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高品质绿色生态水果番茄项目
金额
6237.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3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根阳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6-670320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0
公告正文

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高品质绿色生态水果番茄项目(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高品质绿色生态水果番茄项目已由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邳行审投(2022 56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金水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高品质绿色生态水果番茄项目(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总承包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区内排水泵站2座,排水沟2.47km,补水泵站1座,生产污水回水利用处理设施1套,化粪池3座,道路5.63km,桥2座,监控1项,门卫、卫生间、深井泵房、装卸平台、老叶堆场、硬化区域、暂存池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6237.35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5527.22 万元,设计 132 万元,设备购置费 466.57 万元暂列金额:111.5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高品质绿色生态水果番茄项目(附属工程)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工程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含)以上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试行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如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1812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或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或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12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 万元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 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55971、0516-80800966);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报名时间为 2022 12 6 日至 2022年 12月 14 日,每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请申请人于2022 12 6 日至 202212 14日17:00,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到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业务部报名(地址: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三楼318室),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陆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 月 10 日9时30分。(开标现场需按邳州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其它

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

招标人:邳州金水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开发区 地 址: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三楼318

邮 编:221300 邮 编:221300

联系人: 郭根阳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6-67062605 电 话:0516-67032038

2022年 12 月 6 日

附件: 智能温室工业化栽培高品质绿色生态水果番茄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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