序开启及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
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磋商开启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
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进行展示。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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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
2.5.4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
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
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
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
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电子签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
-第10页-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本项目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审查。 | 响应文件封面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项目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审查。 | 响应文件封面 |
5.3.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预留比例为100%。(说明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 响应文件封面 |
5.3.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一、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磋商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
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报价汇总表)。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
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
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四、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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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说明,否则无效。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函标的清单 |
2 | 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符合磋商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 | 承诺函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 |
5.3.4磋商磋商
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
顺序由磋商小组组长以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二、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件第3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
其他要求”、第7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
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提交在线
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
料。
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本级财政部门
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5.3.5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一、方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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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家数的采购包则终止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公告。
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或短信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
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处理。
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
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5.若采用项目包干价的,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要求见第6章)。
6.若采用项目单价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基于首次响应文件的报价
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格式要求见第6章)。
7.若采用采购人固定价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
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以全部响应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变更的实质性要求为
前提,最后报价应当与首次报价一致,否则作为无效处理(报价格式要求见第6章)。
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
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
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
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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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3.7比较与评价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
标准部分。
5.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如下家数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采购包1:3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5.3.9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5.3.10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一、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
机构的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
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
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5.3.11编写磋商报告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磋商报告。
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
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
以反映。
5.3.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第22页-
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4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
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4.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
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
审方法。
5.4.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一、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二、综合评分明细表
(一)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
(三)综合评分明细表:
(说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采购包1: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100.00分 | 详细评审100.00分 | 详细评审100.00分 | 详细评审100.00分 |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分类分类 | 评审项评审项 | 详细描述详细描述 | 分值分值 | 客观客观/主主观观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9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49.00 | 客观 | 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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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方案 | 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1、进度计划(应体现完成相应工程的时间计划);2、质量保证措施(应包含质保期、建材质量等);3、安全保证措施;4、资源配置计划;5、环保文明措施;6、应急预案;7、施工工艺。7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未提供不得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1、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2、进度计划超期、施工组织方案与本工程实际施工内容不一致。) | 28.00 | 客观 |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施工组织方案 | |
详细评审 | |||||
详细评审 | 质量保障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响应时间:12小时(含)以内,得10分;12-24小时(含)的,得5分;24小时以上的,不得分。 | 10.00 | 客观 |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施工组织方案 |
详细评审 | 工期 | 根据供应商响应的工期:1、工期80(不含)天--90(含)天,得1分;2、工期70(不含)天--80(含)天,得2分;3、工期70(含)天以下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 3.00 | 客观 | 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
详细评审 | 履约能力 | 供应商2018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3分,最多得10分。(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并进行电子签章) | 10.00 | 客观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 |
序号序号 | 情形情形 | 适用对象适用对象 | 比例比例 | 说明说明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5.5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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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1家;
5.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
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编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停止评标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
体理由。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磋商的,可以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
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
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响应函
详见附件:报价函
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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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详见附件:主要人员简历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施工组织方案
详见附件: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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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7章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工程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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