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供水保障及现代化提升工程监理(一期)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莱山区供水保障及现代化提升工程监理(一期)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6337
工程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
建设规模:
172.9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市正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翔
联系电话:
0535-6926023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合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马艺萌
0535-2100585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30 14: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87.03
B
97.33
C
98.4
山东圣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06
51.67
51.6
51.94
52
54.15
51.78
52.17
33
85.17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72900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山东同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1
2023年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024/6/30 0:00:00
2
龙口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023/8/10 0:00:00
文化综合体项目八角湾海滨文化长廊、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景观绿化等六部分工程监理
2023/12/29 0:00:00
横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监理-魁玉路北侧
2024/12/31 0:00:00
裕民路、登州东路及海市西路道路工程监理
2023/11/30 0:00:00
(三)荣誉情况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赵立贤
其他/其他专业/1018**********2159;3714****603X
崔洪波
其他/其他专业/1042**********0225;3702****3838
3
王明
其他/园林绿化 /1043**********0340;3706****2314
4
姜文涛
其他/电气 /9027168;3706****2310
5
曲学义
其他/第20000034号;3706****043X
6
王维
其他/工民建/第20070131号;3706****4015
7
刘忠玉
项目总监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37010984;3706****4337
8
孙承远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37004281;3706****0019
9
刘保贤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37028025;3702****5511
10
李长领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37004296;3729****4439
李守鹏
监理员
其他/建筑工程/1385**********0225;3706****5515
张凯强
其他/其他专业/1437**********0262;3702****6012
孙俊浩
其他/建筑工程/1385**********3221;3706****4017
贺晓菲
安全考核合格证
其他/其他专业/5065**********0035;3710****7827
吕广佳
不分等级/37006578;3706****2213
丛岳超
专业监理工程师
职称证/工程监理/工程师;3706****0036
张峻岭
职称证/监理/工程师;3706****1018
刘承展
安全考核证/烟监安219717;3706****1512
都基圣
其他/1385**********1975;3706****1711
胡昊
其他/1300*********1038;3706****1015
张梦
其他/建筑工程/1335*********0332;3706****4143
梁明杰
市政公用工程/37013062;3706****1017
陈兆东
其他/2015***0547;3706****1933
王英杰
其他/2015***0597;3706****0556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孙晓臣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 - 2025年01月02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